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不器剛剛從歐洲回來,跟歐盟打了很長時間的交道,鄭曉麗說的這第三個觀點,恰好就很符合他在歐盟那邊了解到的一層隱憂。
就是來自互聯網高科技的傾銷。
結合著鄭曉麗的說法,就可以進一步的把這個理論給完善起來了。
周不器笑道:“歐盟那邊正忙著要推數字化的單一經濟體,就有人跟我提過,說是很擔心數字化的市場傾銷,被我給懟回去了。”
“數字化傾銷?”
鄭曉麗微微一怔,這還真是個新詞。
周不器道:“商業的大邏輯都是一樣的,互聯網無非就是披了一個科技的外衣。比如你生產襪子,襪子本來就是個小作坊的小生意,怎麼才能把襪子生意做大?其實也簡單,就是‘傾銷+壟斷’。先以低於成本價的售價,大批量的銷售,然後把市場中所有的襪子廠全給弄死。等壟斷了市場之後,再尋求適當的漲價,來薄利多銷,一家生產襪子的巨頭企業就算是做起來了。”
鄭曉麗笑道:“所以要反傾銷,因為傾銷往往跟壟斷是掛鉤的。”
周不器道:“還有高通,過去這些年,高通幾乎摧毀了歐洲的手機芯片產業。除了靠著知識產權的限製以外,還有就是這種傾銷行為。高通的產品品質本來就好,如果他們再以低於成本價的價格出售產品,那歐洲的那些競爭對手,那真是一個訂單也彆想拿到,一兩年之內就會全被擠兌死。”
鄭曉麗知道周大老板最近正在跟高通打架,因為高通的產品價格太高了,“等搞垮了歐洲的手機芯片產業,高通就完成了市場裡的大一統壟斷,現在高通的芯片價格,就貴的離譜了。”
“對。”周不器點了點頭,“不過,這種商業邏輯可不僅限於傳統生意,不限於實物商品的交易,也包括一些數字化產品和虛擬商品,比如互聯網。”
鄭曉麗恍然大悟,有些發呆,“你是說我的雅虎策略?”
這就是她總結出的第三條經驗啊!
雅虎在短時間內迅速的就做出了11款日活數超過1000萬的app,這可真是一個巨大的商業成就。這已經不是帶領雅虎朝著移動互聯網轉型這麼簡單的,雅虎正在朝著移動互聯網的第一大產品集群在發展。
之所以能做到這一點,除了依靠著雅虎強大的品牌、紫微星國際強大的渠道和巨額的推廣費之外,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雅虎的這些產品沒有廣告!
沒有廣告是什麼意思?
就是不賺錢!
彆人家的app,都在考慮盈利,就是要“以高於成本價的價格銷售產品”,要賺錢。
雅虎旗下的這些app就不一樣了,根本不考慮賺錢,是在貼錢運營,是“以低於成本價的價格在推廣產品”,是在賠本做生意!
賠本做生意的目的是什麼?
其實就是傾銷!
是通過無廣告的賠本生意模式,來搞垮市麵上的所有競爭對手。等競爭對手都死掉了,谘詢類的就隻剩下雅虎的全係產品了,形成了市場的壟斷優勢……這個時候,就可以加廣告了。
就可以舒舒服服的賺錢了!
周不器認可道:“對,就是你剛才說的這第三點策略,其實就是數字化傾銷。”
鄭曉麗就很擔心,“會受到限製嗎?”
周不器笑哈哈的說:“不會,互聯網是高科技,那些連智能手機都不怎麼會用的政客和法官們,怎麼能看得懂?過去十年看不懂,未來十年也一樣看不懂。”
鄭曉麗就鬆了口氣,微笑道:“互聯網是數字化的無形資產,app和用戶之間的選擇,其實是一場數字化虛擬交易。app提供的是服務,用戶支付的不是錢,而是觀看廣告的時間。這是服務和時間的交易。”
周不器道:“對,在歐盟的時候,有幾個委員提出過這樣的質疑,被我給頂回去了。這種虛擬交易,很難從法律意義上定義為交易。連交易都不是,就不可能被定性為傾銷了。可實際上,我們都明白,從邏輯和原理上來看,其實就是一回事。”
鄭曉麗“嗯”了一聲,“真就是一回事。”
“所以所謂的互聯網商業創新,現在也就很清楚了。”周不器現在也都看明白了,“其實就跟傳統行業的生意模式沒什麼區彆。有人講笑話,說是賺大錢的方式有很多,都在《刑法》上寫得清清楚楚。做生意,最賺錢的方式是什麼?”
鄭曉麗深吸了一口氣。
這個論點可有點生猛,讓她不知道該怎麼去接。
周不器道:“互聯網的創新性競爭思維,無非就是披了一層互聯網高科技的外衣!而現在全世界各個國家,對互聯網的認識都不夠清晰、對互聯網虛擬生意的定性都缺乏準確的認識。這其實就是一個巨大的法律漏洞。就像今年大熱的區塊鏈貨幣比特幣。在美國,你做任何生意,隻要賺了錢,都要交個人所得稅,連涉毒涉黃的那些犯罪集團都不例外。嘿嘿,但有一個例外。”
“高科技的例外!”
“對,高科技的例外,炒比特幣賺的錢,不用交稅!這難道還不能給我們啟示嗎?”
“太震撼了!”
鄭曉麗這下算是真正見識了“互聯網”的威力。
在美國,連那些拿著槍跟美國對著乾的涉毒涉黃甚至涉嫌凶殺的亡命之徒、犯罪集團們,都逃不掉交稅……有一個方向,卻可以光明正大的、堂堂正正的合法不交稅,那就是比特幣。
這可真是太有代表性了!
這大概也是過去這十多年裡,互聯網產業能夠轟轟烈烈的迅速發展,並且看這形勢,移動互聯網產業隻會進一步的更大範圍的發展,並且形成互聯網統治世界的主要原因吧?
披上了互聯網的外衣,就可以合法的運用那些不合法的商業行為了。
周不器現在持有122萬枚比特幣,是全球第二大的比特幣持有者,所以他對比特幣一直都有關注,“當然,等以後比特幣越來越火,甚至比特幣都成為了日常生活的交易貨幣了,美國乃至歐洲的很多國家也會把比特幣納入到正常的金融體係裡,炒比特幣賺錢了之後也就需要交稅了。可是,現在他們還沒有看明白。在他們沒看明白的時候,就可以合法不交稅!”
鄭曉麗已經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之中,“這就是互聯網。”
“對,這就是互聯網的秘密。”
周不器如果僅僅隻做了互聯網生意,那他還看不太清楚,可他不僅是一位互聯網企業家,他同時還有很多實體產業的生意,這就讓他有了很多“互聯網優勢”的感受。
鄭曉麗道:“這下我是明白所謂互聯網時代的意義了。”
周不器笑道:“所以,互聯網的商業創新,要怎麼做?你總結的這個雅虎成功經驗的第三條,其實就是傾銷行為。還有哪些好的創新模式?在各國的《刑法》《公司法》《商業法》《反壟斷法》《保險法》等等,其實都清清楚楚的寫著呢。看看哪類的商業行為是明確的禁止、明確的違法違規,披上互聯網的外衣,換一種彆人都看不懂的方式都來一遍!這就是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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