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縱火犯不太可能是當地的棉農們當中的一個,因為夜裡有風,稍不注意火勢就會蔓延到自家地裡,棉農們誰會做這麼損人不利己的事?那麼這個縱火犯便有可能是想妨礙旭沉芳收購棉花的商業對手。
昨晚城門緊閉,縱火犯要是回城,隻能等到今早天亮以後。
於是官差們便對進城的人一一盤問。那縱火犯到了城門處見情況不對,便打算轉頭走開,卻被官差發現,當即追上去捉了起來。
上午的時候,旭明宥的人就匆匆來向他稟報,道:“公子,官府來人了。”
當時旭明宥正在旭家的某個鋪子裡,他聞言一回頭,就看見數名官差直接登門而入。
官差也不拐彎抹角,開口道:“旭老板,我等奉知府大人的命令,特來請你往衙門走一趟。”
旭明宥道:“敢問我犯了什麼事?”
官差道:“這個你去了就知道了。”
今天左承錦開堂審理城外棉花地縱火一案。百姓們聽說旭家大老板也涉案其中,便好奇地圍攏在審堂外麵觀看。
旭明宥來時,縱火犯此刻正被鐵鏈鎖著雙手雙腳,跪在堂上。
左承錦讓旭明宥指認,此人是不是他鋪子裡的管事。
這人抬頭望著旭明宥,他知道或許隻有旭明宥能夠救他,可是當他看到旭明宥看下來的眼神時,卻有種讓他不寒而栗的感覺。
旭明宥道:“大人明鑒,早在好幾天以前,此人因為生意上的失誤,就已經被趕出旭家鋪子了,現在不是旭家的管事。”他又對地上跪著的自己曾經的下屬居高臨下道,“看在你上有老下有小的份上,我本打算再給你一次機會,可不想你卻犯事犯到了公堂上。”
他的心瞬時沉到了穀底。
隻有他自己知道,旭明宥不僅不會幫他,還在提醒他,他上有老下有小,他若是敢拉旭明宥下水,那麼他的家人都會受到牽連。
他為旭家做事,兢兢業業這麼多年,就因為一次過失而被趕出旭家。他原以為隻要燒掉了城外的棉花地,讓旭沉芳竹籃打水一場空,旭明宥一定會重新雇用他。
可惜最後他還是失敗了。
於是這人在公堂上供認不諱道:“沒錯,棉花地的火確實是我放的!我痛恨阿娬記,痛恨旭沉芳,正是因為旭沉芳,我才被大公子趕出旭家,我就是要讓他嘗嘗厲害!”
旭沉芳做為利益的實際受害者,有權利在審堂上旁聽。
麵對這人的指認,旭沉芳挑挑眉,道:“好像把你趕出旭家的是你的老板,而你的老板又不是我。你痛恨我不是我的錯,但你借著痛恨我的名義去縱火,那就是你的不對了。那樣對你好像有害無益,除非你覺得你能從中撈點什麼好處?”
縱火犯咬緊牙關,一個字也不多說。
最終知府下令對其杖責一百,然後押下去關進大牢裡。
旭明宥冷眼旁觀他被打得鮮血淋漓,而後從他麵前被拖走。
知府勒令退堂,圍觀的百姓們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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