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先輩食不果腹,吃著凍硬了的土豆,靠著頑強的意誌力贏得勝利,實乃吾輩楷模,蘭序對此一直謹記於心,告誡自己決不能隻知道享受,食堂的菜已經足夠好,我何德何能去嫌棄,更何況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隻要是食物,就要抱著虔誠的心去對待,自然吃得下,還吃的高興,這是國家對我的優待,我時刻抱有感激之情。”
汪順:“……”
洪利全:“……”
他們一介武夫,思想方麵看來還需要進步。
不過。
剛剛到底是誰跟他們兩個,搶菜搶的水火不容的!
這些話,自然沒讓祝穗歲聽到。
要是她知道的話,絕對會笑痛了肚子的。
沒吃過就沒吃過,還彎彎繞繞的不直說,不僅如此,這一番話下來,誰招架得住,直接就把人給說愧疚了。
陸蘭序這人還真是夠要麵子的。
出去前。
陸蘭序道:“對了,還有一件事。”
“什麼?”正打算穿外套的祝穗歲,停了動作,看向他。
陸蘭序抿了抿唇,“耳環的事情。”
聞言。
祝穗歲就想起來了,“你這是查清楚了?”
陸蘭序點了點頭,“確實是我送給你的那副,在陸家丟失後,輾轉到了文工團於曼曼的手裡,她說是逛街的時候,在一家小門簾的店裡買到的,那家剛新開沒多久,裡麵的首飾款式新穎,她就瞧上了這對,花了自己半年的工資買來的。”
他抿了抿唇,才繼續道:“那家店我查了查,是小叔開的。”
這個故事的走向,是祝穗歲沒想到的。
她懷疑過尤蓉,懷疑過陸雪珂,就是沒懷疑過陸家小叔。
祝穗歲看向陸蘭序,笑了起來,“那副耳環,你是怎麼想的?”
人雖然在笑,但眼底卻沒什麼笑意。
坦白說。
她有點在意。
主要是那副耳環,是陸蘭序買來送給自己的,前期以為丟了,所以重新做了一副,可如今並不是丟了,而是被賣給了於曼曼。
對於於曼曼的心思,祝穗歲不知道陸蘭序知不知道,可她是跟人打過交道的,她很清楚於曼曼是喜歡陸蘭序的。
哪怕陸蘭序已經結婚了,於曼曼仍舊還是喜歡,甚至為了陸蘭序,主動來挑釁自己。
當時的自己,本就在離婚的邊緣,被這麼一刺激,回想起來的,全都是不美好的畫麵。
那一天,還是自己收到蝴蝶手鏈的當天。
祝穗歲很難不去想,於曼曼為什麼要買那副耳環,是不是因為看到了陸蘭序送給自己的手鏈,發現兩件東西很像,這才特意買下的。
這樣的猜測並不是沒有道理。
要知道那副耳環,花了於曼曼半年的工資,文工團的工資並不低,福利待遇也很好,普通的城鎮職工工資,大概在三四十的樣子,文工團應該一個月就有差不多六七十的樣子,半年就是三四百。
祝穗歲現在做的行當,隨隨便便就是幾百上千,並不是因為錢好賺,而是玩這一行的都是有錢人,比較小眾的圈子,沒錢的根本就沒有這個資本進來。
對於於曼曼來說,這筆錢並不算少,甚至還是她攢了很久的,就為了買一條跟自己經濟水平不匹配的耳環,哪怕再漂亮,沒有帶點彆的心思,還真下不去手好麼!
這樣一想,祝穗歲就更在意了。
之前不想問這些,對於多少女人喜歡陸蘭序的事情,她已經不去理會了,但是要讓外麵的女人,戴著原本是給她的首飾,這點足夠惡心到祝穗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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