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那小販挑擔離開,徐光啟才對王文龍道:“總算有個商販願意用這地瓜粉了。”
王文龍道:“我知道該賣給誰了,子先,走,咱們去城南。”
王文龍直接到城南,找到做綠豆粉皮的店鋪,然後將地瓜粉拿給他們看。
那些店家果然感興趣,馬上就著手實驗製作。
綠豆粉皮做出來晶瑩透白,看著就養眼,而地瓜粉皮做出來則是灰撲撲的,乍看之下讓人覺得觀感不行,但是實際煮起來才知道好處。
綠豆粉皮適宜涼拌,地瓜粉皮卻是越煮越彈,越煮越軟,好的地瓜粉皮燉上一個小時都不帶爛的,而且口感比之綠豆粉更加爽滑彈牙。
但是這些做綠豆粉的店家還是不願意輕易嘗試,普遍表示這東西沒有賣過,雖然能夠做成粉皮,但是不知道銷路如何。
王文龍磨破了嘴皮,又抬出自己的身份,終於才讓兩家店鋪同意做些地瓜粉皮,試著銷售。
走出店鋪時天色都快黑了,徐光啟忍不住感歎:“想要讓百姓接受新事物真是困難。”
王文龍卻是說道:“想要推行新東西,也隻有這一個辦法,要讓百姓由心底接受,必須要讓他們知道新事物的好處。”
有了推行瓜菜代的經驗,王文龍明白在這年頭推行新作物新產品有多困難,這年代還是小農經濟,百姓口袋裡都沒有什麼餘錢,投資消費自然趨向保守。
什麼拿出一種新物品就讓此時百姓眼前發亮趨之若鶩實在隻是美好的幻想。
不過好在已經找到地瓜粉發賣的思路,基本上就是能用綠豆粉的地方都可以用地瓜粉替換。
第二天王文龍便去找陳經綸和鄧誌謨說了此事,讓他們到福州市人聚集的文會上推行地瓜粉皮,將吃地瓜粉皮宣傳成幫助農民,肯定會引起一些士人的興趣。
……
清晨,王文龍才起身就見徐光啟已經衣冠整齊的站在門廳等他,王文龍笑著道:“子先倒是有精神。”
徐光啟說:“這幾天跟著建陽一起出去推行地瓜粉,看著一件事情從無到有的做成,倒是覺得比之讀書更有興趣。”
王文龍點點頭,心想徐光啟的確是個做實物的性格。
他笑著說道:“我隻怕子先覺得勞累,既然如此,那就走吧,吃過飯咱們就出門。”
兩人和鄧誌謨一起用過早飯,然後出門去接上陳經綸,借他的馬車去往福清縣。
王文龍一直想買一匹馬,但是回福州之後總是沒抽出時間,而且這年代騎馬並不舒適,從福州去往福清若是騎馬也是夠受的。
陳經綸家裡有錢,在福州城裡買的馬車都是鐵輪子的,比一般的木輪馬車更加穩當,雖然因為沒有避震,所以若走遠路照樣是硌屁股,但總比騎馬櫛風沐雨要來的好。
這年代最舒服的交通工具是轎子,而且越多人抬的轎子因為受力分散,所以越穩,兩個人抬的滑杆尚且晃的人頭暈,但據說八個人抬的大轎走起來就非常穩當了,至於皇帝出門的十八抬大轎,那平穩程度可以在轎中沏茶喝,拿人肩膀當避震,人還有自適應能力,隻要不考慮廢人的問題,效果自然是比什麼空氣懸掛都來的靠譜。
剛剛上馬車還沒出福州城王文龍就碰到熟人。
卻是高宷手下的緹騎首領、現在在福州代高宷監理市舶司的林宗文。
以前王文龍在高宷府上時林宗文和林世卿一文一武,都是高宷手下的狗腿,王文龍自然和林宗文認識。
林宗文和魏天爵雖然是把兄弟,但是對於間接害死魏天爵的王文龍他卻絲毫沒有怨恨。
林宗文正帶著人在市麵上橫行,遠遠一見王文龍敞著車簾坐著,立馬騎馬上來笑著打招呼。
“建陽兄,今日哪裡去?”
“出福州公乾。”王文龍回答。
林宗文哈哈笑道:“兄弟越發是得了藩台大人重用了,成日在福州上下跑呢。”
王文龍也笑道:“不值得什麼,林兄才是生發了。”
兩人彆馬而過,放下車簾後徐光啟奇怪問道:“這人是誰?”
鄧誌謨撇撇嘴說:“稅監太監高宷手下的爪牙,以前建陽被高宷抓去做過他幾天幕僚,幸虧逃的早,要不然這會兒也是被逼上賊船。”
徐光啟頗為驚訝王文龍還有這樣一段經曆,接著便是覺得王文龍非常有趣,光是看剛才兩人交談就知王文龍人情練達,能伸能縮。
徐光啟不是那種不知人間疾苦的讀書人,他跑到廣東客館也是給人做客卿,知道做客卿的難處,想想都知道王文龍被高宷抓去做幕僚時該有多絕望。
而給太監做過幕僚,王文龍如今在福州居然還能有如此好的名聲,這王建陽的確是個妙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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