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到唐朝前期,百姓吃鹽不難,因為那時候朝廷還沒有壟斷食鹽。
據《新唐書·食貨誌》記載“天寶、至德間,鹽每鬥十錢”,在唐玄宗天寶年間,食鹽價格每鬥十文錢。而初唐時有唐太宗的貞觀之治,“至四年,米鬥四五錢”,也就是說貞觀四年時,每鬥米的價格才四五文錢,大概可以推斷,當時鹽的價格也不高。
之所以有百姓吃鹽難題,那是因為後來在乾元元年758年),大臣第五琦在唐肅宗的支持下,推行“榷鹽法”——朝廷對鹽就場專賣官收官賣)。這才導致鹽價飆升,當時漲到每鬥鹽一百一十文錢。
飆漲十倍的鹽對貧苦百姓而言,或在戰略時期,吃鹽是一大難題。
百姓家婦女都舍不得吃鹽,但不吃鹽會生病,因此隻好喝醃鹹菜剩下的鹵水,而鹹菜和鹽則家中勞作的壯勞力吃。
可見官府壟斷之害。
柴宗訓沉吟半晌,道:
“眾位愛卿,鹽乃百姓日常用品,曆代朝廷設鹽稅,而每每隨時間推移,稅率愈重,以致百姓吃不起鹽。
而暴利存焉,自然易滋生私鹽販子,屢禁不能絕。
朕意不但不能在全國各地儘開榷鹽,且應當廢除這作為百姓日用品鹽的榷稅,完全放開任由民間百姓經營!”
吏部侍郎王沆出班道:
“陛下,目下榷鹽雖不成體係,然每年也有二百餘萬兩銀錢的稅收。
這乍一取消,朝廷反而少了不小的稅入,對我大周擴軍不利。”
柴宗訓笑道:
“無憂也。
朝廷允百姓自由經營采鹽、販鹽業,以我大周目下二千六百萬百姓計,新成立的鹽場、商號起碼在二萬家左右。
而鹽業放開後,銷量將大增,這一家鹽場、商號按每年納稅二百兩計,就有4百萬兩。
且自由經營後,鹽價必變得低廉,百姓們不但能充足用鹽,節省下來的錢自然會用在其他消費上,促進了商業繁榮,官府稅收也將增加。”
許多大臣聽了,都半信半疑,畢竟取消榷鹽專營,這減少的二百萬兩稅收是立即見到的。
然而皇帝柴宗訓即已決定,這些大臣自然也不敢反駁。
取消榷鹽、放開由百姓自由經營鹽業的聖旨很快傳達各地,大周境內如雨後春筍般立即湧現了幾萬家製鹽作坊和收販鹽的商號。
而鹽價也從每鬥七、八十文錢,降至了僅一成,七、八文錢。
而據一年後的戶部統計,朝廷僅自全國各製鹽作坊、商號征收上來的商稅就有五百餘萬兩,且未來隨著和平盛世下百姓人口的快速增長,鹽業商稅還有大幅增長的空間。
當天退朝後,柴宗訓回後宮陪母後和一後三妃用過午膳後,午睡了一個時辰,便來到延福殿閱看奏折。
看到自己禦駕出征的這半年多來,朝政在首輔王著的主理下,井井有條,柴宗訓心中欣慰。
停下來喝茶時,殿前太監總管湯啟來報:龍驤軍第四兵團大都督曹彬攜第一軍軍長楊業求見。
柴宗訓心中狐疑,當即召二人前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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