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參與王國戰爭的原因,就是那天的悲劇,沒有第二個原因。”——還是那句老話,彆動我的家人。
上帝有一個小瓶子,瓶子裡是泥水。每當泥水沉澱下來,變成了平靜的水和泥沙,上帝就會跟有多動症的小孩一樣把瓶子搖晃一遍,讓泥水重新渾濁起來。
我跟歌果,就在這個小瓶子裡。
異世界的初秋夏末,天氣好的不得了,我開始養成了和歌果睡午覺的壞習慣。
為什麼說是壞習慣呢?因為我一睡就是兩個多小時,這兩個多小時什麼事都沒乾。
今年我長了記性,知道冬天的可怕,所以自從回來就一直著手準備過冬。
估摸著冬天歌果要生孩子,溫暖舒適的環境是肯定要的。鑒於以前洞口沒有遮蔽物,我決定做個簡單的門用來抵擋風雪。除此之外我們再次積攢了大量的毛皮,為我們的女兒營造一個最舒適的環境。
明明有一大堆事等著我做,可我還是抵擋不住誘惑,每天都要午睡。
一年多沒有網絡沒有手機的生活讓我改變了許多,早就不再沉迷於遊戲電影。
社交也比用拇指按壓屏幕更有實感,麵對麵的交流永遠比微信和qq裡憑空出現的一行行字體要好。我們是活生生的人,不是閃動的彩色頭像。
那段時間的我究竟有沒有考慮過安全問題呢?我想答案應該是沒有。我始終認為隻要低調一點,就不會再有人挑戰我們。我不願與英斯雷王國發生衝突,尤其是冒險者。在鑄薔薇小隊全滅之後,我反思過魔物與人類的關係,王國的人們仇視魔物肯定是有原因的。
舉個例子來說,魅魔把男人騙走,當成一種資源來使用,這種行為對嗎?明顯不對,她們侵犯了人類的人身自由,甚至剝奪了生命。美杜莎的做法似乎更人性化一點,但同樣不講道理。還有夜間不由分說就襲擊路過人類的吸血鬼
隻是因為我喜歡美杜莎,所以就會站在魔物的角度,替魔物說話。
王國那些被魔物奪走生命的人類呢?我可曾為他們想過嗎?
黑商或許跟魔物相處的很好,但本質上隻是相互依存的關係。
所以我要帶著她離開這裡,去一個沒有人類與魔物對立的地方,我沒有可以讓所有人類和魔物化乾戈為玉帛的本事,我隻能選擇回避自保。
誰讓我愛上了不該愛上的魔物呢?
或許我應該中二一點,在用槍指向彆人的時候,說上一句“你已經死了。”,然後開火,華麗轉身。
說句“能開槍射擊的,隻有覺悟被殺的人。”也可以。
或許我應該有宏圖大誌,雙槍在手,天下我有。平王國,鎮魔物,成為魔物和人類的王,發膠手往頭發上一摸,bg響起來,完美裝逼。
可我畢竟隻是個小人物,不是英雄。小人物的底線要比英雄低得多。
三百九十八天,異世界還是那個異世界,我們卻已經不是當初的我們了。
暴風驟雨毫無預兆地降臨,王國的史書上開始出現了一個名字——來歌。
“這個叫天鵝~”
“天鵝?”
“嗯,在我以前的世界,這是一種很漂亮的鳥。”
“那這個呢?”
“這個是大象,一種很巨大的動物,能夠你吃一個月的。”
“哦~”
那天我們沒睡午覺,而是趴在床上折紙。我會折很多簡單的小動物,但像玫瑰那種需要畫格子的就不會了。本來是覺得折紙也能在泡妞的時候用上,結果後來發現隻有用百元紙幣折個心形,才有泡妞的功能。於是折紙就成了我的十大無用技能之一,順便一提,編花環也是其中之一。
但歌果特彆喜歡我折出來的小動物,這對她來說很新奇,不一會兒我們的床上就成了微縮比例的動物園。
“這些動物,你最喜歡哪個?”
“我喜歡大象。”
“為什麼?”
“有很多肉啊~”
“除了吃,你就不能思考點彆的嗎?”
“不能。我現在懷孕了,必須吃得飽飽的,不然就把你吃了。”
“好好好,為了不讓你吃我,我就負責把你喂飽。今天想吃什麼?”
“大象!”
看著歌果兩眼放光,我都不知道她是真傻還是假傻。
“大象不好吃。再說,我上哪兒給你弄大象去?”
“好啦,隻要是你做的,什麼我都吃。”
歌果開始催促我出去打獵,比起賴在床上,還是乾點正事吧。
因為已經可以讓羽毛去替我打獵了,所以我很少親自開槍,而且正常打獵也不至於把槍都掛在腰上。結果就是因為少了一把槍,當天的戰局徹底不同了。
羽毛的異樣使我有了最初始的警覺,很少有東西能讓羽毛焦躁不安,唯一讓它受過驚嚇的隻有雷鳥放電的那次。但當時我還沒考慮那麼多,因為帶著馬嚼子,羽毛隻能發出含混不清的哼叫聲,並且用蹄子刨土。
“嘿,怎麼啦,餓了?這就帶你出去打獵。真是的,除了我,家裡個個都是吃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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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下了馬嚼子,羽毛突然發出了一聲長嘶,我這才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