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叔是如何被算計的呢?
這得先交代一下我家那時候的家庭背景。
我曾爺爺以前是個大地主,在禮溪村有好一些田地、山地和屋地,還開了這村裡的唯一的一家豬肉鋪。
聽我三叔說,那時候清朝還沒亡國,我曾爺爺家,坐收佃租,就能確保衣食無憂。賣豬肉,山林木材收入,年年都能一分不少地存下來。
隻可惜後來曾爺爺染上了鴉片煙,也就漸漸敗光了家底。
我爺爺從年輕到中年那段時間,眼睜睜看著我曾爺爺把整個偌大的家敗光,卻無能為力。
不過那時候爺爺還年輕,家裡雖然衰落,但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
剛解放的時候,我爺爺還取了個小房,也就是我親奶奶。
那時候國家已經開始土改,不過政策還沒那麼快傳到禮溪村這個山鬥角落裡頭,所以我爺爺家雖然衰落,但也還算是個地主。
地主家的兒子,自然有大把人家看上。我爺爺看中了一個十七歲的姑娘,叫人去說媒,一下就成了,然後就把她娶回來做了小房。
剛娶回來半年不到,土改政策就來到禮溪村了。
我曾爺爺這個大地主的土地,被國家平均分配出去,一夜間就變得一無所有。豬肉也不能賣了,因為國家在搞統一生產。
他之前抽鴉片煙染了一身的病,後來雖然戒了,可是身體已經大不如前,再經過土改這個打擊,他受了氣,土改政策實行一個月後,他就死了。
土改把曾爺爺家從富裕的地主家族,變成了平民百姓。
不過我爺爺娶的小房,卻早已成為板上釘釘的事情。
女方家想要退婚,也已經來不及,因為那是爺爺的小房,已經懷了我大伯。
再說,那時候的道德觀念和現在不一樣,那時候農村的女人,講究的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我親奶奶也不想退婚。
葬了我曾爺爺之後,我爺爺家就分家了,那時候家裡本來就沒多少家當了,再一分,我爺爺就變得更窮。
隻分到了村中幾塊屋地,沒建造房屋的那種。好在我爺爺後來咬牙省錢,都將這幾塊屋地建成了瓦屋,後來一大家子,才有個遮風避雨的地方。
農村有個很奇怪的現象,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那就是越窮生越多。
所以家道沒落之後,我爺爺和我大奶奶,親奶奶,就接連生娃。
和我大奶奶生了八個,和我親奶奶生了四個。
我親奶奶生的四個,分彆是我大伯,我爸,我三叔,以及我姑姑。
而大奶奶生的八個,年齡都我爸,我三叔,我姑姑要大。
我爸教我們後生仔,稱呼大奶奶那一脈的人,男的隻需要在名字後麵加一個伯字就行,女的在名字後麵加一個姑字就行。
這樣稱呼很生疏,很有距離感。
就比如,我大奶奶生的最大的兒子,叫朱玉樣,我就叫他阿樣伯,我大奶奶生的最大的女兒,朱芳茶,我就叫她阿茶姑。
也不知道是習俗本該這樣稱呼,還是我爸爸對他們那一脈,心中的積怨所致,才會特意去疏遠他們。
至於是什麼積怨,那就得說回這一年,1983年的年底。
那時候我三叔剛跟著朱光慶出去撈偏,年底回來。
因為我爺爺死的時候,並沒有分家,所以這次趁著過年,大家都回來了,就聚一起,商量分家。
那時候我大伯已經搬到佛岡,我爸去叫他回來,他直搖頭,說不用分他的了,他在廣州做生意,賺了點錢,在佛岡買了塊地,建了樓房,現在住在那邊,自然也就不再想念這山旮旯裡麵的東西。
畢竟這麼大一個家子,十幾兄弟,要分家,能分到多少?
我三叔回來之後,並沒有對大家說起,他跟著朱光慶去韶關賺了大錢,身上有三千多塊錢。
一是因為他不想傳出去,怕傳到朱光慶耳朵裡,二是因為他想給這個家一個驚喜。
回來的時候,他還想著,將這些錢拿出來,給大家建造幾間像樣的瓦房。
因為那時候我爺爺留下的幾間土房子,早已經破舊不堪,好幾間還已經坍塌,隻剩下一個圍樓,大奶奶那一脈的四個兄弟,四家人,住在那圍樓裡麵,我爸單身一個人,住在外麵一間瓦房,自己煮。其餘的幾個兄弟姐妹,嫁走的嫁走,出去打工的出去打工。
那時候這一大家子,真的窮到了極致,隻能勒緊褲腰帶生活,幾家人擠在一起,窮日子過久了,妯娌間的矛盾必然就會爆發。
我那大奶奶生的叔伯兄弟,在我爺爺死了不到兩個月之後,就開始吵著要分家。
於是,這一晚,年二十九,他們將我爸,我三叔,叫了過去,商量分家的事情。
農村的習俗,一般女的是不能分家的,所以就隻叫了我爸和我三叔,並沒叫我小姑。我大伯是自己主動放棄,所以也沒來。
幾個人聚在一起,圍著一鍋火屎堆取暖,然後商量。
大奶奶那一脈參與分家的兄弟,分彆是阿樣伯,阿柳伯,阿清伯,和阿梁伯。
另外還有兩個同父異母的伯伯沒來,他們也和我大伯一樣,出門去打工了,不再回來爭搶家裡的東西。
六兄弟坐在一起,談著分家的是。
我三叔不主張分家,就提出,大家能不能一起做一個圍樓,有錢的出錢,沒錢的出工,然後一大家子的,生活在一起,其樂融融。
阿樣伯立即冷笑:“阿袁,你有錢?”
我三叔就說:“和光慶去韶關賺了一點,應該夠建個圍樓。”
阿柳伯咯咯大笑,很是不屑:“阿袁,你知道建造一個圍樓要多少錢嗎?少則要上千吧,多的話,可能要兩千多不止!”
“畢竟泥磚,灰油,沙子,瓦片,橫梁,地磚,等等東西,都是要錢的!”
“你去韶關一個多月,能賺多少?十塊還是二十塊?”
大家都不相信我三叔會有那麼多錢,嘲笑一番後,便不再理會他的建議,繼續討論分家的事情。
我爸則勸我三叔說,他們要分就分吧,反正你已經出去做工,我過完年也準備去三水種菜。
三叔見大奶奶那邊幾個兄弟,都沒有要一起住下去的意思,便也就不說了。
那幾個兄弟一邊抽著土煙,一邊討論如何分家。我爸和我三叔,都沒怎麼插嘴,因為他們也無心於這一丁半點的東西。
他們討論得很細,大到田地,屋地,山地;小到一條擔乾,一個簸箕,甚至一把掃帚,都要分得清清楚楚。
他們見我三叔和我爸,都無心爭搶,便你一言我一句,說著自己要這個要那個。
最後劃分定了,這才發現,竟然沒給我爸和我三叔幾樣東西!
我爸因為當年還在家住,他們不敢那麼過分,就分了我爸當時住的那間隻有幾平米的破瓦房給我爸。
至於我三叔,他們竟然一間房子、一片屋地也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