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
回到家中,父親正好找我,“臭小子,你中午從我這裡拿走的資料,看完沒有,有沒有什麼發現?無論有沒有發現,資料都得還給我!”
我一拍腦袋,怎麼把這事兒給忘了,“老爸我這剛消食回來,你等我,我看會兒,一會兒告訴你。”一麵說,我一麵飛快地跑回房間,順道把門鎖上,防止老爸突然進屋把資料給拿走。
“嘿,霸占我資料,耽誤我時間,還不讓我進去。你要是找不出點東西來,一會兒,看我怎麼收拾你。”老爸裝腔作勢地喊了兩嗓子,也就不再管我。
聽著門外沒了動靜,我這才從藏包處將資料找出來,翻開資料,開始仔細研究。
1805年,英國在廣州設立廣州保險協會(cantonsuranceciety,又譯作諫jian當保安行);1929年11月中國第一家民族保險公司在上海成立;1949年由中央提出成立中國人保。1985年,中央頒布了《保險企業管理暫行條例》;直到1995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才正式通過並予以頒布,自10月1日起開始施行。
保險,對於絕大多數紮根於農村生活的普羅大眾而言,是個新鮮事物,也是個難以理解的事物。雖說一直在推行,但民眾對於保險存在的態度並不是很友好。民眾對於保險的存在,普遍都是不去理睬它,有的人甚至嗤之以鼻,覺得保險是圈錢行為;但,保險的存在意義,本就是對我們生活的一種保障措施。
如果不是研讀了這份資料,我也僅僅是停留在大眾的普遍認知上。跟李四平案件結合起來分析,我發現自己推理中,有一個認知錯誤。
我本以為,隻要李四平一死,意外險既成立,按照老爸的說法,會全額給付賠償金,這屬於人身意外險賠償項目中的死亡給付。死亡給付指的是,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時,保險人給付保險金,死亡給付是全部給付。在未研讀這份資料之前,我是如此認為,我相信很多人也是這麼片麵去理解死亡的含義。
但是,意外傷害是有說法的。如果被保險人在簽署保單,刻意隱瞞自身患有嚴重疾病,不履行告知義務,並因疾病突發致死;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有權解除保險合同,自然也就不會有賠償金。
四個多月前,正是保險法公告頒布之時;李四平也許是通過新聞,又或是什麼其他渠道,了解到簡易人身險,這種以一博萬的保險方式。用一百塊錢保一年,如果發生意外,就能獲得五萬元的賠償額度,這對一個將死之人來說,就是一根救命稻草。
基於大眾對保險的粗淺認識,他買了這份保險,原以為隻要自己一死,賠償金就會給付到受益人,也就是他兒子李文強手中。但在此時,由於某些原因,李四平得知這份保險得以賠付的真正條件一定得是意外致死、而不是隻要他死。
他已時日無多,如果再不促成這起意外,就可能真的等不到了。偶然間,他從文強口中聽說了,縣城中瘋傳的女學生案,案發當晚發生的事情。恐怕從那個時候開始,他心裡就有了念頭,要模仿作案。
周雲帆與文強交惡,並且還經常欺負他;周半城富甲一方;而周雲芳被襲,本就不是什麼巧合,而是李四平精心挑選的結果。幸好,李四平並不準備真的殺了周雲芳,從頭到尾不過是一場表演罷了;他需要周雲芳掙紮、呼救,才會給了周雲芳那麼多的逃脫機會。這樣,李四平才能及時出場,把自己塑造成因為救人而亡的英雄形象。
如果事成的話,李四平能死於意外,可以順利拿到賠償金,可以留一個好名聲。被救家屬也會因此對他感恩戴德,會在某些方麵照顧孩子們。如果這些英雄事跡流傳開,說不定學校也會因為孩子們是英雄遺孤,而對他們予以一定程度的學費減免……
一切都是為了他們未來的生活!
凶手再次作案的流言、媒體大肆報道所謂的英雄事跡、這一切一切背後都有一隻看不見的手在默默引導和推動。
我想,這便是一個父親對自己孩子未來生活的安排和打算。
所以,才會有了第二次襲擊事件!
所以,才會是周雲芳!
一切都串起來了,我終於將李四平為什麼要人為製造一起意外,“自己殺自己”的真實原因,找了出來。
猶豫再三,我還是將自己想法告訴父親。父親聽完我的推理,並未多說什麼,但是從他的表情中,我可以看出來,他尚有疑惑。
良久,他問了我一個問題。
“你想過,另外一個人是誰嗎?如果是李四平策劃的謀殺案,自己殺了自己。那麼殺他的凶手又是誰?或者說,殺他的幫手會是誰?”
其實,我早就想過這個問題,但,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回答這個問題!我也不願意去回答這個問題。
……
“也許他是自殺的。”
我知道,其實這種可能性幾乎為零。因為如果被保險人自殺身亡,這種情況跟疾病致死,其實結果都一樣,根據保險法的規定,保險公司同樣有權單方麵解除合同。
“他並非自殺身亡,根據周雲芳的證詞,確實有一個襲擊她的凶手,而她也的的確確親眼目睹,李四平衝出來救了她。根據現場痕跡檢測報告,還有屍檢報告,都能夠證明李四平是被外力襲擊致死。”
父親的話打破了我的妄想。
我不願意用惡意去揣測人性!我甚至更不願意去懷疑那個人!可是,如果一個人連活著都非常艱難,麵對自己唯一的機會,他會放棄嗎?隻是為了活得稍微沒有那麼幸苦罷了!他會真的如我猜想的那樣去做嗎?
哪怕我心中早已有了人選,我也開不了口,因為我知道,隻要我說出來,如果屬實,毀掉的絕不僅僅隻是他一個人的人生。
“這個……這個問題……,我還沒有考慮清楚,我需要,再,想一想!再想一想!”
父親輕輕地拍拍我的肩膀,“我不願意去相信你的推理,是基於證據,也是基於人性。目前沒有證據證明李四平策劃了這起謀殺案,殺了他自己!
如果按照你的推理再繼續推下去,最有可能知道計劃,並參與到計劃執行中的那個共犯,是……你的同學——李文強!
你相信嗎?他,親手,殺死了自己的父親!”
“那,他有這種可能性嗎?”我有些艱難地開口問道,其實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何要這麼問。有沒有這種可能性,誰又能夠說得清楚呢,隻不過是實在不願意去相信罷了。
“他確實有這種可能性。”父親停頓了一下,又接著告訴我。
“但是,他有不在場證明。”
“不在場證明?”
“是的,你黃叔讓我配合他做調查工作,我去調查過,當天晚上,李文強有不在場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