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彆把自己的性命交到陌生人的手上。村子裡沒有牧師,不管他們是那個家族的騎士,就算把我們屠光,也不會有人知道。”老哈姆啞著嗓子說道“隻要他們肯回頭,那就沒事,要是他們不聽勸,我也不能讓蘭德爾家族蒙羞!”
“說的對!你們小心。”布茨輕輕地說道。
警鐘被敲響,未知的敵人距這裡不到40公裡,如果按騎士小隊的行軍速度,最多3個小時就可以出現在村口。時間不多了。
村民們迅速行動了起來。青壯穿上厚實的藤皮甲,拿起長矛硬弓,婦孺收拾可以帶走的物資。老哈姆則跨上戰馬,會同3名護衛和50個煉金民兵,從村寨大門呼嘯而出。
一個多小時以後,老哈姆終於看到了那隊人馬。
這二十多名騎兵,裝備精良,行動矯健。為首的騎兵穿著精美的鎧甲,他的身邊還有5名身著鱗甲的騎兵。老哈姆的心往下沉,1名騎士、5名見習騎士,21名精銳騎兵,這確實是一支標準的騎士小隊。
“這裡是蘭德爾家族的領地,我們是蘭德爾子爵的護衛。對麵的騎士大人,請說明來意!”老哈姆高聲喊道。
騎士並不理會老哈姆,他對左右喝道“下馬!舉盾!殺光這些盜匪!”
“射!”老哈姆怒吼著回應道“消滅他們!”
雙方接觸還不到十個呼吸的時間,戰鬥就爆發了。
兩名伏牛民兵朝騎士衝去,十幾米的衝鋒距離讓他們的力量攀上了巔峰,兩柄精鐵打造的重型大長刀,帶著沛不可當的氣勢疾斬直下。
“咦。”
騎士有些驚訝,他剛剛沒有發現敵人當中有勢均力敵的對手,而這兩名戰士並不具有協調的形體特征,但表現出的力量卻足以和他匹敵。這種跡象說明,他們都是凶暴戰士。凶暴戰士雖然遠比普通人強大,但還不是騎士的對手。騎士隻是奇怪,居然一下遇見了兩名凶暴戰士。
麵對兩名凶暴戰士,騎士雖驚不亂。精金長劍改擋為撩,劍身貼在長刀刀刃的側麵,將對手的兵器向後引開,身體一轉,滑步向前,左手的盾牌向上舉起,正好架在另一把大長刀的長柄上,力量猛然爆發,將長刀蕩開。隻一瞬,騎士就化解了對手的進攻,並切入了內圈。
騎士使出一個標準的突刺,鋒銳的精金長劍捅穿了凶暴戰士的胸膛。他正準備拔出長劍斬殺另一名凶暴戰士,卻看到一雙淡漠無情的眼睛。凶暴戰士無視穿胸長劍,向前一步,緊緊夾住了騎士的胳膊。
這一刻的滯澀,決定了騎士的命運。山坡上的灌木叢中,射出一道流光,精鐵打造的弩矢,從騎士的側肩貫入,帶著一蓬血花,又從他的腋下穿出。
“軍用重弩!蘭德爾家的騎士在放暗箭!卑鄙!”
騎士的腦海中剛升起這個念頭,另一名凶暴戰士的精鐵大長刀當胸搠了過來。刀刃直接刺破胸甲,捅入胸腹,巨大的力量還將騎士舉到了空中。
“啊!”
騎士發出一聲狂吼,鬥氣急速運轉,一腳踢飛了纏在身上的凶暴戰士,長劍從他的胸口拔出,化作一道匹練將另一名凶暴戰士的腦袋斬落,鮮血如噴泉一般從脖腔噴灑。接著,又一支弩矢貫入騎士的腦袋。
“卑鄙。。”
騎士的意識漸漸陷入了黑暗,他至死也不明白,自己麵對到底的是什麼?
瑟銀重弩可以洞穿30點體魄的蟻人首領,但不能有效殺傷騎士。一個貫穿的傷口對騎士的影響並不大,除非被射中心臟和腦袋,否則騎士會帶著弩矢迅速脫離戰場,要不多久他們就能痊愈。想要麵對麵的射中騎士的要害,隻有維克多或者風係大騎士才能做到。
伏牛民兵也不至於一接觸就被騎士斬殺,實際上,身穿瑟銀蟻人甲胄的伏牛民兵完全可以和騎士糾纏。伏牛民兵故意犧牲自己,正是為了給靈猴民兵創造機會,如果騎士早看到手持重弩的靈猴民兵,局麵又不一樣了。
在交戰前,煉金烏鴉已經暴露了騎士小隊的行蹤,這就是一次伏擊戰。四名靈猴民兵提前潛入灌木叢中,他們像射殺凶暴熊一樣,射殺了騎士。
老哈姆有些激動,更多的是傷感。這一戰證明了騎士並非不可戰勝,而代價卻是兩名同伴的犧牲。老哈姆經曆了許多戰鬥,也見證許多犧牲,但其中的意義卻完全不同,以往的犧牲是為了讓更多人逃命,這一次的犧牲卻是為了勝利。
戰鬥已經結束,敵人全軍覆沒,隻有一人被俘,而老哈姆這邊2人負傷,3人陣亡。
老哈姆走到俘虜的身邊,這是一位見習騎士,正被幾個民兵牢牢地按在地上。如果不是為了活捉他,另一名靈猴民兵也不會戰死。
“我要求符合我身份的對待。”見習騎士掙紮著說道。
“你的身份呢?為什麼要襲擊我們?”
“我是埃裡克森家族的見習騎士。奉公爵大人的命令,清剿這裡的自由民定居點。”
老哈姆一愣,埃裡克森公爵是北邊多鐸王國的領主,他的勢力範圍與北境領地接壤。可是,維克多已經通過教會向周邊的領主做了照會。埃裡克森公爵不可能不知道他們是蘭德爾家族的村民。
“埃裡克森公爵為什麼要襲擊我們蘭德爾家族的領地?”
“我不知道。”見習騎士搖頭道。
老哈姆歎了口氣,下令道“不能留活口,殺了!”煉金民兵毫不猶豫地殺死了見習騎士。
“打掃戰場,掩埋屍體通知村長將牛羊和婦孺遷往山區,防備埃裡克森公爵的報複!用塵隼向大人彙報這裡的情況。”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