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音天王!
這年頭,假點擊、假收視、假票房、假百度指數、假微博轉讚評……
再加上假臉、假身高,觀眾被各路不知怎麼就宣布“我紅了!”的“假明星”包圍,上去就甩你一臉幾億人都愛我的數據。與其信娛樂圈的各種數據,還真不如信身邊即世界。
前幾天艾漫數據公布一組明星水軍榜,從水軍占比、“最敬業水軍”、單個水軍“注水量”揭示當今網絡紅人、微博鮮肉的真實熱度。曝光假人氣,揭露假明星,並由此引起路人熱議和粉絲撕逼。
艾漫數據定義的水軍,是24小時之內在社交平台上發布明星相關信息超過20次的用戶。數據顯示某些明星的水軍數已經超過總量的110。
不過不能認定這些水軍都是拿錢做事的職業發帖者,其中應該也有為愛豆拚數據的粉絲自來水。不過不管哪一種,顯然這些明星數據都已經被汙染,無法反映藝人的真實人氣。
占比不足5的用戶,貢獻95的社交平台聲量?
某小鮮肉單天隻用不到400多個可疑id,就刷出了超過17萬討論量?
部分單個用戶的消息量遠超過正常的人類用戶,平均單個用戶半個月的明星信息可達約2千條,等於一天就要發134條明星信息?
恐怖如斯!
寧遠經常看到聞所未聞的明星微博轉評讚驚人、百度指數逆天。每當這種時候,硬糖君就會陷入深深的自我懷疑,我已經老了嗎?
這麼火的明星都不認識,我已經變成隻認識蔡國慶的我媽?
萬能的淘寶將數據造假變得成本低廉、操作簡單,隻要在家與客服交流幾句,定好數據和價錢,還可以幫你試刷個幾萬數據,驗驗效果,滿意您再來。
除了比較草台的淘寶交易,專門的水軍公司做事則更為專業。曾向《孤芳不自賞》微博討薪的水軍公司通明傳媒,號稱養近5000真人水軍,覆蓋微博、微信、豆瓣、知乎等全網資源,服務眾多電影、電視劇和當紅藝人。
原本給彆人打工乾營銷的通明創始人徐位東,因為業務需要組建300人的水軍團隊,後來發現外部需求也很旺盛,於是創業成立正式的水軍公司。
不過雖然水軍市場繁榮發展,明星們也因此人氣爆棚,但個體水軍月收入卻徘徊在一千元左右,還得熬夜工作、經常被封號,刷上的評論還沒截圖給領導檢查就被刪了,遇上無良老板把群一解散就跑等等,也是心累。
難怪遇到不結賬的甲方,水軍們如此群情激憤。在孤芳水軍事件中,通明老板徐位東就在朋友圈中曬出《孤芳不自賞》水軍不付錢官博已經變成大型討債現場的微博截圖,並配文說水軍也是有尊嚴的!
同樣興於互聯網,粉絲經濟天然和數據緊密相連。不僅製作方、商家要基於大數據做出決策,粉絲們也早已從善如流,不遺餘力的為自家愛豆製造數據存在感。
為什麼數據變得如此重要?
這樣的比喻或許不算恰當,當你要在許魏洲、黃景瑜、馮建宇、徐海喬……等新晉鮮肉中作出選擇,是不是比選擇黃曉明、陳坤還是鄧超困難得多?
分眾文化時代,一方麵越來越少有全民明星;另一方麵粉絲人氣型偶像轉化為大眾賣點的速度又在不斷加快。精準的目標用戶、粉絲效應顯得尤為重要,而這都依賴對各路數據的分析。
但如果單論互聯網上的數據人氣,我們又會發現這世界如此顛覆。你甚至想不起最有網絡熱度的明星的臉長什麼樣?
隨著今年幾部主打大i+小鮮肉的影視作品折戟,再次引發業界思考,到底什麼才能代表真實人氣”?
哪個才是頂級小鮮肉和流量小花?
還記得15年前後是水軍業務最旺、最賺錢的時候。回想當年的網絡生態,隔三差五就冒出奇葩網紅和網絡段子;水軍充斥之下,常有霸屏爆吧這樣豪氣衝天的話語出現。
各種兼職水軍動不動就自立門戶,彆說明星,不少普通網民也花錢給自己買粉絲,給公眾號刷點擊量。
聯網需要他們,其中的邏輯,一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時代已經過去,海量信息中如何宣傳好自己,要靠他們。
二是他們製造了絕大多數的內容,尤其在娛樂圈和段子界,有人乾脆說沒有水軍的互聯網會淡得象白開水。
大數據時代人氣這樣虛無縹緲的東西,可以具化為微博的轉讚評、百度的搜索指數、各大視頻網站的作品點擊量。不論是商家還是片方,都越來越看重這些數據的價值。
但這些數據硬指標都難免受到官方水軍、數據汙染、雞血粉絲等的影響。網絡上的數據水花,又有多少能轉換成實際的經濟效益,也令人心存疑惑。
而影視行業的生態就這樣被汙染,優秀的作品不一定點擊強勁,演技好的藝人不一定有傲人數據,觀眾有限的注意力都被水軍吸走了。
有時找到顏值演技都符合的演員,但拿給平台看,人家嫌棄演員的人氣數據不好,要求換流量明星。而為了支付流量明星的片酬,經常要提高一倍費用。
為了確保完全,製作方、購劇平台、廣告主以人氣明星為第一考量倒也無可厚非。但從另一個方麵看沉迷數據是否也反映出從業者對藝術的不自信,對質量的不負責?
娛樂圈的大數據迷戀,是從互聯網挺進娛樂圈發端。互聯網公司作為影視新兵,想用自己熟悉的方法解決不熟悉的領域,是很自然的應激反應。
但整個娛樂圈都跟進,更多是一種投機取巧,並一定程度造成數據迷戀下的質量倒退,爛片橫行。
也有些業內公司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不是真人氣無所謂,隻要能吸引廣告商投放廣告就行,數據就是最好的誘餌。
另外有的資方則既不在意觀眾,也不在意廣告商。通過數據造假打造成功作品後,一鼓作氣進行包裝,開個發布會放幾張高大上的t,亮一下不明覺厲的產業戰略,把餅畫大,不愁沒人來吃。
對於收視、點擊和票房造假,不少業內寄望於立法規範,新的《電影法》也確實開始做出嘗試。
但立法能改變數據造假的現狀嗎?現階段,“假數據”就是市場的真需求。隻有等製作方、播出平台、廣告主們被“人氣明星”的真實效果反複打臉,或許才會有所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