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四章 【星球之王】(二十一)_為所欲為者_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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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四章 【星球之王】(二十一)(2 / 2)

生活在與世隔絕的孤島上麵的野獸、蟲子,既然靠自己無法離開孤島。

那麼,真想出去的話,自然也就隻能靠著外力了。

而在這個宇宙,這個大型囚籠裡麵,又有什麼外力存在呢?

顯然。

那群囚犯是個不錯的選擇……

一個刑滿釋放的囚犯,從監獄裡麵帶隻小寵物走,好像並不是太過分~

當然,期間,監獄管理方或許還會要求囚犯交點額外費用,贖一下作為監獄財產的寵物。

對於這種猜想。

雖然不確定,但西神憐覺得很是具有可能。

赫蘇斯那邊則是在他提出問題後,乾淨利落的點頭道:

“對!”

“確實是如此!”

“作為囚籠裡麵的土著生物,我們根本沒有資格提出脫離申請,唯有依靠著某些囚犯的幫助,才有可能順利脫離囚籠。”

“畢竟囚籠裡麵的土著生物……怎麼說呢……”

稍加猶豫後。

祂語氣有點複雜的坦然承認道:

“其實就和牧場裡麵飼養的牲畜沒有本質區彆。”

“而那些被養在牧場裡麵的牲畜們,又怎麼可能有著資格向牧場主替自己贖身呢?”

“進行交易,需要前置的基礎。”

“所謂的基礎或是條件,或是身份,或是財富……”

“而被人養在牧場裡麵的牲畜,不具備任何能夠與牧場主進行交易的基礎。”

人與人為什麼能夠進行交易。

因為大家都是人類。

即使身份有著差距,即使財富有著差距……但大家都是人類。

這也就確保了,彼此之間的實際地位,在某種程度上麵有著隱形的認可度。

那麼,人類與養在自家牧場裡麵的牲畜有著進行交易的基礎嗎?

答案:沒有。

因為你的就是我的!

區區的牲畜而已。

吃的是我的,用的是我的,有什麼資格與主人進行交易?

你自己贖身豈不是等於你拿我的錢贖你的身?

開什麼玩笑!

因此,對於這個宇宙的管理者來說。

其中的囚徒們便是一群落魄的同類或者說是具有資格者。

落魄雖落魄。

但隻要真開得起價。

那麼進行交易也無不可之處。

對比起來的話。

赫蘇斯祂們這群土著的地位,完全就是群被養在牧場裡麵的牲畜。

打從一開始的時候,祂們便完全不具備與管理者獨立進行交易的前提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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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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