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小念轉身。
當看到不遠處的石梯上,站著一個年僅十七八歲,瘦弱無比,衣著樸素,樣貌也極其普通的女孩兒時,她感覺心口猛地一痛。
很想裝作不認識,可畢竟十幾年的姐妹之情,還是讓她沒辦法變得那麼冷漠。
紀小念站在台階上,居高臨下地看著那個女孩,語氣是冷的,“有事嗎?”
紀菲走向她,有些激動,又有些難以置信,
“我沒想到會在這裡遇到你,姐,難道這三年多以來,你一直留在這裡嗎?”
紀小念不想跟她說那麼多廢話,她還要去摘菜讓小師弟做。
看著紀菲,她麵無表情地又道,“你有事就說,沒事我走了。”
雖然這是她的妹妹,比她小了五歲,但他們感情並不好。
曾經留在家裡的那些年,紀小念一度懷疑自己不是父母親生的。
怎麼能算是親生的呢。
父親每次都會在喝醉後猥褻她,好幾次還差點強迫她。
母親看見非但不阻止,還當什麼事都沒發生。
她有兩個弟弟妹妹,弟弟妹妹能有單獨的房間,她沒有。
要不是國家有政策每個孩子都要完成義務教育,估計她連學都得不到上。
她從小到大沒有一件新衣服,都是穿彆人不要的。
每次弟弟妹妹做錯事,怪到她頭上,母親不分青紅皂白揪起她就是一頓打。
甚至還把她罵得很難聽。
弟弟妹妹也從來沒善待過她,動不動就故意弄壞東西嫁禍給她。
紀小念記得她從十五歲開始,父母就在村裡散播消息,誰要是給他們家五十萬的彩禮,就讓她嫁給誰。
要不是她報警,警察去家裡教訓了父母,估計她十五六歲就被逼嫁人了。
後來,她熬到高中畢業,父母覺得她終於成年了,可以嫁人了,於是收了隔壁村一個五十歲老男人家的五十萬,非逼著她嫁。
她再次報警,警方乾預後,父母就困著她在家裡兩年。
她二十歲那年,父母強行逼著她嫁。
為了逃婚,她半夜破窗逃走,卻不想在高速路口碰到了驅車路過的大叔,眼看著後麵父母跟男方家的人來抓她回去結婚,她隻得哭著求大叔幫他。
大叔不僅出麵幫了她,還給了父母五十萬,她才得以成功脫險。
後來,也是她自願跟著大叔離開,並且跟大叔協議結婚的。
紀小念想,那個時候要是沒有大叔,她早就被逼嫁給一個五十多歲的老頭了。
所以即便被大叔誤會是她殺了邱淑雅,被大叔逼著離婚,她也一點都不恨大叔,心裡依舊對他充滿了感激。
“姐,你都不知道,你離開的這三年,家裡發生了多少事。”
紀菲以改曾經的刁蠻任性,紅了眼眶告訴紀小念,
“爸爸酒駕出車禍死了,媽媽在田坎邊摔斷了腿,到現在都還癱著一動不能動,哥哥因為打架被抓,判了五年。”
“姐,我們家窮的飯都吃不起了,我嘗試著想要聯係你,但是我不知道你在哪兒,姐,你回來真是太好了。”
她哭著,上前一把抱住紀小念。
紀小念僵站著沒動,也沒將紀菲推開。
從妹妹口中聽到家裡的變故,她心裡竟是一點波瀾都沒有,就好像跟她沒有一點關係一樣。
也是,那個地方於她而言就是個牢籠,是人間煉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