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葫蘆僧亂判葫蘆案”賞析
寄居葫蘆廟曾是賈雨村過往的經曆,而葫蘆與糊塗其時語意相關,真是妙。從回目看,曹雪芹特有智慧風趣才情。
斷案,又是“人命官司”,是司法大事;適逢新官上任,似應“鄭重其事”好好詳細認真寫寫。比如俄羅斯大文豪列夫?托爾斯泰,寫《複活》的庭審,寫了庭長、法官、書記官、檢察官、陪審員、民事執行吏、司祭,法庭環境、程序、審理,儼然複製了當時的審判現場,使想了解、不在現場的讀者如臨其境,了解認識了當時社會。紅樓夢的作者不這樣寫,完全是另一種氣派另一種審美另一種思維。曹雪芹如果像《複活》那樣寫,就不是東方的曹雪芹了。
曹雪芹怎麼寫呢?寫小不寫大,寫輕不寫重,寫情不寫理。
不寫環境氣氛威嚴、莊嚴,麵兒上真的假的都沒寫,隻寫人事故事兒;不詳細寫案件審理,不把雨村當主人,卻著重寫了一個小人物——“葫蘆僧”,門子,成了主角。寫門子不厭其煩,使眼色,側身坐,一席話,遞紙條,幾大段,一堆話;寫雨村呢,惜字如金,由“怒”轉“疑”,到“雷霆一驚”,至“攜手笑”,又“細問”,“罕然”,“歎”,“低了半日頭”,“計議”——主人成配角。了結此案就簡簡單單幾句話。臨了補敘交代這個門子的結局——主人終歸是主人。寫作處理高妙,嚴謹周詳,滴水不漏。
為什麼這樣寫?借用評價彆的作家的話,高人一等,入骨三分;曹雪芹寫人,寫心,寫情,以人心寫世態,通曉炎涼美醜,於人情寫世界,看破幾世幾界。中國美學,求簡約,巧描畫,去冗餘。“門子”雖小,地位低,按理是人微言輕,但因為他是“故人”,升騰的人遇見了卑微時的舊相識,是什麼心態呀?這足以寫出內心活化人物,有故事有內涵有看頭。在“門子”這個人物的安排上,曹雪芹“撰”之高超可見一斑。不寫常規,省去其他,集中“筆墨”,獨具慧心。“門子”欲顯,當然該與不該都有表現顯現,這是寫他,也是寫官衙之俗,更是寫賈雨村的世故城府,寫那時官僚陰險老辣,寫儘靈魂深處,同時,引出主題,關聯賈府,關聯社會,關乎統治。小人物寫出大氣派。小,不小。小說不是曆史,勝於曆史,不是真實,勝過真實。這才是藝術。以小見大,在細微處見精神,於無聲處見功夫。功力在內在性,故事有推動力。小是故事,大是背景,小中有大,大中有小。小說此回承前啟後,明暗互現,伏線照應俱全。真是好筆墨!
可是,前一回寫林黛玉進賈府,賈府內外環境人物卻寫得那麼多,那麼詳細,是不是風格不統一呢?
細細品讀會發現,紅樓夢的描寫,不是“客觀”,是“主觀”——不在描寫本身,而在弦外之音,另有他意。作者對賈府一係列“細膩”的描寫,是寫極盛,為由盛轉衰的主題鋪排,為後麵敗絮其中準備。寫環境人物,不是介紹式描寫,是以林黛玉的眼睛來看來寫,要知道,林黛玉是林如海(見上回“前科的探花,今已升任至蘭台寺大夫……今欽點出為巡鹽禦史……林如海之祖,曾襲過列侯……鐘鼎之家……書香之族”)之女,是見過繁華的小姐,她的心理實是一種襯托,是含蓄高超的筆墨;同時,這也是寫黛玉,寫這個人物細膩敏感和性情修養。“筆墨”看似尋常,卻超凡脫俗——人物不一般,作者更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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