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場館的工作人員就把筆墨紙硯送了上來。
於韋政站在一旁對楚南冷笑道:“小子,這可是上好的宣紙和硯台,你可彆糟踐了!”
“放心吧,肯定比你鬼畫符強。”
楚南也是絲毫不客氣的反駁了一句。
“你……”於韋政被氣的麵紅耳赤,看著楚南點了點頭:“好好好,那我就要看看你能寫出什麼大作!”
說完,於韋政冷哼一聲便退到一旁看楚南操作起來。
“小舒,會研墨嗎?”
楚南也懶得理會他,而是對孫小舒輕笑道。
“會的,楚南哥哥我來幫你。”
孫小舒點了點頭,然後走到桌案前,用水打濕了墨台開始輕輕研磨起來。
楚南笑著點了點頭,趁著這個工夫他也沒閒著,將宣紙用鎮尺撫平壓好以後,又拿起毛筆開始掂量起來。
“這小子,看起來還真的有點像行家呀。”
周圍的人看見楚南的這一套流程,紛紛又點了點頭。
一般真的會書法的人都知道,毛筆才是書法裡最重要的東西,哪怕是最好的毛筆,用時間長了也會有些雜毛和瑕疵,如果把這些雜毛去掉以後,那書寫起來的質量將會有著質的飛躍。
“這筆太過於瑕疵了,是在學校門口用兩塊五買的吧?”
楚南揪掉上麵的雜毛再次掂量了一下以後,回頭對工作人員道。
工作人員頓時臉色一紅,沒有回答,因為的確如同楚南所說,這就是那種非常廉價的毛筆。
“怎麼?小子,這筆還配不上你了?”
於韋政還以為楚南這是要找借口,連忙上前一步冷笑道:“要是不行,趕快給我賠禮道歉滾蛋,彆在這裡丟人現眼!”
“古人雲:工欲善其事,需先利其器。”
“我連家夥事都沒準備好,怎麼能啪啪啪的打你臉呢?”
楚南回頭對於韋政微微一笑,嘴裡得理不饒人道。
“你……好,想打老夫臉是吧。”於韋政怒不可遏的點了點頭,然後對工作人員道:“去,把你們這裡最好的狼毫拿上來,我倒是要看看你小子是有真本事,還是隻會承口舌之快!”
“上好狼毫?於會長,這會不會……”
工作人員一聽這個頓時臉色都有點難看了,這小子要是會書法還好,要是不會,那這上好狼毫豈不就是糟蹋了?
“啊什麼啊?快點去啊,我跟你們館長可是好朋友,難道還要我親自去找他要?”
於韋政見工作人員居然還敢猶豫,頓時大怒道。
“這……好吧。”
工作人員無奈,隻能點頭答應下來。
“等一下,我不需要上好狼毫,給我準備一隻羊毫即可。”
但是這時,楚南卻是攔住了工作人員道。
“羊毫?”
工作人員還以為自己聽錯了,回頭對楚南問:“你確定要羊毫?”
“沒錯。”
楚南點了點頭。
“什麼?這小子要用羊毫?”
周圍的人聽見楚南要求,也是傻眼了。
眾所周知,凡是會書法的都知道,因為羊毫筆鋒偏軟,非常適合新人練筆力,幾乎是每個初學者都會用羊毫來練習。
然而,他們不知道的卻是毛筆軟不一定能練出筆力,筆力主要是靠主動發力來練習,而羊毫太軟反而容易養成拖著毛筆走的壞習慣,不利於主動發力習慣的培養。
在明清時期,除了一些大家會用羊毫以外,幾乎其他人都是用硬筆,因為硬筆才能更好的彰顯書法的美。
於韋政聽見楚南居然要用初學者的筆來寫,頓時哈哈大笑起來:“小子,我本以為你有兩把刷子,沒想到你就是一個小白!行,既然你要用羊毫,那就給他準備羊毫!”
羊毫雖然也珍貴,但是要和上好狼毫比起來,那還是差距甚遠,所以工作人員直接二話不說便點頭答應下來。
不一會工夫,一隻羊毫毛筆就送了上來。
楚南拿著手裡掂量了一下,然後點了點頭:“雖然不咋地,但是勉強還能用。”
說完,楚南伸手用毛筆沾染了一些墨水,站在原地沉思起來。
片刻後,楚南想好自己要書寫什麼了,於是對於韋政淡淡一笑道:“看好了!”
隨後,楚南大手一揮,便在宣紙上筆走龍蛇起來。
當楚南揮舞起毛筆後,此時他整個的氣勢都變了,變得好像更加沉穩,更加出塵了。
當筆鋒落在宣紙的一瞬間,頓時一條條橫豎撇捺勾勒而成的字體出現在眾人眼裡,這些字體在楚南書寫出來後,頓時就好像賦予了生命一般的給人一種賞心悅目的感覺。
一息時間過去,兩幅大字直接就呈現在了眾人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