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土狗這人,名號雖然很俗,但是能耐還是有的,特彆是在看人識物方麵,特彆的準。
此時的任尊,早就對他恨得咬牙切齒,任尊就打算,這幾天之內,一定要儘快抓住土狗的痛腳,然後對他進行報複。
要是抓不住土狗的把柄,那他就隻能打電話給樓先生了,讓樓先生去和尋龍堂的堂主交涉,隻要樓先生開口,那土狗子肯定會乖乖將人交出來。
任尊認為我三叔被土狗抓走,卻不知,土狗根本就沒抓到人。
而此時,我三叔就在秦朝大賓館的樓頂上。
他從樓頂上往下俯瞰,見任尊回來,就心生一計,然後從樓頂上悄悄下到四樓,躲藏在四樓的一個雜物室裡麵,等任尊上到四樓,回自己的房間,三叔看清楚了那房間的房號之後,便找個空隙,偷偷離開秦朝大賓館。
他並不是要逃,而是去買一些道具。
此時時間已經是晚上八點多。
三叔從秦朝大賓館出來之後,立即就去化妝店,買了好一些化妝道具,然後再買一個巨大的行李箱,一捆繩子,一些乙醚,等買齊了道具,他便粗略化裝成一個中年男子,然後回到秦朝大賓館,在這邊的七樓開了個房間,703號房,然後住下。
轉眼到了深夜,三叔看看手腕上的手表,此時已經是淩晨兩點半,任尊應該已經睡著了,於是便開始行動。
他提著空的手提箱,下到四樓,徑直來到任尊住的那個房間,408號房,然後用一根小鐵絲輕輕將房門打開。
小心翼翼進入房間,然後再不急不緩把門關上,反鎖。
隻見黑暗中,任尊正躺在床上,半張著嘴巴,打著呼嚕,睡得像條死豬。
三叔嘴角微微一翹,露出得意笑容,他輕輕放下手提箱,走到任尊麵前,然後從口袋裡拿出一塊手帕,倒上乙醚,然後迅速用手帕捂住任尊的嘴巴,等任尊察覺到異樣,睜開眼睛,拚命掙紮,卻為時已晚。
乙醚迅速起到效果,任尊隻掙紮了一會兒,就昏迷了過去。
確定任尊昏死之後,三叔便轉身去將行李箱拿過來,打開行李箱,將裡麵的繩子取出,然後用繩子將任尊五花大綁,並且用布團塞住他的嘴巴,再把他塞進行李箱裡麵。
等一切都弄好,他便拍拍手掌,提著笨重的行李箱出門,然後回到七樓703號房間,再將任尊放出來,捆綁在椅子上。
任尊被這麼一折騰,就醒了過來,他想要叫喊,可是嘴裡塞了一大團布,根本就叫不出來。
三叔回頭看了他一眼,意味深長一笑:
“任先生,不好意思,接下來該輪到我上場表演了,您就在這裡好好看戲吧。”
任尊聽了這話,麵露疑惑,嘴裡發出“嗚嗚嗚”的聲音,似乎在質問我三叔:你要做什麼?
三叔沒理會他,而是拿出了他之前買好的化妝道具,對著鏡子,然後照著任尊的模樣給自己上妝。
三叔的化妝易容技術,比不上白老爺,不過給他足夠的化妝道具,再加上一個夜晚充足的時間,他還是能夠做得有模有樣的。
……
第二天,臉上的青腫還沒完全消除的林森,來到408號房間,敲門說道:
“任先生,吃早餐了。”
“我給您買了您最愛吃的雞仔蛋。”
可敲了好一會兒門,裡麵都沒什麼動靜。
林森腫腫的眼角,微微一皺,心想,裡麵怎麼沒點動靜?任先生該不會出什麼事了吧?
於是便準備破門而入。
可就在這時,走廊遠處卻傳來“咳咳”兩聲咳嗽聲。
林森循聲看去,隻見任尊正站在走廊儘頭,樓梯口處。
“任、任先生,早…”
他心中疑惑不已,任先生沒什麼事一般不怎麼出門,今天怎麼一大早就出來了?
任先生向他走了過去,說道:
“我在想,昨天你被朱玉袁那小子捆綁在了509號房間裡麵,他會往那條路跑呢?”
“於是就去走了一遍,發現他可能上了樓頂,然後再通過樓頂,跳到了對麵寫字樓上,再從寫字樓逃脫。”
“現在想想,昨天條子突然到來,那些土狗派來的蒙麵人,恐怕不容易將朱玉袁那小子擄走,也就是說。他們很可能並沒抓住朱玉袁。”
林森聽了這話,覺得也有那麼一點道理。
於是問:“那…我們還要去找土狗算賬嗎?”
任尊拿出鑰匙來,一邊開房間的門,一邊說道:
“這筆賬,肯定要算。”
“這土狗欺人太甚了,咱們必須給他點顏色看看!”
林森第一直覺總感覺眼前這個任先生有點怪怪的,可又想不出哪裡怪異,直到看到任尊拿出房間的鑰匙來開門,他就打消了疑慮。
這房間隻有一把鑰匙,那把鑰匙就在任先生手裡,所以眼前這個任先生不會有假。
他跟著任先生進了房間,然後將早餐放在桌麵上,說道:
“任先生,這是您的早餐。”
任尊低頭看了一眼,發現是一根玉米,一碗白粥,以及兩個毛蛋。
毛蛋,又稱雞仔蛋,雞蛋胎,就是雞蛋孵化一半,已經成型,但是還沒破殼,然後就拿去加工製作而成的美食。
毛蛋算是一種極品黑暗料理,喜歡吃的人會覺得它很好吃,不喜歡吃的人會覺得它很惡心,因為裡麵有帶毛的小雞仔,而且有一股腥味,不是一般人能夠吃得下的。
任尊拿出玉米,就啃了起來,然後隨手一揮,對林森說:
“你出去吧。”
林森卻一愣,心中又生疑,他這些天來一直負責買任尊的早餐,對任尊的一些小動作、小細節了如指掌,他知道任尊吃早餐最喜歡吃雞仔蛋,而且是先吃了兩個雞仔蛋,然後再喝粥吃玉米。
雞仔蛋比較腥,吃了之後再用粥和玉米來掩蓋氣味,是任尊最習慣的做法。
可今天任尊卻先吃玉米,這就讓林森起了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