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芒與三片“指甲”接連相撞,“指甲”落地,白芒變得明滅不定,它停留在小福腦袋前,緩緩消散。
小福獰笑著舉起左手,我望見他左手上還有五片黃光閃閃的“指甲”!
“去!”
他厲喝一聲,五片“指甲”同時飛射而出,眨眼間就射中了我的身軀。
“嘿嘿!你也不過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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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見我瞪著雙眼,僵立不動,小福開心地大笑了起來。
然而,他的笑容隻持續了三息,一把閃著白光的法劍從他身後貫穿了他的腦顱。
我沒給他意識到失敗的時間,就結束了他的性命。
在他射出五片“指甲”的前一刻,我從“萬象魔皮”身後破皮而出,施展“劍遁術”,繞到了小福的身後,從袖中的“劍袋”裡放出流光劍給了他致命一擊。
他那含有“劇毒”的五片指甲射中的是我的“萬象魔皮”,而非我本人。
我故意不花時間去掙脫他捆住我腳踝的“水繩”,就是為了迷惑他,為之後施展出“金蟬脫殼”的計劃而做鋪墊。
我用“神識”探查過小福的“氣”,發現很充盈,應該比我要高兩階,那就是煉氣期九層的修為。
他困人的“水繩術”和防禦的“土牆術”使用得毫無凝滯,說明法術底子也厚。
再配合上沾著“七步絕命”的“指吻”,我覺得煉氣圓滿期以下的修士,很少有人能夠逃過他的毒殺。
但他還是敗在了我的“劍”下。
問題出在“情報”的不對等上。
我知道他的殺手鐧是“指吻”,而他不知道我的。
我出手不留名,同時也極儘可能不留痕跡,我的“情報”不僅在其他人眼中是一片空白,就連幽明都不知道多少。
這也是我不願加入“閻羅殿”的原因之一,我不想在任何一個地方留下太多痕跡。
若他知道我的法器“萬象魔皮”,就絕不會在最後關頭失去防備之心。
若他知道《無名劍經》中的功法特點,他一定會使出針鋒相對的“法器”來。
就如同五行相生相克一樣,這世上沒有無敵的功法、無敵的法術,再強的人也怕被人“研究”、“惦記”。
我看著小福頹然倒地的身軀,歎氣道“你叫‘小福’,卻是個沒福氣的人。”
“殺人者人恒殺之。”
“這條路走得越快,死得就越快。”
我一邊不住歎息,一邊把小福的殘軀及他身上的儲物袋毀屍滅跡。
我並非不貪圖他儲物袋中的“寶物”,隻是我沒有破解他儲物袋上“禁製”的能力。
若直接把他的儲物袋收走的話,風險是很高的。
如果他的儲物袋中隱藏著讓能夠彆人追蹤的“標記”,那麼我也就會被彆人“標記”、“跟蹤”、再進一步“殺死”。
這世界上能夠隱匿身形的法術、法器太多,我的“神識”也不可能把它們全部識破。
一旦被“標記”到,那麼很可能就會有一個像我這樣的殺手,潛伏在我周圍,觀察我,然後等我露出破綻時,發出致命一擊。
或者一個法力高我百倍的修士,隨手一擊,讓我命喪當場。
“殺人者人恒殺之。”
我始終謹記這句話,不時叨念,不斷警醒自己“作為一個殺手,就是再小心,也不為過。”
做完毀屍滅跡的工作後,我走到“萬象魔皮”旁邊,這件魔道法器並沒有像往常一樣化為一條“血紅的赤蛇”,對我搖首乞尾。
而是成為一灘“黃黑色的血肉”。
“血肉”外部不斷地腫脹成一個個肉泡,之後又破裂,它在努力凝聚著身體,卻一次次失敗。
我知道它中了“七步絕命”的毒,很可能就此報廢。
但我不會任由此事發生,我必須修好它,因為它對我太過重要了。
沒有它,我很難不留“痕跡”地殺人。
得到靈石後,我本想在西蠻妖林裡安安靜靜地修煉,沒想到片刻也不得安寧。
我轉頭望向東方,那裡是爾虞我詐的地方,是娑婆世界,但我不得不再次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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