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就這麼愉快地過著。每天處理著卡拉西斯惹出來的麻煩,訓練領主的軍隊,吃吃喝喝,偶爾去塞布林娜那裡借本書識幾個字。
蒙特也沒覺得自己三十歲以後禿得特彆厲害。有時候照個鏡子覺得自己還挺帥。
終於到了一天,信使來報。鄰居的莊園少主來付婚約。
哦,婚約,是有這麼回事。拉莫爾老爺一拍腦袋,當初父輩們指腹為婚,約定的男孩十六歲就來迎親。算算日子好像差不多了。
至於那孩子現在什麼樣了,拉莫爾也不是特彆清楚。他歲數比那孩子大多了,都能當人家爹了。但是畢竟是同輩份的,互相看不上懶得搭理。這麼多年也來往不多。
“來的多少人啊?”
“來的十來個全副武裝的,帶著四十多個農夫,還有二十多輛馬車。帶的行李彩禮之類的東西。”
“他們家老爺來了嗎?”
“沒。就看見一個小孩子帶的隊,也就十五六歲吧。”
“哦。”
大隊車馬走得慢,估計三天後才能到城裡。對方已經向信使表達了來意,領主也傳達了同樣歡迎的意思,交由信使轉達。
“十五六歲?那麼小,就管理著整個莊園?”克萊蒙德表示難以相信。
那時候沒有“未成年”這種觀念。七歲以下也許是個孩子,七歲以後就可以乾活了,窮苦人家的小孩早早地開始工作,與成年人無異。
十五六歲當領主,也不算特彆罕見的事情,十五歲加冕當國王的都有呢。
但這個歲數,畢竟人生經驗非常少。少年人比較衝動,想法會很極端,也很容易被人利用。這個歲數想當個好領導很難,除非有本事幸存到最後。
拉莫爾把這個消息也告訴了妹妹。女仆進了塞布林娜的房間,那時她在看書。聽完消息之後眉頭一皺,一言不發。
按理說年輕的姑娘應該很在意自己的婚事才對呀。侍女們都比她更關心。一群女孩在一起竊竊私語,討論新郎官帥不帥。
“聽說隻有十六歲,已經是莊園的男主人了。”
“天呐,我也要跟著小姐嫁過去!”
“吵死了,都出去!”塞布林娜一個字都聽不進去,打擾她讀書了。
“小姐怎麼不高興?”
“還不是因為那個誰啊——”
侍女們其實也知道,大小姐在意的男人是那個三十歲的禿子。
“真的假的?他那麼老,還禿。十六歲的莊園主不比個老騎士長強得多!”
“是啊,好想看一看他究竟長什麼樣!”
閉門兩個時辰,下午的時候大小姐終於把書看完,吩咐女孩們去小花園喝下午茶。大家一起歡天喜地過去。
女孩們平日裡消遣的東西就是針線活。她們等待大小姐的時候就在一起繡,現在去喝茶也帶著。
她們手上捧著繡花繃子。腰間還掛一串精工打造的鏈子,掛著小剪刀和針線盒。
她們繡的東西不久之後會成為身上的裝飾。說一個女孩“心靈手巧”,繡花的技藝就是最好的證明。
她們一路上都在商量,三天後見麵的時候穿哪一條裙子。
因為讀書的女孩很少,沒有專門的詞語稱讚像塞布林娜這樣飽覽詩書的少女。她也不屑於隨波逐流,自己的裙子很素雅,腰間掛的也是書本(最近多了個蜥蜴的尾巴尖)。
繡花?根本不會。
畫畫倒是會的。她經常會從古書上尋找一些合適的圖案,畫給侍女們做圖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