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初殺掉了五個來自王國的人。這件事,總是要還的,隻是時間早晚的問題。”——跟沃夫朗喝醉了,但說起當天的事,卻非常平靜。
我們喝下的泉水沒有毒,呈現紫色的原因大概是礦石中的化學物質,但對人體無害,唯一能感受出的作用是肚子飽了。
這泉水乾脆叫紅牛泉吧。
躺在草地上,想仰望天空必須要眯起眼睛。
天空到底有多少層呢?有幾種藍色呢?在什麼高度能看到這個世界的地平線呢?
麵對這樣的天空,心情應該放鬆下來,什麼都不去考慮,可我始終記得一件事,那就是王國要肅清南部平原了。
“王國,會怎麼對待我們呢?”
“不知道啊。”
“槍打在你身上,疼不疼?”
“疼啊。”
“到現在為止,你為了保護我,中過多少槍了?”
“隻有一槍。”
“嗯,我記得。”
“我們一點都沒變啊。”
美杜莎說出這種話,我已經不吃驚了。她,還是那個擅用弓箭的魔物,而我,還是那個想跟她過著田園生活的傻小子。不論如何滄海桑田,我們心裡的願望不會變。
“如果這個世界上沒有槍,也沒有魔法就好了。”
“那就把槍扔掉吧。”
“扔掉了槍,我覺得我就跟一隻會被人隨便捏死的小蟲子沒什麼區彆。”
槍這件工具,不能用好壞來形容。我一直都不曾擁有過一件可以隨時取走人性命的東西,可現在我有了。人的生命比什麼都堅強,也比什麼都脆弱。指甲蓋那麼大的鉛粒子,往腦袋上一打,這人就死了。
美杜莎與我的最大區彆就是,她時時刻刻都有殺人的心,而我隻有在逼急了的時候才有殺人的心。但現在,美杜莎開始趨近於我的作風。
之前在路上,我和她有過這樣的對話。
“歌果,以後彆老打打殺殺的。”
“為什麼啊?”
“日常懂不懂啊?日常。”
“不懂。”
“日常就是每天打打鬨鬨,說說笑笑。”
“來歌你能說人話嗎?”
“是我不好,我不說中文了~”
“我知道你在想什麼,幸福的生活已經很近了。”
“嗯,近了。”
我不知道幸福的生活是否真的已經很近了,但至少現在還算不上幸福,至少還有一件事我們沒有解決。
終於想起了羽毛還在挨餓,我們爬起來繼續尋找食物。紅牛泉也許真的能起到恢複魔力和體力的效用,可我這個魔法小白,就算喝下一大桶也沒什麼卵用。
夢幻之森到底是個什麼地方,我們當時根本不懂,隻知道是個童話仙境一般的小樹林子。直到後來聽格瑞的介紹才明白,這裡真的很神聖,我們未經允許喝了兩口泉水,比硬闖皇宮的罪行還嚴重。
當我們一路說笑著回到拴馬的地方時,第二次遭遇了冒險者。
而這一仗,注定會輸。
理由有三
第一,我們跟對手直接打了個照麵,十米以上的距離對我們非常不利。
第二,美杜莎被看見,就已經沒有協商的餘地了。
第三,這幫人不但人數多,而且有多個魔法師。
“是美杜莎!”
“明白,美杜莎和一個人類。”
冒險者們開始叫喊,聽不出任何的慌亂,反而像是確認魔物種類的對話。
“應該是冒險者。”
“就像以前那五個人?”
“嗯,差不多,怎麼辦?”
“我看到了八個。”
“那就算他們有十個人,我們是逃跑還是打?”
打心底裡,我是不想跟王國的冒險者乾仗的,但現實總不給我選擇的餘地。我跟歌果分彆躲在兩棵樹後,商量對策。
“來歌,打吧。”
“嗯。”
歌果沒再多說什麼,點點頭,拔出了短弓。我拿著槍,儘量讓呼吸平穩下來。
除了黃毛隊長那一次,我們再沒跟人類戰鬥過,輕敵是不可避免的。
小規模衝突,人類絕對打不過魔物,這已經成了我的定式思維。
即使不輕敵,我們也絕對打不過英斯雷王國第一皇家授權的“鑄薔薇”小隊。
我信任歌果的弓箭,也信任手裡的槍,在決定進攻之後,她射出了第一支箭。那支箭沒用魔法,速度很快,命中了一個拿步槍準備瞄準的男人手腕。
奇怪的是,手腕的貫穿傷卻沒有按照我的思維邏輯,引發男人痛苦的慘叫,反而引來了對麵迅猛的反擊。
“呯!”
第一槍,僅僅是第一槍就命中了歌果的尾巴!
“艸。”
我語言匱乏,不知道該說什麼來表達心中的驚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