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婷婷抱著毛衣興衝衝地跑到大姐的店裡,郭承歡看了一眼毛衣,說“這麼舊了,怎麼補?我按這個尺寸給他織件新的吧。”
“我也想給你拉這筆生意,可他不同意,說這件還能穿,主要是怕花錢,他經濟窘迫。大姐,我已經誇下海口了,說你手很巧,一定能補好的。”
“他教什麼?”
“我們教研組的,當然是教英語的囉。”
“拿工資的怎麼這麼窮?”
“他家裡窮,都貼家裡了。”
“多大年紀?”
“應該有三十多了吧。”
“你喜歡他?”郭承歡盯著妹妹的臉問。
“啊?大姐,你真逗,請你補一下毛衣,我就喜歡人家啊?放心,沒有的事。”郭婷婷笑得一臉無邪。
“那他呢?”郭承歡還不依不饒的架勢。
“他也沒有。”郭婷婷篤定地說。
“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沒有結婚,又沒對象,你這麼關心他,他能沒有想法?”
“沒有,姐,絕對沒有。他還要給我介紹對象呢。”
“真的?不會是試探你吧?”
“不是。大姐,沒你說的那麼複雜,我和他隻是同事。不過,姐,你怎麼知道他沒結婚,沒對象?”
“有家有對象的人會把衣服穿成這樣嗎?”郭承歡指了指案板上的毛衣。
“對。姐,你真聰明!”
“傻樣!婷婷,彆傻乎乎的,像個假小子似的,與人交往多長個心眼。我和慶慶都沒嫁好,你一定要嫁好,讓爸媽高興高興。”
“大姐,姐夫還沒表態?”
“同意了。現在在調解階段。先彆跟爸媽說,我不想節外生枝。”
“知道了。姐,你趕緊,人家等著穿呢。”
“難不成他就一件毛衣?”
“我覺得應該是。我答應明天早上給他帶去,姐,你晚上辛苦一下啦!”
“放心吧,明天早晨過來拿。”
回家的路上,她想著自己的兩個姐姐都挺有魄力的,大事都是先斬後奏,堵住爸媽的後路,讓他們隻能接受事實。她也不知道這樣做是對還是錯。不過,從她內心來說,二姐和小滿結婚她是不讚成的,儘管在世俗的規矩中也算是種圓滿,但以犧牲他人的幸福而屈就世俗的規矩,她不敢苟同,也有違她做人的原則,但事已至此,也彆無他法了。
而大姐決定離婚她是堅決支持的。
因為兩個人之間如果沒有愛情,還維持著婚姻是令她無法想象的。
第二天早晨,郭婷婷特意提前出門,去大姐店裡取毛衣。毛衣倒是補的很好掛在那兒,大姐的臉卻拉得老長,冷冰冰的。
她把毛衣取下塞進塑料袋裡,把給大姐買的煎餅放在案板上,“大姐,謝謝啦!早飯趁熱吃,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