“誌輝,魏小幸本來就不適合你,媽還是那句話,離了就離了吧,你肯定能找到更好的。
但是你姐不能離,更不能告世偉。
她也不能坐牢,你說服不了魏小幸,那我就去找她說理。
我就不信了,我是她婆婆,她還能把我也送進監獄不成!”
陳媽氣勢洪亮,不肯吃一絲一毫的虧。
她根本不管陳誌輝的勸阻,第二天一早,就讓陳誌榮送她回魏小幸的娘家。
當時魏爸剛把洋洋送去幼兒園,魏小幸陪著魏媽去買菜。
她很久沒在家吃午飯了,中午要吃點好的。
結果剛買菜回來,就看到陳媽站在家門口。
陳媽現在有錢了,揚眉吐氣,穿得都很豔麗。
還塗了個大紅唇,熱絡地喊著親家。
魏媽最不喜歡和她打交道,尷尬地扯了扯嘴角“親家,你怎麼來了?”
陳媽說“我要是還不來,誌輝都要恨死我了。
小幸,夫妻哪有隔夜仇,誌輝對你多好你也有眼看的。
但你執意要離婚,我也勸不了,可離婚之前,是不是該把賬先算清?”
陳媽嘴皮子厲害得不行,一進門就喋喋不休。
“我也知道你們家有個病人,沒錢。
這樣吧,你放了誌婷,有啥好追究的。
然後你要和誌輝離婚就離,但我陳家的孫子,可不能流落在外,所以洋洋得回我家。
你一個月給3000撫養費就好了,沒啥事也少去看洋洋,他不需要一個不負責任的母親!”
婆婆說得十分冠冕堂皇,魏小幸都氣笑了。
“媽,你先回房間。”
魏小幸不想讓魏媽被氣出病,直接把她推回房間。
而後,奪過婆婆那珠寶閃爍的包包往外扔。
“是啊,我家沒錢,所以我不能丟了工作。
所以陳誌婷必須賠償我的損失,不然我有權利維護自己的利益。
你虐待洋洋的事,我可都知道,洋洋懂事記事也清楚。
你要爭撫養權?行,那就打官司,我不發威你還真把我當病貓,滾!”
魏小幸把陳媽推了出去,砰地關上門。
她不管陳媽的咆哮,實在煩了,那就叫物業。
總而言之,這一次休想她妥協。
她還打電話給魏爸,讓魏爸繞著點走,彆和陳媽碰麵。
陳媽就是個潑婦,魏爸肯定說不過她。
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還是不要碰麵的好。
中午飯魏媽做得很豐盛,可大家都心裡有事,吃著都不香。
律師聯係了魏小幸,起訴陳誌婷勝訴的幾率很大,但時間也長。
而且,費用不會低。
他也是例行公事地問一遍,要不要再和陳誌婷談談。
畢竟能內部解決,自然比對簿公堂好。
魏小幸捏了捏眉心,問“陳誌婷那邊怎麼說?”
“她也要打官司,打到底。”
“那就打,我還怕她不成?!”
魏小幸啥都不怕了,因為她有堅強的後盾。
家裡不說大富大貴,但請個保姆,過平淡幸福的日子,還是綽綽有餘的。
她被停薪留職也不怕,她每周末還能給學生補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