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你要如實回答我們的問題!”
“我很配合,我原來也乾過您這活,所以我剛才讓您彆多問,那是為了您好,噢,我現在是一介草民!”
問訊的警察驚詫地看了看林文,笑了笑,接著又問道“霍仁強的腿是怎麼回事?”
“他不聽我勸,要查封昊山集團,還讓我女人單獨去求他,沒辦法,為了保護公司,為了保護我的女人,我隻好把他腿打斷了。”
警官的眼神很驚異,這家夥原來真懂法嗎?他這麼說,擺明了承認自己是故意打斷人家的腿,那就構成傷害罪,腿骨折是重傷,難道他不懂嗎?撒謊都不會?
“你確定?”
“確定,謝謝!”林文當然明白對方問這句話的意思,心裡多少還是有點感動。
“霍仁強身上的傷是怎麼回事?”
“他不肯自己來投案,我當然不能讓這種膽大妄為的人逍遙法外,隻有強迫他來自首,於是抽了他五鞭子,還往他身上倒了點鹽水,他還是不肯自首,我又抽了他五鞭子,這下他終於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肯來自首了!唉,他這種人呀,不打不行啊,你跟他講仁義禮智信,沒用,教化不了,等於對牛彈琴,來點硬的,什麼問題都解決了。你說他現在就敢威逼良家婦女,要是萬一再升升,那還了得?”
“這麼說他身上的傷是你用鞭子抽的?”
“是,沒錯!”
問訊警察苦笑了一下,接著問道“跟隨霍仁強的兩個人怎麼也在地上爬?”
“噢,是我讓他們爬的!他們從進到公司後,自始自終沒說一句話,還是有點良知的,但跟著來了就是幫凶,我看他們畢竟沒有助紂為虐,就沒揍他們,隻是讓他們在地上爬爬,丟臉長教訓,小懲大誡嘛!”
“接著說!”
“沒了,他們正爬得帶勁呢,您二位就來了,唉,來得有點早!還用車把他們拉到這,實在是太浪費了警力啦,也浪費資源,其實他們自己能爬著來,不用麻煩你們的。”
兩個警官“噗嗤”一聲,實在忍不住了,兩人都笑出了聲。
“好了,筆錄做完了,你看一下,確認後簽字捺手印。”
警官把材料交給林文後,低聲說了句“哥們,你牛!”
做完筆錄後,林文被關到看押室,兩個協警人員輪流看守他。
傍晚協警給他送來一碗麵條,被林文吃了個精光。
林文在看押室呆了一個晚上,他知道應該是正在跑手續,要先核對口供的真實性、邏輯性、合法性,然後去審查,接著去向主管領導彙報、簽字。
這種傷害案件,有證據的情況下,領導簽字先拘押當事人,然後找證人證詞、整理案宗、收集證據,形成卷宗後,報送批捕,再移交審判。
領導看著材料,考慮了一會,處於謹慎的原則,問“這個林文是什麼人?”
“從金城遷過來的,我們查了他的簡曆,以前當過兵,轉業後沒乾幾年就辭職了,現在沒有登記具體工作。”
“昊山集團規模不小,總經理是他的女人?”
“他是這麼說的,我們現在暫時聯係不上沈詩怡。”
“霍仁強他們三個人的話可信嗎?”
“三個人的口供完全一致,是可信的。而且林文自己也承認霍仁強的腿是他打斷的,身上的傷也是他用鞭子抽的,這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四個人供述的基本一致。隻是……”
“隻是什麼?”
“林文說他傷害霍仁強的理由,是因為霍仁強打他女人主意,霍仁強說昊山集團侵犯科研專利權,他是去同沈詩怡交涉此事,沒見到沈詩怡,卻被林文打傷。兩人在發生衝突的緣由上說法不一致,而林文堅決不肯談科研專利問題。”
“跟隨霍仁強那兩個人怎麼說的?”
“他們兩人對科研專利的事情並不知曉,今天也是臨時被霍仁強叫去的。”
領導沉吟了一下,說“這裡麵還是有問題呀,發生衝突的根源沒有搞清楚。”
“是的!但林文傷害霍仁強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他自己也供認不諱,完全符合拘留條件。我們需要時間去查清矛盾衝突原因,現在沈詩怡避而不見,緣由一直還查不清楚,如果不刑拘林文,明天我們就得把林文放掉,以後再抓,怕出意外呀,如果潛逃,跟霍仁強那邊恐怕也不好交待。”
領導考慮了足足有五分鐘,他知道這些都是事實,證據也確鑿,拘留林文從法律和程序上講,沒有任何問題,但他總感覺哪裡不對勁,憑著他十幾年的辦案經驗,這種直覺一向很準確。
“你們有沒有搞逼供?”
“絕對沒有,林文非常有素質,非常配合。”
領導點上一支煙,穩了穩心神,遲疑了一下,還是在拘留證上簽下了他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