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另一麵!
我過去問“你不是做飯去嗎?”
“看鍋不用我。”他抬頭時看到念念咬著手指的模樣,知道她是有興趣,問“喜歡嗎?你可以摸摸。它們不咬人。”
念念回神,猛搖頭。
蒲藍也沒失望,站起身來對我說“半小時左右就可以開吃了。不過我這幾年廚藝有些荒廢了,你們儘量忍住,不要批評。”
我不由笑,說“好的。”
念念嘟起了嘴巴,依舊很討厭蒲藍“做得不好吃還不準批評。”
“念念!”我板起臉來,她也就垂下頭沉默了。
之後蒲藍借口去看鍋溜了,我總算可以說說她“你怎麼能這麼沒禮貌?在叔叔麵前說這種話?”
“我說的是實話呀。”她更不高興“而且我為什麼要對我討厭的人有禮貌?我爸爸說討厭就可以不理他。”
我感覺有點吃力,說“但畢竟午飯是叔叔煮的,不是你自己煮的。即便他煮得真的不好吃,你也不可以批評,這是禮貌。”
“我又不是不可以自己煮!是你不準我煮!”她氣呼呼地說“我都不想理他,為什麼要對他講禮貌?”
我說“因為咱們現在住的地方也是他的。”
“是你要住在這裡的!”她振振有詞道“你跟我說好是來看外公,沒有說是到這個叔叔家來住,你明知道他親你,還要住到他家裡,這不是更方便他親你嗎?我不想住他的房子也不想吃他煮的飯,我要回家!”
我沒說話。
“我不要在這裡。”我的沉默增添了她的不快,她更生氣了“我要去外公,跟外公吃飯。”
“外公得病了,你不能打擾他。”我說“另外,媽媽很餓,想去吃飯,如果你也想,就跟我來,如果你不想,就算了。”
“你就是說不過我才這樣。”她還是怕我生氣的,但她覺得自己沒錯。
我也覺得她沒錯,她對整件事了解得並不全麵,她看問題黑白分明,她發出她自以為的觀點,她沒錯。
我隻是不想跟她囉嗦了,說什麼都是在浪費時間。
她等了一會兒,又說“我不吃飯,我要回家。不回家我就不吃飯。”
“那你就彆吃了。”
我轉身要走,忽然聽到咚得一聲傳來,我不由站住腳步,側臉用餘光看到她坐在地上,“哇”得一聲開始大哭。
我一直覺得,念念像繁音一樣要強,像他一樣霸道,卻又因為出生不久就離開我們而變得十分沒有安全感。繁音對她的過度寵愛也助長了她的這一麵,何況她又是個聰明的孩子,因為聰明而輕易地受到了太多褒獎,也因為聰明而比彆的小孩更懂得如何拿捏大人,迫使大人聽她的話。我雖明知這樣,卻還是要中招,畢竟這裡不是自己家,即便是在自己家,我也不好讓她哭暈過去,因為繁音絕不答應。而我這一兩天就要送她走了,心裡也真不舍得在這個節骨眼上懲罰她。
於是我沒出息地走回去,扶她起來說“怎麼突然哭了?”
她使勁哭,不解釋。
“彆哭啦。”我擦著她的眼淚,說“想要什麼就說。”
她哼哼著說“我要回家……”
“媽媽還想在這裡玩幾天。”我說“這裡的藍莓很好吃,而且如果外公過幾天不那麼難受了,咱們還能看看他。”
她哭得更傷心,完全不理會我的解釋。
我又進一步解釋了幾句,找遍了借口還有加拿大所有好玩的景點,她都不為所動,就是要回家。
終於,我徹底無奈,說“念念,你真的隻要回家,不要在這裡呆著了?”
“嗯!”她立刻止住了哭泣。
真的,我差一點就答應了。
卻忽然想起繁音對我說,當年他聽爸爸的,在法庭上誣陷他媽媽,以至成為有力證詞,致使韓夫人終身被剝奪撫養權的事。
當時的他一定也不懂,但他一直後悔到如今。
我來強迫她做決定,當然會給她造成傷害。但給她無限的做決定的權利,而她其實根本無法承擔那後果,也是另一種殘忍。
這也忽然讓我想通了之前的糾結,固然送走念念會讓她受到傷害,但這是我能想到最好的方式。這麼多年以來,我一直前怕狼後怕虎,妄圖令一切完美,哪怕自己始終在受委屈,卻始終沒有讓局麵好轉。我隱隱覺得這是我人生中最後一次掙紮的機會,而這其中,沒有孩子的參與是最必要的事。
想通這件事,我便狠下了心腸,說“媽媽還想在這裡待幾天,帶你和妹妹玩一下,然後帶你去外公家裡看小鹿。等你們回到家裡,就可以看到爸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