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要重新談條件。
過去是房屋租賃合同一年一簽,房租半年一付。
他開出的新條件是房屋租賃協議一次性簽兩年的,房租嗎,要一個季度一付。
對於合同簽兩年的鬆尾沒什麼意見,可是三個月付一次租金他挺疑惑。
按摩店生意火爆這種事根本也藏不住,半年租金,兩個月禮金加起來也不過六百四十萬,按理說這麼好的生意沒理由拿不出來啊。
對於他的疑問,初魯不置可否。
往外出租店鋪這是私人的事,這個價位也符合鬆尾的預期,再加上他實在是很討厭麵前這個小子,於是也不再深究。
三個月就三個月,都在一條街上,不怕他不給,再說還白白多得了兩個月的禮金。
於是當場訂立新合同。
不過到了付款環節,初魯又磨嘰起來,現在店鋪不是還有十幾天的房租嗎?他堅持要等到以前的房租到期日再支付約定好的房租和禮金。
初魯這一係列舉動讓鬆尾牙根兒癢到了家,他是再也不願意和麵前這個又臭又硬的無賴多說一句話,站起身來拂袖而去。
好心情是怎麼來的?
一切困難迎刃而解就是好心情的根源。
彙款,處理神田店,店鋪續租這些讓他煩心的事一件一件的都得到了解決,雖說有的事情做的並不完美,但也足以讓他感覺心情舒暢。
尤其是續租店鋪這件事,他是怎麼也想不到會如此順利。
他設想中的一切麻煩都沒有出現,僅僅是房租上漲了一點。
看著手中的合同他覺得自己是不是以前吃的苦太多,受到的欺騙太多,從而致使心裡太過陰暗?
其實這個世界還是美好的,亦或者是自己否極泰來,終於打通了任督二脈?
人在順利的時候乾什麼都順,第二天下午,又一個好消息傳來,他的簽證獲得批準。
現在貌似日本對於結婚簽證審批放鬆了很多,在當時那個年代這種簽證審查還是很嚴格的,一般來說頭兩年都是一年一簽,之後變為兩年一簽,簽滿五年可以申請入籍,簽滿十年才能申請永住。沒錯,也就是說在當時加入日本國籍相對簡單,而取得永住資格反而比較困難。另外,和日本人結婚之後連續七八年隻能一年一給簽證的例子也非常多,這可能取決於出入境管理局對簽證申請人的納稅情況,工作情況等等調查之後,認為申請人並沒有穩定生活在日本的能力而采取的應對措施。)
正所謂春風得意馬蹄疾,時近五月,天氣是一天比一天好,又加上好事接踵而至,他決定要好好的慶祝一下。
獨樂樂不如眾樂樂,趕了個禮拜一剛上班,他給店鋪所有員工開會,決定由店裡出資一百萬,集體搞個店慶。
對於他這突如其來的抽風行為,服務員們剛開始相當興奮,七嘴八舌的熱情討論。
有的說要去旅遊,有的說要去唱歌,還有的說要去洗溫泉,大家是暢所欲言是各抒己見。
然而讓他萬萬沒想到,討論的最終結果是晚上下班後找地方大吃大喝一頓,剩下的錢大家夥分了吧。
煞風景,太煞風景了。
他光想著自己高興,他忘記了大家都是來乾嘛的。
大家可都是來拚命賺錢的,哪兒有那麼多的閒工夫陪著你到處去玩,去搞什麼慶祝?
不管怎麼說他還是崇尚民主精神,既然這是店裡員工共同認為最高興的辦法,那就按照他們的要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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