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塵埃落定_北宋帝國興亡史_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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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塵埃落定(1 / 1)

公元1004年12月5日,遼國使者姚柬之帶著遼國的國書與曹利用一道返回澶州。姚柬之隨即被扔給了趙安仁去接待,而曹利用則急吼吼地跑去見趙恒。

這一回曹利用又踩在了飯點上,當他進入行宮時趙恒正在吃飯,於是他隻能在外麵候著。不過,這澶州的行宮可比不了開封的皇宮,趙恒與外麵候著的曹利用其實不過就是隔了一道簾幕,所以他清清楚楚地看到了正在外麵等候的曹利用。這下他這飯就沒什麼心思再吃下去了,而且他身為禮儀之邦宋朝的皇帝也不可能學蕭燕燕那樣把曹利用叫過來一起吃飯。

趙恒勉強吃了幾口覺得實在是無心下咽,他迫切地想要知道結果這和約到底談成了沒有?如果談成了,那曹利用答應每年給遼國人的錢又是多少?為此,他派了一個太監出去問曹利用。

曹利用瞪了一眼這個太監,然後說道“這等機密之事我怎麼可以告訴你,我要當麵給陛下說!”

太監原話轉述,趙恒卻火了,他再讓這個太監出來問,一定要問出個結果來。曹利用秉持其一貫的行事原則就是不肯說,但在被問得急眼了之後,他向這個太監比出了三根手指頭。

太監回去複命,說道“曹利用隻是把三根手指頭放在了額頭上,但他什麼話也沒說。陛下曾說最高的上限是一百萬,他比出了三根手指頭但又不敢說什麼話,莫非他許給遼國人三百萬?”

一聽這話,趙恒當場被震傻了,據傳他把手中的筷子都給嚇得掉地上了,他甚至大聲嚷了起來。

“三百萬!這也太多了吧!”

可是,話剛出口,趙恒立馬又轉而大喜“不過,如果能就此兩國和平,那這三百萬倒也沒什麼。”

由於彼此相距不遠,趙恒的這些話全被曹利用給聽到了,他倒是沒說什麼,更不可能隔著簾幕大聲回應趙恒,可他在心底一定在暗喜如果陛下知道這筆錢的數目其實是三十萬,那他還不得高興得跳腳!

等到趙恒用膳完畢,曹利用這才進去麵聖。可是,這小子明顯在玩心計,他一進去就大呼自己有罪,並說自己答應給的錢實在是太多了。

“你到底給了多少?”趙恒板著臉問道。

曹利用又伸出三根手指頭,做出一副擔驚受怕的樣子答道“三……三十萬……”

趙恒一時間從地獄直達天堂!如果可以,他甚至想把曹利用給抱起來!

“好!這事你辦得好!朕要給你升官!”(幾天後,曹利用被封為東上合門使兼領忠州刺史。)

隨後,曹利用又將王繼忠代為轉達的那些話告訴給了趙恒,趙恒一應照準。他這一點頭,宋遼兩國之間的和議就算是正式達成了。

第二天,趙恒接見了遼國使者並接受其所獻的國書。接下來就是書寫兩國的和約誓書,這份誓書內容一致,兩國各執一份。具體的內容以及後來雙方在落實和約的過程中再又達成的條款大體如下

一、兩國自訂立盟約之日起互為兄弟之國,趙恒年長為兄,耶律隆緒為弟,各自後代照此排輩。

二、宋朝每年向遼國資助軍旅之費,絹二十萬匹,銀十萬兩,每年按照約定的時間在雄州完成交割。

三、兩國以白溝河為界,邊境駐軍各守疆界,互不侵擾。兩國邊地之民不得相互交惡滋事,兩國不得收容各自國家的逃犯。

四、兩國邊界現有城池及軍事設施維持現狀,雙方既不得增挖河道也不得再築新城。

五、雙方於邊境設置榷場,開展互市貿易。

這兩份誓書寫好之後,趙恒加蓋上宋朝的國璽,然後這兩份誓書還得再去遼國那邊再蓋個章,最後遼國再將一份由耶律隆緒署名並加蓋印璽的誓書送回宋朝這邊。在這之後,盟約即成!

寫好誓書的當天,趙恒心情大好,他在行宮的南樓大宴文武百官,遼國使者姚柬之也一並受邀出席。借此機會,姚柬之向趙恒提了一個小小的要求。

“陛下,眼下兩國和約已成,我們不日就將啟程回國,但是我們擔心在回去的路上會被不知兩國已經議和的宋軍所攻擊,還望陛下許以便利。”

這一點姚柬之可謂是說到了點子上,趙恒隨即命人向北方各地的宋軍緊急傳命放遼軍北返。

一天之後,姚柬之帶著宋朝的西京左藏庫使李繼昌回遼營,隨後李繼昌帶著由耶律隆緒加蓋了印璽的誓書返回澶州。

至此,澶淵之盟正式塵埃落定!

十二月十日,遼軍開始撤軍,趙恒則在澶州與軍民舉行各種形式的歡慶活動。直到遼軍於十八日這天完全撤出宋境之後,趙恒才在次日從澶州啟程返回開封。

我們花了很長的一段時間來講述這澶淵之盟的前後過程,目的就是為了通過這些細節來得出一個結論這個影響了中國曆史進程和走向的澶淵之盟的性質究竟為何?關於這個問題,曆代的學者和研究者都給出了各自不同的答案,我在這裡不予轉述,這裡隻是想說說我個人對此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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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隻要一提到澶淵之盟,很多被他人洗腦的人脫口而出的就是屈辱或恥辱二字,彆有用心者甚至以此來極度地抹黑和貶低趙宋王朝。可是,這盟約真的就是恥辱嗎?這真的就像是諸如中英《南京條約》一樣的不平等條約嗎?

先說那所謂的屈辱和恥辱。宋遼兩國為兄弟之國且宋朝皇帝趙恒為兄,這何來的屈辱和恥辱?難道石敬瑭那樣的明明比耶律德光年長卻要稱其為父的父子之國才叫做有尊嚴嗎?

再說不平等。盟約裡明確規定兩國都不得在邊境上新修工事和增築營寨,這不是單單隻用來約束其中的某一方,而是對雙方都具有約束性,這裡何來的不平等?

當然,或許有人會說我這是在避重就輕,因為最關鍵的一點我沒有說,那就是宋朝每年要給遼國人的三十萬歲幣。請注意,這裡並不是三十萬兩白銀,這裡麵的大頭是二十萬匹絹。對於商業和手工業高度發達的宋朝來說,給出這二十萬匹絹絕對不會像唐朝那樣覺得肉疼。但是,不管怎樣,在某些人那裡這就是極具有恥辱性質的賠款,你宋朝既然很厲害那又何必要給遼國人錢?你怎麼不叫遼國人給你錢或者不用給錢也能達成和約?

關於這一點,我還真的不打算給宋朝和趙恒洗地,但要說這就是屈辱我卻實難苟同。借用一種觀點來說,漢唐兩朝為了穩住異族不但要給對方送去錢財還要把公主嫁過去,這又算是什麼呢?而且,即是如此,匈奴和吐蕃也沒有因此而變得乖巧反而還時不時地大肆擾邊,這又算不算是屈辱和失策呢?漢朝最後確實把匈奴給收拾得服服帖帖,但唐朝卻對吐蕃是無可奈何。那麼,宋朝呢?他們每年所給的這三十萬卻維係了宋遼兩國長達百年的和平歲月,兩個相鄰且綜合國力大體相當的國家百年相安無戰事,人類曆史上除了宋遼兩國之外可還曾有過?

再說這個三十萬。

請問,如果你是一個百萬富翁,你的旁邊有一個既凶又狠的窮鄰居,他時不時要到你家裡來殺人放火,但你的實力又無法將其剪滅隻能對其嚴加防範,那麼現在你每年隻需要給他三千塊錢就能讓他從此跟你結拜為兄弟且至死不再來侵擾你家,那麼這筆錢你願不願意給?另外,再說一筆經濟賬,你每年為了防範這個惡鄰居的侵擾既要修築院牆還要招募壯丁來守護你的家園,而你在這方麵的花費達到了三萬甚至是三十萬,而且這還不能保證你的家園就此太平無事,那麼這三千塊錢你覺得是花得值與不值?

事實就是如此,在簽署澶淵之盟之前,宋朝每年為了防範遼國的入侵不得不在邊境及河北大地屯駐重兵,士兵每月的日常消耗和俸祿、武器裝備的更新、糧草輜重的運輸以及運糧民夫的開銷、戰後陣亡將士的撫恤以及戰後的民生恢複和重建,這些錢加在一起可不止是每年三十萬兩銀子,而是至少三千萬兩白銀。兩者相權,孰輕孰重?孰利孰弊?

沒錯,如果你單獨站在一個純粹的個體上來看問題,那麼宋朝隻要給了錢就是在賠款,就是一種屈辱,這一點無可置疑。可是,倘若一個人對於此事真的就這麼一點認知能力,那麼說難聽點這其實就是所謂的格局問題,再重一點就是鼠目寸光。

如果你能夠回到當時,如果你能夠站在整個國家的立場上來看待問題,如果你是此時身係天下萬千百姓安危與福祉的宋朝皇帝或宰相,那麼請你思考並回答下麵的問題每年無數將士戰死沙場、無數百姓慘遭屠殺和蹂躪、農業生產幾乎荒廢、幸存的百姓流離失所無以為家,你願意看到這樣的景象嗎?如果你不願意,那麼你宋朝此時又是否有能力讓這一切不再發生呢?答案顯然是沒有。那麼,如果能用三十萬就讓這一切的災難和苦難就此成為曆史,從此河北大地農業豐收、百姓安居樂業、經濟興盛繁榮,那麼你作為皇帝或宰相,在這二者之中你會選擇哪一個?

請注意,這個選擇題裡麵有一個鐵一般的現實前提,那就是你宋朝打不過遼國,雖然遼國也未必打得過你,但人家就是喜歡有事沒事過來放一把火殺幾個人然後以你追之不及的速度溜之大吉。如此局麵,作為宋朝的皇帝或宰相,你會怎麼選?這三十萬你願不願意掏?

順便再說一個事。宋朝確實每年給了遼國三十萬,但從此兩國在邊境展開貿易和互市,宋朝這邊出售過去的是香料、絲綢、茶葉、瓷器等貨物,而遼國則主要是牛羊馬駱駝等原生態產品,這導致宋朝這邊每年從遼國賺取的貿易逆差是這三十萬歲幣的十倍甚至是百倍。如此再來對比一下戰時宋朝每年儘支出的數千萬兩白銀的軍費,這還用再多說什麼嗎?

以上的這些說辭和觀點是不是很像一個軟骨頭、漢奸和投降派才能說出來的話?很抱歉,作為一個曾經為國戍邊且流過血汗負過傷的人,我個人覺得自己非但不是什麼軟骨頭、漢奸和投降派,反而在這方麵是一個激進分子。但是,看問題不能僅僅隻局限於自身,也不能以今論古,否則那就是我們前麵所說的鼠目寸光和聖人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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