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彆了絡新婦,雨季剛好結束,我們的心情也隨著太陽燦爛起來。
旅行的最後一站,就是被無數人視為聖地的夢幻之森。
這個翻譯並不準確,格瑞說那片地區的全名應該叫“光明神所眷顧的地方”。光明神的宗教文化我不太感興趣,反正英斯雷王國那藍色背景的國旗上就有代表光明神的八芒星圖案。而我們來到的這片夢幻之森,據說是光明神顯靈的地方。
夢幻之森之所以能冠以夢幻二字,是因為這片林子與全南部平原的森林都不同。旅行了這麼久,從家門口的闊葉林到泥姑娘的雨林,再到人狼部族那邊的冷杉針葉林,都是存在於我認知中的植物。可夢幻之森,卻不一樣。
夢幻之森到底奇異到什麼程度,這麼說吧,如果能打開個傳送門,把地球上所有的植物學家請來,也要研究個三天三夜。
多肉枝葉、卷曲的樹乾、肥大又帶鋸齒的草、造型邪惡的花。這些植物還囊括了所有肉眼可以分辨的顏色,陽光總是能在那些植物表麵映出彩虹的花紋。我和歌果走進這片美輪美奐的林子,都吃了一驚。或許這裡真的是光明神顯靈的聖地。
“來歌,這裡好漂亮啊。”
“是啊,漂亮得讓我覺得這些都是假的。”
“哈哈,不會吧?你看,這個葉子~”
歌果摘下了一枚細長的緋色葉子,搔我的耳朵,弄得我很癢。
“來歌你說我們到底走了多遠的路呢?”
“已經很遠了。”
我們到底走了多遠呢?一百公裡應該是有了。但我覺得,歌果那天問我的話,並不是真的在問我們走了多遠的路程,而是在問我們一年來到底經曆了多少苦難與快樂。
這最後一站,就是老天給我們的饋贈吧。
牽著馬,我們找了一棵還算直溜的大樹,在樹蔭下休息。這時如果點上一支煙,就有點太煞風景了。沒記錯的話,在樹乾上刻個帶心形圖案的小雨傘,在傘下寫上兩個人的名字,這就叫“戀愛相合傘”。在動漫裡經常出現。
我挺著脖子,看了看背後的樹乾,放棄了這種小把戲。我平時最反感的就是亂塗亂畫,哪怕在這個沒人的樹林子。
“歌果,我問你個事兒。”
“你說。”
“要是有一天,我死了,你怎麼辦?”
“怎麼突然說這種話?”
“因為,我總是覺得我們的路,快走完了。”
“來歌。”
“要是能死在這麼漂亮的地方,也不錯。”
“來歌,彆說了。”
歌果小手冰涼,用力地捂住了我的嘴。
“不要再說死這個字了”
我點點頭,讓她趴在我的胸口,如果可以的話,讓我變成個永遠不會變冷的暖爐就好了。既不會死去,也不會衰老,隻會靜靜地陪在她身邊。
“歌果,你覺得我們活著的時候,能走遍整個世界嗎?”
“能啊。”
“那我老了,走不動了怎麼辦?”
“不是還有那匹馬嗎?”
“馬也老了,怎麼辦?”
“那我就背著你。”
“那你也老了,怎麼辦?”
“嗯去抓兩個人,背著我們走。”
“傻瓜。”
不知道我到底還有多少天的寵溺可以奉獻給她,漸漸地,我發現我開始用指關節刮蹭著她的臉頰。這個動作,我從沒對任何一個女人做過。
“你想躺到什麼時候?”
“我不是躺著,我是在聽~”
“聽什麼?”
“這裡,噗通噗通,很好聽。”
歌果指著我的左胸,那裡是心臟的位置。再往上一點,就是以前被她咬過的肩膀。
夢幻之森確實是可以讓人沉浸其中的國家級風景區,如此原生態的大自然環境,是我們這些成天穿梭在鋼鐵叢林的都市人所感受不到的。
羽毛是匹不俗的犬齒馬,已有兩天沒吃東西,還能保持冷靜,安穩地站在一旁,換了其他犬齒馬早就煩躁不安了。犬齒馬這種動物最需要注意的一點就是要避免讓它們長期處於饑餓狀態,否則肉食動物的狂野勁兒就會發作,連人都吃。
“去找點吃的吧。”
“要吃什麼?”
“不知道,遇到什麼就吃什麼吧。”
“那你吃這個嗎?”
歌果不知道從哪兒弄來了一個大蘑菇,像極了超級馬裡奧中的變大菇。但我清楚地知道,這紅彤彤帶著白斑的蘑菇吃了肯定不會變大,也不會發子彈,沒準會變成死人。
“你真想讓我吃這個?”
“嗯,你吃呀。”
“那我吃咯~”
我拿過蘑菇,就往嘴裡塞。歌果嚇了一跳,趕緊把蘑菇打落,責怪我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