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尚未結束的齊英戰爭並不是英格蘭專使斯賓塞·康普頓男爵所臆想中的那樣,似乎對整個齊國絲毫沒有影響。
開什麼玩笑,跨越兩洋,跑到數萬公裡外的歐洲,前後動員上百艘戰艦,陸海軍官兵三萬餘,跟英格蘭王國進行一場綿延近三年的戰爭,怎麼會對齊國沒有任何影響呢?
戰艦損耗、人員傷亡撫恤、物資補給,以及對相應的盟友和戰略合作夥伴予以一定的財政支持,三年來所花費的總金額已超過三千四百多萬元,付出的直接戰爭成本可比本土作戰的英格蘭王國要多得多!
若是再加上受戰爭影響,那些從事阿拉伯、地中海、歐洲等地區貿易的商社和商人遭受的經濟損失,金額數字將會更大。
更不要說,還有波斯複國戰爭,以及後續的對俄戰爭,讓人煩惱的阿富汗部族治安遊擊戰,間接介入的緬甸內戰,都在嚴峻地考驗著齊國財政。
哦,對了,還有正在進行東北戰事,齊國財政又要列支一定額度的預算,以防戰事的擴大,最終會將齊國牽扯進去。
為此,齊國除了從每年的預算收入中挪用其他開支項目大筆資金用於支撐上述幾場戰爭外,在三年時間裡還累計發行了三千二百多萬的特彆國債。如此,才勉強維持財政不至於被這些戰爭所拖垮,從而影響國內民生。
被財政愁白了頭的戶部大佬們曾幾度生出要增加印鈔規模的心思,並進而推高國內通脹水平的方式,來彌補財政虧空,但都被皇帝陛下和帝國中央銀行所勸阻。
要知道,齊國以金本位為基礎,發行法定代償性質的金圓卷尚不到五十年,好不容易積累起足夠的信用,並將之推廣至整個海外殖民領地和南洋諸藩,甚至就連秦國、日本、朝鮮、北明、印度等國家地區也有大量的使用者。
你若是像前宋時期的交子、前明時期的寶鈔那般肆意濫發,而根本不考慮準備金和代償能力,遲早也會像上麵兩種紙幣一樣,最終喪失信用力,淪為廢紙一般,自己把自己給玩崩了。
需知,紙幣的發行和穩定,能夠極大地推動整個國內乃至周邊地區的商品經濟發展,還能為國家創造了巨量的財富,對解決國家的長久之需有重大作用。
可若是政府毀壞了原有的金融法製,濫用了信用,其結局必然導致通貨膨脹,貨幣體係的崩潰。
專項收入則包括大量的土地、礦山、草原、林地、漁業等買賣收入。
節流嘛,無非就是將那些無意義的戰爭早點結束了,以免徒耗國帑。
但齊國政府秉承自由貿易政策,鼓勵工商,陸續取消了若乾特許權,同時對企業、民間事務乾涉也較少,此類收費並不多,一年不過十數萬元主要是公司登記許可費),聊勝於無。
即使那些印度仆從兵的軍餉極低,裝備也沒齊國正式陸軍那般豪華,但維持一支數萬人的戰鬥部隊,那不得每月要花費幾十萬元,一年下來就好幾百萬了。
還有高加索戰事,把俄國人擊退後,也見好就收吧。萬一俄國人憑借廣大縱深的國土,將瑞典王國給擊敗了,那還不得轉頭繼續跟我們齊國撕逼。
既然不能濫發金圓卷,那麼隻能內部挖潛,並積極開源節流,穩定財政收支。
以前人家莫臥兒帝國打了幾次,都認為極不劃算,根本撈不回來戰爭成本。
政府收費主要是政府通過特許使用權或者提供直接服務為基礎而取得收入的形式。包括各種規費和使用費兩種。
依靠發賣城市建設用地和農村耕地,收取相應的土地對價費用。
其中一般財政收入又分為五類:稅收、政府收費、國有資產收益、專項收入、其他收入。
嗯,那就是多收點稅,多賣點地,多開些礦,讓政府控股和參股的商社和工礦企業多上繳一些利潤和分紅。
自五十多年前,齊國開始大肆侵吞南洋領地後,掌握了海量的土地資源,靠著土地交易,每年收入高達數百萬至上千萬元。
最後,還不是便宜了波斯人。
就算將整個高加索地區都占據了,又能如何,總不至於在那裡建一塊殖民飛地吧!
但他經過齊印軍和喀拉特汗國軍隊的連番打擊,實力已被削弱到極致,兵力最多不超過三千人,總不至於憑此翻騰出巨浪滔天再度威脅波斯和印度吧。
經過九十餘年的發展,齊國目前的財政收入模式已基本固定,大致分為一般性財政收入和特殊財政收入。
差不多得了,不要為了陸軍的麵子,在阿富汗再增加額外的消耗了。
雖然那個吉爾紮伊人繼任首領阿什拉夫依靠當地眾多部族的支持,連續數年逃過齊印軍的追殺,不曉得躲在阿富汗山區哪個犄角卡拉,並且還繼續帶領部族武裝與我齊國軍隊周旋。
扭轉財政問題,除了節流,那麼更為重要的則是開源。
嗯,也就是後世所謂的“土地財政”。
你說說,阿富汗那個窮鄉僻壤的地方有啥值得動刀兵的意義?
更不要說,南洋諸島的礦山、林地,以及沿海漁業,也為政府獲取收入近千萬元,成為政府收入當中不可忽視的貢獻力量。
不過,這一塊收入卻不太穩定,蓋因,並不是每年都會有大量的種植園主和礦山投資者湧入到上述領域。
況且,要想賣地,那最起碼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得投入一筆基礎設施建設資金進行先期開發,否則,山高林密、遍布毒蟲猛獸,又無道路和港口,鬼才跑來買地。
所以,往往賣地的費用在國庫的賬上轉了一圈後,轉頭又投入到新的一輪地方建設上來,年度結餘的有限。
嗯,除非來一波後世那種波瀾壯闊的房地產,說不定能給政府帶來大量的財政資金。
說到國有資產收益,那自然是政府控股和參股的大型貿易商社和工礦企業,諸如印度商社、孟加拉商社、南洋商社、大齊重工、建業造船廠、大興造船廠、大齊帝國銀行、漢洲工商聯合銀行、漢洲聯合保險公司、帝國儲備糧油總商社等數十家巨無霸企業,它們每年上繳的利潤及分紅高達數千萬元,貢獻了政府財政收入的近四成。
當然,政府控股和參股的大型工礦企業也不都是能盈利的,如中央鐵路、西部鐵路、南方鐵路、香江煤礦、郢州煤焦化廠、建業鋼鐵廠、臨海鋼鐵廠等重型工業企業,因為經營性和政策性原因,利潤就非常單薄,甚至承擔了大量虧損,需要財政額外撥款加以維持。
總的來說,這些政府控股和參股的大型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發揮著重要支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