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他朝著我微微一笑,對我說:走吧,帶你去玩玩。”
“他的語氣十分輕鬆,輕鬆到我真的以為他在這裡過得還好。
可是怎麼可能呢?那可是血牢。
一個世界規則以外的殺戮之地,所有的人都是忘川裡渡河的鬼。
岸上的一個個朝裡跳,水裡的又一個都出不來。”
“走出他的小破牢房後,程翊就被血牢的人帶走了。
而我被血牢的人帶到貴賓席。
其實挺諷刺的,我的兄弟在場上被人當成畜牲和玩物,而我就在貴賓席上看著他。
我那一瞬間都不知道自己和那些看客、那些牢頭有什麼區彆。”
隋唐說到這,長歎了一口,修長的指敲擊在酒杯上,看了一眼緊蹙著眉毛,垂頭捂著胸口的陸淺。
酒杯叮當的響。
那是陸淺心碎的聲音。
“我知道他很強,他十一歲那年就能獨自殺死三頭狼。
可是,當我看到一眾五六個虎視眈眈的、還拿著冷槍刀刃的死囚圍在他身邊的時候,我的心都快要跳出喉嚨。
血牢的侍者跟我說,這個男孩兩年前來到這裡的時候,就打敗了當時血牢裡身價最高的死囚。
他說,那場比賽他也看了,那男孩根本不是在以人的姿態搏鬥。
他就是一隻野獸,赤裸裸的野獸。
他有利爪和獠牙,所有野獸的攻擊他都爛熟於心。
而且他打鬥起來完全不要命,渾身是血、腰側的肉被刀刃劃到外翻、少年單薄的身形似乎下一秒就要碎掉。
但他從未倒下。
就像一頭爭奪領地的狼,要麼贏、要麼死。
後來他成為了血牢中的新秀,炙手可熱的大燙門,他身上背著的酬金能買下小半個意大利。
所有人、是所有人,都想著能夠殺死他。
所以有他的擂台上,不存在規則。
人數限製、兵器限製、都沒有。
隻要能殺死他,就可以拿走一切。”
“我聽罷,心裡一陣惡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