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喬思鈺,他們不會被趕出家門,也不會落到這個地步。
最讓人氣憤的是,喬思鈺把他們趕走,反而自己繼承了原本屬於他們的財產。
士可忍,孰不可忍。
他們一定要讓喬思鈺付出慘痛的代價!
……
興運村的項目基本上已經敲定,現在隻等合同簽字就生效了。
喬思鈺本想去祁家看看,沒想到就接到高夏的電話讓她去警局一趟。
到達警局後才知道,給喬宋瑤做筆錄時,喬宋瑤提到過喬思鈺有一把嵌滿紅寶石的匕首。
“你有嗎?”
警察姐姐問她。
喬思鈺如實回答:“有。”
警察姐姐問:“這把匕首現在在哪兒?”
喬思鈺道:“在喬家,我的房間。”
隨後一男一女便衣出警跟她去了喬家。
一路上喬思鈺都非常淡定。
到了喬家,喬思鈺把匕首拿出來交上去。
“這是我在趙老爺子壽宴上,趙老爺子給我的見麵禮,不過當時的確因為這個見麵禮鬨了點不愉快。”
喬思鈺把當時跟喬宋瑤起的爭執簡單的說了一下。
她無奈的苦笑:“喬宋瑤以為是我代替她去的趙家參加壽宴,理所應當的認為這個見麵禮是屬於她的。”
兩個便衣警察對視了一眼,道:“這件事情我們會查清楚的,現在這把匕首我們需要帶回去。”
喬思鈺非常配合:“可以。”
她看著匕首落入證物袋中。
從警察姐姐的口中,喬思鈺得知,喬宋瑤提到的這把匕首就是用來殺她的凶器。
喬思鈺覺得很可笑。
“這件事對我造成了很大的困擾,希望警方可以儘快查清楚,還我一個公道。”
隻要洗脫了嫌疑,她就可以告喬宋瑤誹謗。
“你放心,我們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