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彆著急嘛,你們可知道,老爺他可喜愛那把祖上傳下來的長槍了,每天早上都會去保養,就算他從未使用過,也十分愛惜,因為這武器就是他們家族的最輝煌證明。”
在沐陽記憶裡,那長槍樸實無華,中規中矩的尖鋒,沒有過於俗氣的雕紋,持握手感正好適合成年男性,其尖鋒上的傷痕映照著這把武器的過往。
越是美觀的武器,便越是紙老虎,在過往的旅途之中,沐陽便產生了此番偏見。
“也就是說,能偷偷帶出長槍,事先藏在休息室的,隻有老爺本人,老爺自然沒有理由這麼做。”
“為什麼,那四分鐘的空白之後,你出現在了三樓,你沒做什麼,又怎麼可能出現在那?”福曼反駁道。
“人們常說‘分身乏術’,人要能同時在不同地方做兩件事,那該有多好呢,像我這種廢物,又怎麼能一邊開保險櫃,一邊殺人呢?”
開保險櫃?
三個負責三樓的人,他們的腦海一並浮現出一個地方,那就是藏在辦公區域的桌子底下的保險櫃。
“對,沒錯,我要自首,我承認,我有罪,我犯了盜竊罪!那個晚上,早跳閘的4分鐘裡,我偷偷溜進了沒有人的辦公室,開啟了門鎖,偷走了保險櫃裡的一本紙質書,當電力恢複時不小心被拍下的,可能就是離開現場時的身影吧。”
“編,就硬編嘛!信口開河是吧?!”
不同於各警察的反應,沐陽倒是理解了,他想趁著主人與新娘夜歡之時,行竊偷盜。
“我猜,保險櫃裡應該留了我的指紋。”
理查自豪地指證,一個證據,比討論了10分鐘的鬨劇還要有力許多。
“原本預定6分鐘的行動,不知為何跳閘時機慢了兩分,所以我才被抓住了馬腳,等我回到房間,發現手指頭的地方割破了,手套沒有藏住我的指紋,所以一定在保險箱裡留了證據。”
“不,你可能將蘭德·芬恩的血淋在了長槍上,來偽造證據——”
“彆掙紮了福曼,屍體的傷口與長槍的槍鋒一致,凶器隻有可能是長槍了。”格拉斯也後悔地搖了搖頭,要不是他將長槍搬到辯駁之中,就不會引出理查的絕地反擊。
警察方都沉默了,用嘴巴討論了十分鐘的鬨劇,是人生中最沒有意義的時間。
“順帶一提,休息室的房間也是隻有老爺有鑰匙,而昨晚我們察覺到異常,打算進入休息室時,發現門是被反鎖的,也就是說,我,保鏢理查,根本不可能有犯罪的可能。”
現場是一個密室,除非動用了什麼逆天的詭計,否則波曼和理查都不可能犯案。
“哼。”蝶嘗試轉動門把,確實是反鎖了。
“鑰匙應該在老爺的衣服裡頭,我們怕破壞現場,也沒敢動。”
福曼、比達夫和格拉斯三人,疲憊地抱著頭,蹲坐在了地上,眼下沒有合適的嫌疑人逮捕,警察局的威望危在旦夕,意識到自己要成為警局的千古罪人,三人心灰意冷。
“蠢得要死。”
突然,一路上連語氣詞都不屑講的蝶,忽然冷冰冰地對著三人罵道“密室,為何屍體落在了二樓,因為,凶手不想跟屍體待在一間房。”
一句話,瞬間將氣氛凝結,所有人都將目光定格在了蝶身上。
“你,你的意思是——”
“犯人,還在裡頭,人的氣息。”
沐陽一驚,慌忙地朝蝶的後背投去疑惑的眼光,返回來的卻是無言的背影。
“哼!”
蝶踢出一記沒有助跑的高位前踢,一聲巨響,大鐵門竟然被踢到曲折,鎖舌耐不住這股恐怖的力道,折斷在門孔之中。
蝶將門撞開,隻見一道身影,如同巨大的蝙蝠,從床底,眨眼間飛出窗外。
“追!”
蝶喊出了這幾年最大的聲音,從窗戶一躍而下。
剩下的正常警察們,除了發愣,一時間還想不到彆的動作,等到比達夫發號施令時,已經過去了一分鐘之久,蝶颯爽的身影依舊定居在瞳孔之中。
“我們跟上!!”
比達夫才帶著剩下的警察,乖乖地沿著樓梯,咯噠咯噠用敲擊地板,跑下樓去。
胖女倒是一臉事不關己的樣子,麵無表情地盯著兩位嫌疑人,至少理查,還得到警局裡,梳理一下盜竊的經曆。
“蝶你為什麼。”沐陽糟心地望著蝶跳出的窗口,那裡似乎還停留著她後背的殘影。
其實這個身影,是沐陽做的一個疑似犯人的裝置,當休息室的大門被打開時,絲線就會攥動一塊足以裹著身體的大衣布,沿著既定的軌跡飛出窗去,在附近的建築上飛翔,最後落進對麵人家的窗戶裡頭。
布是死的,蝶是不可能感應得到人的氣息,她在包庇沐陽的偽證。
“事到如今,你竟然還選擇為我做事嗎?”沐陽咕噥道,搖了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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