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老劉抻麵正在打官司嗎?”網絡上突然有一個通達師大的學生在校園論壇上問道。
“為什麼呀,聽說他們不是要進入食堂嗎?”
“我也聽說了。食堂裡的飯菜太難吃了。老劉抻麵要是能進食堂,我就天天吃抻麵。”這時一個學生說道。
“你想得倒好。現在學校門都不開,食堂更是關門。老劉抻麵不想進來了。轉讓的商店又不想退錢,兩麵開始打官司了。”
“這不好吧。人家又不是不履行合同。現在的情況是疫情原因,誰也不想的。怎麼還告上人家了。”有人發言道。
“你是沒想明白呀。食堂不開,人家進不來,錢還被你拿走了。要是你的話,你說乾不乾。所以說老劉他們家要求退錢是有道理的。”
“就是,店麵交不了,就退錢。疫情的原因,不是賣家的過錯,可也不是買家的過錯呀。你要是交不了,就把錢退回去。什麼時候能夠交,什麼時候再轉讓也不遲。”一位大學生發言道。
“憑什麼呀,又不是賣家的錯。”
“憑什麼呀,又不是買家的錯。”
……
一時間網上吵成一片,更有好事者把論壇的爭論截屏發到了門戶網站上,引起了更大範圍的關注。
“疫情原因,並不是被告的錯。因為疫情原因,原告將合同不能履行的過錯歸責於被告,是完全沒有道理的。”
“買賣合同,在交易標的物轉移之前,除合同另有約定,風險由賣家承擔。現在被告沒有轉讓技術,沒有轉交窗口,因此合同風險應由賣方承擔。原告要求被告承擔責任,並不隻是出於合同履行本身,還著眼於合同的風險承擔上。”鄭平說道。
買賣合同,必然會涉及風險承擔。比如說房屋因火災燒毀,由誰來承擔損失。交付之前由賣方,交付後風險轉移到買方。再比如說一輛汽車的買賣,交車前賣方承擔風險,交車後買方承擔風險等等。
雖然交易過程中,物品出現損失,這隻是一個小概率的事情。但法律就是這樣,對於這種小概率可能也需要提前考慮。一旦出現此類情況,就可以依法處置。
鄭平繼續闡述,語氣中帶著不容忽視的嚴謹與嚴肅“疫情雖然是不可抗力因素,但這不意味著被告不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與風險。”
“被告主張不承擔過錯責任。其實我方從未主張疫情原因會導致被告承擔過錯責任。我方隻是基於法律規定,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時,應當予以解除,並恢複原狀。就本案來說,就是原告所訴求的解除合同,返回已經交付款項。”鄭平說道。
“這……”徐薇一時不知道怎麼應對了。鄭平講得非常清楚,原告的訴求不是要追究被告責任,而是要求解除合同,返回已交付款項。
合同不能履行時,予以解除,是法律明確規定的。法律不能保障或強行推動一個現實中不可能實現的合同關係。從這個角度來說,原告的要求是非常合理,且有充分依據的。同時,從風險承擔上,因為沒有技術轉讓,沒有轉交窗口,不利影響還需要被告自己承擔。這可怎麼辦,徐薇的大腦有些短路。
“原告沒有交付全部款項,被告才沒有繼續履行合同的。”徐薇結結巴巴地說道。
“原告已經交付足夠的款項,尾款需要被告履行合同義務後,才能交付。這一點被告也是認可的,並對已經交付款項統一出具收據。”鄭平看了看閆保,對方的神情已經很不自然了。
“另外,原告在得知通達大學因疫情原因校園內暫停教學活動的消息後,有權行使不安抗辯權,拒絕繼續履行協議。”鄭平拿出了不安抗辯權的主張。
不安抗辯權,在合同法中的一項抗辯製度。就是在合同中需要先行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有確切證明後履行協議一方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合同能力的,有權中止履行合同義務。當事人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適當擔保的,應當恢複履行。中止履行後,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複履行能力且未適當擔保的,視為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債務,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並可以請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在得知通達師範大學關閉校園的消息後,劉校完全可以判斷出合同將不能履行。此時其履行抗辯權利,要求閆保保證履行協議,否則中止履行合同,是完全合法的。而閆保根本就不可能相關履行合同的擔保,畢竟他不可能影響通達師範大學的封校決定。
“你們的觀點我聽清楚了。”審判長及時介入,避免了徐薇的尷尬。當然這也是法官的審判技巧,要是一方的過於被動,最後出來的判決也可能極端有利於一方,這將會讓矛盾進一步激化。所有的法官都希望自己的裁決不要有太大的爭議性。
“這樣吧,現在已經是中午了。我們暫時休庭,下午繼續審理。”審判長宣布休庭,既是希望大家有一個午飯的時間,更是希望有一個緩衝的機會。
“老李呀,你的案子審得怎麼樣了。”在食堂,一位法官問主審法官。
“老張,你問這話是什麼意思?”李法官是一個聰明人。這位張法官肯定不會無緣無故問自己這個問題的。
“你吃完飯後,上網看看就知道了。”
“上網?”李法官一聽話頭不對,飯也不吃了,直接回到自己辦公室,打開電腦一看,自己正在審理的案件,在網絡上已經成了爭論的熱點問題。
李法官眉頭緊鎖,屏幕上滾動的評論和帖子讓他不禁感到一陣頭疼。原本以為這隻是法庭內的一場普通辯論,沒想到竟能如此迅速地發酵成社會輿論的焦點。他迅速瀏覽著各種聲音,有支持原告的,有同情被告的,還有質疑司法公正的,各種觀點交織在一起,形成了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
“這這怎麼可能?”李法官自語道,他意識到這次案件的審理已經遠遠超出了他的預期。他深知,在網絡上,任何一起案件都有可能被無限放大,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而作為一名法官,他的每一個決定都可能被置於放大鏡之下,接受公眾的審視和評判。
他深吸一口氣,努力讓自己的心情平靜下來。他知道,現在不是慌亂的時候,他必須保持冷靜和理智,才能應對接下來的挑戰。
喜歡從法盲到律神,我經曆了什麼!請大家收藏101novel.com從法盲到律神,我經曆了什麼!101novel.com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