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十一。
鬥柄指戌,時在霜降。
黃草如煙,寒風蕭瑟,鶴皋縣一副病態。
這兩日恰逢一年一度的司法巡檢,按律要檢查監獄、審核案卷。
耿赤在位多年辦事紮實,平素對這類檢查視若尋常,但這回不知怎的心裡發虛,見到倉庫裡翻出來堆疊如小山的案牘卷宗,竟有些說不出的畏懼。
【孩兒未大,難道我已老了?】
他心中酸澀無處依憑,昨日便去集市上買了條新宰的黃狗,今兒專門讓婆娘燉上半日,中午吃了壯壯火氣,好去衙門應檢。
由於武者這股決定性力量的存在,大華政治製度尚秩序不尚製衡,縣裡大小事向來是縣尊(知縣)一言而決,抓人、審判也是如此。
常務上來說,鶴皋縣執法與司法三層鏈條是捕頭、典史、知縣,其中前二者不入流無品秩,唯後者有正七品官身,而這回前來巡檢司法的分巡道員則是瞻州提刑按察司的正五品僉事。
“你們縣的監獄本官已看了,總體不錯。”
易僉事端坐太師椅上,手裡端著茶盞,語速不緩不急。
“案卷本官從三日前開始查閱,到今日剛看過三卷,卻都有些問題。”
此話一出,躬腰候在一旁的溫典史麵色陡變,而站在堂下的耿赤雖強撐著,掌心已見了汗。
“耿捕頭對吧?你的清名本官也曾聽說過。”
易僉事喝完茶,起身踱步至長桌,拾起一卷黑色封皮的案卷,翻到折過角的那一頁。
“本官此番抽查了三卷,先看看這第二卷第四案。”
他將案卷斜對著光,一雙丹鳳眼眯起,對過來的左眼裡看不清瞳仁。
耿赤不由毛骨悚然。
他隻覺得有隻尋不見的眼睛一直盯著自己,手不自覺去摸刀柄,腰間卻哪裡有刀?
“正和二十三年,你查實張裡長隱匿琅嬛城流民,解職後杖八十;其人雖是好心,但證據確鑿,按《教民榜文》判罰無誤。”
易僉事口吻平淡。
“那年正逢海族侵陸,州內流民繁多,但本官一見這案子就覺得熟悉。
彼時琅嬛城有個案子恰由本官督辦,是當地想要脫籍的怯戰軍戶與欲吃空餉的縣丞一拍即合,蒙騙他處裡長謀取流民身份——我猜你這案子裡的張裡長就成了箋子。”
耿赤如今經驗豐富,馬上意識到其中彎繞。
【軍戶聚眾出逃,賣慘欺騙他處裡長收留,故意發案後被按流民身份發回原籍,縣丞將其重錄為民,之前的軍戶便成了有餉無人的假戶……】
他臉頰火辣。
【我當時怎麼沒想到?之前那麼多次巡查怎麼又無上官提出?】
耿赤心頭冰涼之餘,又無法控製地升起一個念頭。
法尚有缺,何況人呢?
“這是第七卷。”
易僉事拾起第二本案卷,同樣有個折角。
“三個月前城南許弋毒殺親婦,關鍵證人王貨郎稱‘亥時見許弋在後院動土’,案發後果然挖出砒霜——這證詞上還有王貨郎與你麾下捕快鄭明的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