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及眾人開口,春華接了下去,
“君不便民不易,在下與諸公同朝為官,修身齊家治國安民,譬如書畫,有一等的能力不求創新,譬如舞蹈,除了姿色魅人,應該千姿百態,各有千秋,讓我大宣的民眾聚攏,這才是長長久久的繁華盛世,居安思危,為人在世,上下三倍人,匆匆上百年,一個王朝盛世可有百年,莫非我等年老力竭的時候才來轉變風氣?上所好下必從,古今中外沉迷靡靡之音的朝代沒有常在的!”
雖然春華說的有理,但對眾人而言……
“這僅僅是紅樓,休憩之所!”
能不要不這麼上崗上線!心塞′?`
“爾等可為官?”本朝為官者禁止呷伎,尤其是紅樓這樣的地方,這不僅有害風俗,還容易走漏消息,是《宣律》明文禁止的。
眾人前來拯救失足婦女也是不能拿到明麵上來說的。
然而春華也知道不能上綱上線,太獨了辦不成事,再合法理都不行!
“今,爾等為教坊挑選人才而來,我在位一日,長安藝妓以才藝定魁首一日,長安為天下表率,第一紅樓必得技藝獨絕者存身處,違者逐。”
這份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底氣,是她這些年繼承的真正財產。
一言雖不能九鼎,但定一紅樓,整改風俗業,足夠了!
在坐的眾人臉色幾變,心裡都是哀嚎,若有穿越的人就該哀嚎他們的天上人間到頭了。
至於範圍急劇縮水的的海天盛筵,對他們那裡夠勁,離開長安,不能夠啊!
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他們為什麼要招惹這兩人,他們要被圈子裡的人收拾了,這是犯眾怒了啊!
至於春華,唉,她說的有理,她拳頭大,能怎麼辦呢?
“殿下,宮中有教坊了……”
“這是私人產業!”
“昭明女帝時也不曾如此?”
物權是昭明女帝立下的憲法最重要的一條,除非危及民眾,私人合法財產受民眾保護。
“治安署有權約談每一位大宣子民。”頭牌天天到警局喝茶就不信治不了這生意。
紅樓贖買後改成劇院也挺好的,文化地標?
春華心思轉換間就有了大概的思路,或者她以後還能做電影,不過現在電還儘量壓製著不普及,那是後半生的事兒了,眼前完全可以做歌劇,舞劇,話劇,真正改變影響社會風氣。
太多的財富集中在大宣,國富民強,全世界的人都往大宣跑,若是眾人的精神世界像晚明那樣以聲色犬馬為追求,這國離垮掉不遠了。
值得一做!
民眾的集體意識是會被媒體影響的!
“公主不怕”得罪全長安貴族?
“爾等,為黨否?”
程易一句話,眾人默了,愛美色不致命,結黨就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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