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沒回頭,說出了混合了兩種語言的四個字。
“歌果,現在,可以,笑一下嗎?”
我不知道為什麼會說這樣一句話,可能是因為她的堅決讓我無從反駁。
“嘻嘻。”
美杜莎推開我的手,給了我最想要的表情,那個能讓我開心起來的笑容,今天無論如何都起不到作用。直到最後的一截尾巴消失在黑暗中,我都沒能再說出半句話。
其實她也沒失蹤,她隻是到最裡麵的那個洞穴去了,可為什麼我覺得她就像離開了我一樣。是因為她說了要我等她嗎?
可能是去裡麵收拾東西,過一會就出來了。不用擔心
彆再騙自己了,來歌!
你根本就不知道她什麼時候才會回來,你能做的就和你所承諾的一樣,等她出來!
為什麼我就沒問她什麼時候出來?為什麼我就不問問她去乾什麼?
我問不出口,我竟然無法向一個與自己同床共枕朝夕相處的人表達想法,我竟然還認為自己可以帶給她幸福。
捫心自問,我真的是因為愛她而和她在一起嗎?還是因為隻是想尋求一個所謂的靠山?在這個充滿危險的世界,我隻是在尋求美杜莎的保護,用她的金幣來讓自己的生活變得更好。她不在乎每頓飯是不是好吃,也不在乎是不是需要一輛馬車來往返夜幕鎮。這些隻是我的想法而已,我把我所認為的美好生活強加給了她。
這章沒有結束,請點擊下一頁!
我的出現,我的存在,我的生活方式對於她來說可能隻是一種累贅。
就連那些把她擁在懷裡的夜晚,我都不能保證我沒有一點抵觸的情緒。
可是這隻美杜莎,還是每天都對我笑著,還是希望能和我一直走在充滿陽光的路上,她會把我買的項鏈永遠戴在脖子上,她會把兩隻我教她折出來的紙鶴當成寶貝一樣收藏起來。我明白,她給予了我百分之一百的愛情。
但我給予她的隻有摻雜了警惕、疑惑、畏懼的愛。
我想把責任推給物種的不同,可反過來想想,為什麼一隻美杜莎可以這樣地愛一個人類,而人類卻做不到。
或許就是因為我是人類吧?嗬嗬。
這些天,隨著吃穿不愁,兩個人也幾乎從來沒吵過架,而且還戰勝了五個王國人類,我感覺有點飄飄然了。甚至因為拿到了一把左輪手槍,就覺得自己是可以以一敵百的救世主了。
明明這幾十天,自己什麼都沒做到,隻是靠著原來的那點生活經驗安慰自己罷了。
但我不想離開她,我還是想在這個世界裡和她過著每天都是晴天的日子。
因為在我最黑暗的時候,是她照亮了我。
可現在彼此隻有一牆之隔,我就覺得她已經離開了我。
“能原諒我這個不爭氣的來歌嗎?”
我坐在篝火前,自言自語地說著。
我做不到克裡弗雷那麼偉大,為了夜幕鎮,為了自己所愛的那個魅魔獻出生命。但我至少要做到不讓我愛的美杜莎擔心。
用力吸了吸鼻子,思維清晰了不少,我不知道她在裡麵的洞穴做什麼,我也不需要知道,因為她說了要我等她。為了能讓她出來的時候還能看見一個帥氣的來歌,我必須自立。即使她不在,我的生活也要繼續。
繼續過冬的準備,長頸兔的捕獲比想象中的要難。大兔子能在腿部中槍之後,在樹林中保持著完全不輸給人類的奔跑速度。一方麵是我的槍法有點捉急,另一方麵是長頸兔什麼時候變得這麼強了?之前完全沒感覺啊!
哦,對,之前都是她的一擊必殺
不行,我必須證明自己,堂堂七尺男兒怎麼可能連一隻中了槍的兔子都抓不住?
然後
我跟兔子乾起來了!
這兔子簡直學過散打,什麼左勾拳,彈腿樣樣精通。尤其是那大脖子,甩起來兩隻手都按不住。彆笑,你行你們上,我一開始也想得挺好,一槍打死,直接拖回洞裡。但首先你得能做到一槍打死。
打不死?好的,那基本上就是無限追逐戰了。這兔子在樹林裡跑起來,以我的槍法就打不中了。隻能全力去追。追上了之後最好是馬上補槍,跟長頸兔肉搏是非常愚蠢的事情。
在用儘了所有戰鬥技巧後,我終於成功地在零距離開了兩槍,散打健將長頸兔也終於停止了呼吸。我坐在獵物身上一邊重新裝填彈藥一邊喃喃自語。
“自己一個人,還是太困難了啊。”
喜歡異世界穿越日記請大家收藏101novel.com異世界穿越日記101novel.com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