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定係統,做縣令爹的無敵女師爺!
提出來要嚴懲彭荷衣和孫曉枝的有禮部林郎中,和陳副都禦史。
那位林郎中是文徵暉一黨的人。
文徵暉倒台子的時候,差點把他嚇死。
他以為自己一定會跟著吃瓜落。
不過,東查西查之後,發現文徵暉也不算太待見他。
林郎中在學政的位置上晃悠好久,還是各種托人才回了京城。
在禮部當郎中的時候,因為辦事不力也沒受過什麼好臉色。
總之,發現他單方麵認定自己是文徵暉一黨的重要人物,實際上文徵暉沒把他當個屁。
清洗的時候就把他漏下來了。
反正就是個五品郎中。
那時候,這位林郎中倒戈得也快,罵文徵暉罵得特彆狠。
對齊王各種奉承稱讚。
等齊王成了太子,又是各種迎合永繼帝說新太子的好話。
對於這種牆頭草,永繼帝也沒趕儘殺絕,把他放在郎中的位置上放著算了。
如今他自認為自己站穩腳跟,重新站隊已經獲得成效,應該讓皇上多發現自己的才能。
這會兒子又跳出來,發表意見,說彭荷衣作為一個妻子,出賣丈夫,無論如何都是不對的。
夫為妻綱,做妻子的,怎麼能背叛丈夫,舉報丈夫的所作所為。
親親得相首匿,做妻子的舉報丈夫,不管丈夫有沒有罪過,都得先處罰妻子。
陳副都禦史陳正也是這個說法。
“按照虞朝律法,同居相為隱,妻妾告夫及夫之祖父母者,先要杖一百。”
陳正說的律法確實存在。
實際上曆朝曆代都存在。
宋代大才女李清照舉報自己後來嫁的丈夫張汝舟弄虛作假,科舉作弊,根據宋代法律,妻告夫,雖屬實,仍須徒刑二年。
李清照因此坐了好幾天的大牢。
還好有人儘力營救她。
特彆差勁的一條法律。
夫家發現妻子有不對的地方,可以休妻,甚至可以隨便家法處置。
但是做妻子的不能隨便控告丈夫。
這是什麼道理?
然而律法就是這麼扯淡且不近人情。
關於這種情況,係統提前給薛守拙提示過。
“如果他們真的以妻子不許控告丈夫為理由為難彭夫人,那麼還真是一件麻煩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