嘟嘟死了。
我知道真相的時候嘟嘟都已經死了半個月了。
如果不是我想嘟嘟,打電話卻一直都沒人接,我心中實在不安直接去了嘟嘟爺爺奶奶家,我可能還會被瞞更久。
“意外落水,警察已經證明了,就是意外。”
那個狗男人臉上沒有半分悲傷,像是說一個與自己無關緊要的人一般淡定。
“這孩子被你帶的調皮啊,動不動就往外跑,誰能時刻盯著她,村裡到處都是水溝水井的,誰能想到她跑出去會出事。”
嘟嘟所謂的爺爺奶奶一點都沒有歉意,還倒是責怪起孩子調皮。
我的孩子,我能不清楚嗎,她那麼乖,跟我在馬路上擺攤的時候坐在那裡幾個小時都不會亂跑,怎麼在他們嘴裡就成了到處亂跑不聽話的孩子了?
“還不是你怎麼教育孩子的,孩子跟著你這幾年什麼都不懂,不知道水溝危險嗎還往裡麵去?”
狗男人反過來開始指責我,似乎嘟嘟的死亡我才是罪魁禍首。
明明他們才是呀,可是他們卻如此惡心的將一切都推給了我。
我確實是罪魁禍首,如果我不同意讓狗男人從我身邊將嘟嘟帶走,嘟嘟就不會出事。
我連嘟嘟最後一麵都沒見過,我的嘟嘟就成了一捧灰燼。
甚至於嘟嘟連墳都沒有。
他們說,枉死的小孩子是不配有墳的,更何況還是個丫頭,就隨便找了個山坡埋了。
我哭喊著想知道嘟嘟到底埋在哪裡了,可是到最後我也沒有得到答案。
嘟嘟,媽媽對不起你,我多想帶你回家,可是,我卻根本找不到你。
我還是太軟弱了,我最後被他們趕出了村子。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回到那間曾經有著嘟嘟歡聲笑語的房間的。
嘟嘟的玩具還在地上安靜的等著它的小主人回來;
陽台上還曬著嘟嘟的小衣服;甚至於空氣中還有嘟嘟甜甜的氣味。
可是,嘟嘟,我的命根子,那個最愛我的人,我最愛的人再也回不來了。
我哭乾了眼淚換不來嘟嘟甜甜的笑;
我喊破了嗓子換不來嘟嘟喊我一聲媽媽;
我不吃不喝整日昏睡隻想著夢裡能夠見嘟嘟一麵,可惜,她從不曾入我夢裡。
她一定是恨我,恨我為什麼沒有緊緊抓住她的手,將她交到彆人手裡。
我想過跟隨她一起離開,或許我也死了就能在另一邊找到嘟嘟,跟她道歉。
可是,嘟嘟或許並不想見我,我沒有死成。
在醫院醒來的時候,我知道,我即便活下來也隻是一副行屍走肉了,我的命早已經被嘟嘟帶走了,因為嘟嘟她就是我的命。
出院那天,我麻木的走在馬路上,我真想能被車撞死,可是,我又覺得這樣會給彆人帶來麻煩。
我總是這樣,想的太多可是卻又軟弱的要命,連死都要顧及很多。
“媽媽,我好喜歡這個蛋糕哦,晚上我的生日我要吃一大塊!”
一對母女從我身邊走過,我看到女孩被媽媽牽著手,歡快的蹦蹦跳跳。
媽媽的手中提著一個雙層蛋糕,那個蛋糕也是嘟嘟最喜歡的帶佩奇圖案的。
我突然就想起了嘟嘟曾經跟我說過,明年她四歲生日的時候一定要給她買那個她最喜歡的佩奇蛋糕。
所以,我還暫時不能死,我要活著,等到嘟嘟四歲生日那天,滿足她的最後的願望才有資格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