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圓在原告席上聽到孫慶芬竟能這樣狡辯,都氣笑了。
就連其他被告人和律師聽了都自愧不如啊,還能這麼編?……
就算孫慶芬如此狡辯,沒事,白瀟自會出手。
白瀟看向審判席說“審判長,原告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聽到證人這兩個字,孫慶芬大感不妙!
白瀟接著說“該證人可以證明兩年前,孫慶芬販賣了焦小梅在昆市愛諾聖醫院生的女兒。”
主審法官道“準許。”
不一會兒,法警就把白瀟安排在休息室的證人帶上了法庭。
孫慶芬望著這個向自己緩緩走過的頭發花白的老太婆,自己兒時的閨蜜。
證人落座後,主審法官對證人開始發問“證人,請陳述你的名字、住址、身份證號碼。”
證人回答說“我叫謝桂花,住在昆市風雨鎮大倉村111號,身份證號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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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審法官問“證人,你與被告人孫慶芬是什麼關係?”
證人回“我跟孫慶芬是小時候經常一起玩的閨蜜。”
主審法官問“你是否認識焦小梅?”
證人回“我不認識焦小梅。”
主審法官問“你跟向西兒是什麼關係?”
證人回“向西兒是我的孫女,是兩年前我花了5000塊錢從孫慶芬手上買的。”
主審法官問“你當時是怎麼跟孫慶芬協商的?”
證人回“也沒有怎麼協商,孫慶芬通過我們村的人得知我兒子不雲不育。”
“有一天,孫慶芬找到我,說她有個朋友的女兒快要生了,但她是未婚先雲,孩紙生下來後打算送人,問我要不要。”
“我當然說要,她就說需要給她朋友的女兒5000塊錢買營養品吃,我同意了,我知道營養品隻是一個好聽點的名頭,實際上這孩紙是賣給我的。”
“後麵孩紙生下來後,孫慶芬就抱過來給我了,我們一家就養到現在,一直都把她當親生的看待。”
主審法官問“
你難道不知道這個孩紙是孫慶芬的孫女嗎?”
證人指了指原告席上的熊星星,說“我是前段時間那個熊律師來找我,告訴我才知道的,以前是真不知道,孫慶芬她沒告訴我,誰又想得到孫慶芬能把自己的孫女賣掉嘛,這也忒狠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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