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維國所說的餐廳離他們住的小區不遠,周圍是密集的寫字樓,餐廳位置和客源都很不錯。
“既然餐廳的位置這麼好,老板為什麼要轉手呢?”
前往餐廳的途中,朗雲卿不解地問道。
“那餐廳不是我朋友親自管的,他是請的彆人幫管理,所以餐廳內部偷工減料和暗吃回扣的問題嚴重,儘管客人不少,但最終利潤卻並不多,一年下來刨去所有成本支出,到他手上的利潤隻有區區二三十萬,這點小錢對於他來說遠低於預期,所以他就不打算做了。”
鄧維國介紹起他朋友轉讓餐廳的原因。
“這麼說現在餐廳存在的問題還不小。”
“確實,他跟我說錢少還是其次,決定不繼續做的最重要的原因是不想讓那些個餐廳的吸血鬼繼續吸餐廳的血,他說,按他的推測,餐廳的大廚和經理暗中所得的非法收入估計都要遠高於他這個做老板的利潤。”
“如果是這樣,他為什麼不開掉大廚和經理呢?”
“沒有證據啊,而且我朋友有其他業務,沒有精力管餐廳,本來是他老婆管的,隻是後來他老婆出國陪孩子了,就隻能把餐廳交給其他人。”
“如果是這樣,那如果我們接手的話,就必須得先把餐廳裡的蛀蟲毒瘤給清除掉才行。”
“確實是這樣,反正我隻是給你們介紹,如果你們覺得接不了也不用勉強,或者說接手之後全部換一批人也行,到時主要看你們的意願。”
兩人聊著天就來到了那家叫‘粵桂食府’的餐廳門前。
他們來到的時候還沒到吃飯時間,餐廳裡基本沒什麼人。
鄧維國的朋友也已經在等候了,並帶著朗雲卿一家到處參觀。
餐廳不管是位置還是裝修,確實是很不錯,朗明川和秦芳都比較滿意。
見父母都滿意,朗雲卿也沒有多猶豫,直接跟對方花一百八十多萬買下了這個餐廳。
“朗先生,恭喜你成為這家餐廳的新老板,這家店的情況鄧先生應該已經跟你們介紹過,老實說,如果不是那些人太過分,我自己是很舍不得賣掉的,這家店的潛力還是很可觀,好好做肯定是有錢賺的。”
辦完了收購手續後,餐廳原老板一臉舍不得的樣子說道。
“我早就跟你說過,讓你把那些中飽私囊的人全換了,可你就是不聽。”
鄧維國惋惜地說道。
“之前就已經換過三次了,不管換什麼人,時間一久就肯定會滋生腐敗,隻要不是自己親自打理,靠彆人終究是不行的。”
原餐廳老板很是無奈。
鄧維國理解地點點頭,“不過這也確實是,能理解。”
原餐廳老板看向朗雲卿,“希望在你們的打理下,這家餐廳能越來越好。”
“我們會儘力。”
朗雲卿說著跟原餐廳老板握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