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說:我知道你們買房子了,隻說出這一句話。
我就接著說:我家門兒裡添房置地,那是我家門兒裡的事兒,和你們沒有關係。
媽,你現在就說你要那2萬嗎?你要現在要,我就給你送去,不過有一樣,房產該怎麼平分咋平分,醫藥費該咋承擔咋承擔。
你就是認為你兒子是塊肉,那你也記住,打結婚那天起,他也是我案板上的肉,是切絲還是剁塊兒,輪不著你們說了算。
媽,我現在就問你,你要那2萬嗎?你要我就送去,你也不用擔心有沒有。
我就會讓你看到2萬,為了2萬,不要拿死人逼小二。
我曾去陪床半天,那是公公還清楚,咋不說呢?從發現有病,到人沒有,接近11個月,什麼時候不能說,偏偏等到人沒有了才說此事!
讓小二,沒有反駁的餘地,死人在無法開口。
媽你清楚,你現在清楚,也健在,就清楚的說明——到底咋辦?那兩萬還要不要?
要是覺得你大兒子委屈,咱們就上法院講清楚也是可以的,不要等人沒有了,你的兩個兒子,親生兒子相殘。
你是母親,我也是,雖然我沒生兒子,但是我也不會讓孩子為了錢什麼都不顧。
我的話很嚴厲,我從人情講到財產,從財產講到人情。我從裡說到外,從外講到裡,這是當時的思路,話裡話外不離開那兩萬的事兒,孰輕孰重,就看婆婆自己選擇。
其實就唯一的選項——不要要2萬了。維持協議的作用,扣下份子錢。
婆婆聽了會兒,沒有說話,我也聽了會兒不說話,我要說的話全部說了。
婆婆開口說那兩萬不要了,字據協議不變!大家都過好自己的日子。
這件事兒是彆人挑唆的,你哥嫂沒有意思和你們要那兩萬的事兒。
我接著婆婆話說,我不管是不是挑唆的,當著小二這麼說,是不行的。你們一句挑唆就完事,可是刀子紮在了小二的心上!讓他百口莫辯!
我看還是趁著你清楚,還是說清楚的好,要不就上法院說。
我特意強調法院的時候,是想說——無論啥時候說起,這兩萬的事兒,那就去法院說。
婆婆是個極其聰明的人,可世間的事兒就是這樣,聰明過的頭就會辦些傻事兒。
婆婆馬上就說,再也不會說那兩萬的事兒,那協議是有效的。
婆婆說不早了,早點兒歇著吧,小二實在不舒服就去醫院,不要耽誤。
告訴小二,就當那事沒發生過,說完就放下電話了。
我把電話放下,看著孩子爹說,你媽說了,那2萬不要了,一切按協議那字據有效,不會更改,誰也彆想修改協議內容。
朋友嫂子說:你呀,你待在家裡乾啥呀?太委屈了。
我笑著說,是嗎?我該去創業,是有事業才對嗎?
朋友說:以後隻要你說一聲,哥就會按著你說的辦。
我看得出人們看我的眼神,雖然說大家是朋友,可是沒有在一起很多的時間,偶爾的相聚,也是吃飯閒聊,大家不知道我說話咄咄逼人,沒有看見我是如何處理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