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銳看她沒有說話,便站起身來“你考慮清楚。”說完,便走了出去。
林銳把門關上,留她一個人在訪談室裡麵想清楚。若華站起身來,把門反鎖上,又在桌子旁坐下來。
事實上,林銳的話雖然直接,卻一針見血地指出她的問題,她太要麵子,又太清高。一直以來,她都是朋友間的知心大姐,隻有彆人找她幫忙,傾訴問題,她給彆人出謀劃策,從來沒有她去麻煩彆人的道理。這讓她覺得自己有價值。
這些價值建立在她脆弱的自尊心上。與其說是自尊,不如說是自卑。
是的,江若華是自卑的。
她需要彆人的認同,為此她努力當一個好人,努力扮演好妻子、好媽媽的角色,就是為了贏得彆人的一聲讚譽。在所有人的眼裡,她是典型的賢妻良母,所有朋友親人提起她,總要誇一聲賢惠。
為此,她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她放棄了工作,放棄了快樂,她一門心思撲在家庭上,相夫教子,成為傳統意義上的好女人。她自覺把男權社會的那一套價值觀死死地焊在身上。
這一切行為的背後,是深深的自卑。
父母對這個女兒是有遺憾的,他們想要的是兒子。而生了這個女兒之後,在計劃生育時代,他們永遠失去了生兒子的機會。
對這個女兒,他們話裡話外總是說,如果是個兒子就好了,可惜少了一樣東西。於是這個她缺失的東西,成了原罪。
她為父母的遺憾買單。
在家時,她是個乖巧的女兒,努力討好父母,在學校,她是個好學生,學習好,品行兼優,年年三好學生,一路考上大學,成為父母的驕傲。在公司裡,她是任勞任怨的好員工,在家裡,是好妻子好母親,承擔所有家務,忍受精神暴力和語言暴力,還要對外營造家庭幸福的假象。她努力達成世俗意義上對一個女人能要求的所有標準。她以這些來彌補父母缺失兒子的遺憾。
她唯獨忘了,自己是江若華,忘了自己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
一直以來,她的生活都以彆人的評價為準。她始終活在彆人的眼光裡。
所有人都習慣了她的好,這些好已經成了理所應當。唯有她知道,這多麼累。她活成了眾人眼裡的江若華,唯獨不是她自己。
這麼多年,她忍受著肖路的奇葩行為不離婚,無非是為了維持這虛假的幻像。
“我很好。我值得這麼好的生活。”這就是她想讓所有人看到的。
而現在,她要親手戳破這種幻像,這太難了,臣妾做不到啊。
如果說,離婚是她不得不為之,那麼向朋友開口是她必須主動去做的事情。這兩件事,同時讓她對自我的幻想崩塌。
從另外一個層麵來說,遲遲沒有開展工作何嘗不是這些原因作祟?她害怕失敗,害怕被嘲笑,害怕彆人異樣的眼光,曾經那麼驕傲的江若華竟然做這樣的工作?她做不成事的原因就是她的能力不行!
所以她不停地給自己找借口,家庭的原因,孩子的原因,她要顧及這麼多,所以開展不了工作。
她一直都在逃避。
魯迅說,真的猛士敢於直麵慘淡的人生,敢於正視淋漓的鮮血。而她對自己的人生,連正眼瞧一眼的勇氣都沒有。現在,她才知道自己是個徹頭徹尾的弱者,是個loser。
然而,事到如今,她已退無可退,隻能麵對。
她握緊了拳頭,時值冬天,她渾身燥熱,大汗淋漓。
她打開手機通訊錄,看到上麵的第一個名字,猶豫了一會兒,終於撥通了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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