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裝置在大火中灰飛煙滅,無跡可尋。
但偏偏他們在隱蔽的角落裡找到了燈泡的殘骸,檢測後發現上麵有半個指紋。
“現在我們需要采集你的十指指紋,這樣……”
裴元的手剛伸出去,伏良便拚命掙紮,拳打腳踢,奮力反抗。
“不是我!我沒殺她,我沒殺她,她是被火燒死的,她罪有應得,罪有應得啊!”
守門的警員迅速衝入,將他反扣在地,雙手背後,牢牢壓製。
裴元整理了一下被弄亂的衣袖,“到這一步你還執迷不悟,其實我們不隻有物證,還有人證。”
他側身讓開,門邊站著相互攙扶的兩人。
周奇攙著伏媽媽,兩人已經麻木得流不出淚。
“你們,你們這……”
“他們就是人證。”
審訊伏良前,裴元已派人先行找到了這兩人。
在巨大壓力下,周奇扛不住,坦白了一切。
他說案發那天,伏良確實沒回家,並教他如何應對警方。
讓他八點離家,對警察說什麼都不知道,隻強調他和伏莉莉感情很好就行。
其實他心裡早清楚會發生什麼,但他選擇了隱瞞,選擇讓罪行得逞。
這也是伏莉莉厭惡這個男人的原因。
無能、懦弱,隻會聽命於他人。
七年的交往中,多少次他眼睜睜看著自己的父親暴打、羞辱她,卻從不曾為她說過一句話。
無形中,他也成了幫凶。
至於另一位,更悲哀的是——
轉身看向伏媽媽,那副視死如歸的模樣。
“警官,我指認,就是他,是他殺了我的女兒。”
“我還能證明,女兒在世時,他常對我們言語暴力,有時甚至動手。”
六十載人生,在這最後一刻,婦人終於勇敢地站了出來。
儘管麵對的是丈夫不解的眼神和憤怒的咒罵,為了女兒,為了她能清白離去,她還是挺直了腰板。
目送眾人離開,該關押的關押,該帶走的帶走,一切塵埃落定。
裴元望著剛從現場帶回的全家福,四人臉上的笑容都不自然。
在這樣的父權高壓家庭,誰能過得快樂呢?
他將照片揉成一團,扔進了垃圾桶。
這案子雖然解決了,但還有一件大事。
“喂,你乾嘛?這筆記本是要作為證據的,你要拿走?”
楚靈靈見他進進出出,將筆記如珍寶般揣在懷裡。
“伏莉莉的事雖解決,但她有一件事沒弄明白。”
兩次侵犯她的凶手。
日記中寫道,今年第二次懷孕,伏良堅持要墮胎,
因為那孩子根本不是周奇的。
她再次遭人玷汙。
“而且,七年前的凶手和七年後可能同為一人。”
什麼!
七年前,伏莉莉在大學校園的巷子裡,被一男子尾隨。
儘頭處被按在牆上,吸入異樣的氣味後昏迷。
三個月前,放學回家路上,她遭受了同樣的手法和氣味的侵犯。
一個月後發現自己懷孕了。
“這怎麼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