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幾十歲的漢子,管一個十幾歲的小夥兒叫“大哥”,這場麵……其實也不算奇怪。
當“大哥”的,不一定要靠年紀,但一定要有實力。
有實力你才是大哥,沒實力你就是弟弟,年紀大也沒用,無非就是個老弟弟。
所以曾大寶到了孫亦諧的麵前,那自然就成小弟了。
現在,大哥要你這弟弟給五十兩,你給不給?你要不給,地上趴的那個“弟中弟”可要遭重了。
那曾大寶也沒辦法,誰讓自己趕上這麼個兄弟呢……
他在臨安當了這麼多年捕頭,肯定也存了些積蓄,這回呢,算是全交代在裡麵了。
當然,孫亦諧也不白拿他們兄弟的銀子:這五十兩,算是“買賣”,就當是曾捕頭掏錢替弟弟買下了薛推他們的這家店,今後這地方就歸曾二寶了。
列位……這處置,可高明。
你說這曾氏兄弟有什麼必須要死的罪過嗎?也沒有,那個年頭像他們這樣的人很多,他們也不過就是在什麼位置做什麼人,所以孫亦諧也不至於把他們趕儘殺絕。
可如果隻是單純把曾二寶打個半殘,再逼曾大寶賠一筆銀子給薛、袁、張三人……那也不妥。
雖然這看起來是幫朋友出了氣,又懲治了惡人,但實際上這什麼都沒改變,反而會讓矛盾激化,變成仇恨。
而眼下孫亦諧這辦法,就挺好。
首先,人這方麵,並沒有給你打死打殘,就是抽幾下耳光罷了;對地痞無賴來說這也不叫事兒,連折了麵子都不算,沒準今後這幫混混還要出去吹噓“我曾經被孫亦諧抽過”呢。
其次,錢這方麵,這家店鋪,五十兩給了你們曾氏兄弟,就算你們是虧了點兒,那虧得也不多,好歹也得了份產業。
其三,孫亦諧跟曾大寶說這店算是給曾二寶的,那意思曾大寶也能明白——今後讓你弟弟乾點兒正經買賣,彆再胡作非為,而你呢,都掏了那麼多錢了,不用我說你也會勞心費力地管著他了。
至於那薛推、袁方治和張二貴呢,孫亦諧另有安排,他已讓他們今晚就各自去收拾行李,明兒就帶著他們一塊兒回杭州去,今後這三位就吃他孫家這碗飯了。
長話短說,這天這事兒,這就算了了。
即便是那曾氏兄弟,事後也沒什麼怨言,畢竟曾二寶是得罪的是孫亦諧的朋友,最後能落這麼個結果,他們已經很慶幸了。
第二天,孫亦諧便雇了兩輛大車,帶著袁廚王、張二廚,以及薛推全家,一同往杭州城去了。
昨天弄到的那五十兩銀子,孫亦諧自己可是一文都沒留,轉手就送給了薛推他們幾個,他說是安家費,但其實呢……後來進了杭州城,三人的住處孫亦諧也都給安排了,不需要他們自己安家。
此時的孫哥,早已有了主意,他心想著:此番既然得了這三位人才,那肯定要好好拉攏,然後為我所用。
他由那洛陽“不歸樓”得到靈感,打算自己在杭州也搞一個獨一無二的豪華酒樓出來,名字他都想好了,就叫“西湖雅座”,直接開在西湖邊上,價格能多貴就多貴,專賺凱子的錢。
不過這事兒要操辦起來,可得不少時日,所以,咱們還是話分兩頭,先來看看黃東來那邊的情況……
且說那黃東來離了武昌之後,便一路奔著富順今自貢)老家而去。
然,那李太白說得好啊——蜀道之難,難於上青天。
本來從武昌到富順的距離就比到杭州遠,再加上入川的路不好走,黃東來可是比孫亦諧多行了十好幾日才到了家。
趕巧不巧的,他回家那幾天,他爹又剛好出門辦事去了,既然如此,那黃東來乾脆也不在家多留了;他寫了封家書,跟管家道了幾句口信後,便再度啟程。
黃東來離家的那一天,是永泰十八年的十月二十三,黃曆上寫著:大雪,歲煞東,己不問卜,巳不遠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