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娘皮等人對大憲章驚的是目瞪口呆,沒想到居然還可以這麼玩。
“這不是大逆不道嗎,這是要抄家殺頭的。”小娘皮她們都傻眼了。她們從小接受的教育裡,就沒有這一條。
皇帝是淩駕於一切之上的,至少法理上是這樣子的。
沒有人可以和他談條件。甚至管著他,限製他。
隻能勸說,也就是進諫。
如果他聽從呢,那就是聖主賢君,不聽呢,那就是暴君桀紂之主。
可現在,明顯江南的那些亂黨,試圖來硬的,直接宣布你的皇權不是上天神授的,而是變為法律賦予的。
皇權也要受到法律的製約,在法律範圍內行事。
如果違反法律,豈不是和臣下百姓一樣受到處罰。
這簡直就是開天辟地一般的事情,讓她們的腦袋一時間轉不過彎來了。
這一版第一部分,也就是四折頁的第一頁,重點介紹了英格蘭的曆史,以及這個國家的人口、經濟情況,周圍的鄰國情況。這個國家的國情如何。這個國家的國王和貴族是如何分權的。
第二頁重點介紹了大憲章的內容,以及這件事對英格蘭王朝的影響。對他們國家有哪些積極的和消極的意義。楊凡認真看了看,看出這個水平的文章就是張溥自己寫的。
文章十分中肯,把利弊說的十分清楚。
第三頁則重點寫了華夏曆史上,每一個朝代末期出現了哪些暴君。他們是如何不聽臣下的勸說,搞的國破家亡的,連帶著百姓跟著糟了浩劫。
這一部分出現了黃宗羲的主張,把王朝和天下分開了。
王朝是一家一姓的私有財產。而天下則是天下所有百姓的公共財產。
皇室不得以私廢公,不得以家族利益侵害天下公利。
所以,皇帝和皇族可以維護自己家族的利益。而士紳百姓商人也可以維護天下的公利。各自維護各自利益,並不衝突。
皇族也不過是天下的一份子而已。並不存在特殊性。
就好比一家商社,他們是最大的股東而已,不是全部股東。
楊凡看著皺眉,這部分的文風又變了,難道是黃宗羲操刀的。算來,今年他也22歲了,不知道他的思想是不是這麼早就成熟了。
第四折頁上,更加露骨,提出了華夏曆史上的興衰治亂的怪圈。為什麼總是一治一亂的在一個圈裡晃蕩。並試圖提出解決的辦法。
這部分乾脆把楊凡之前給張溥的資料裡的東西,直接提出來了很多。
比如民煮、法至、平等、自遊、私人領地和財產不可侵犯、官府是為百姓服務的機構,而不是為明朝的文官和他們的親屬、門下們斂財的工具。
大明的文官必須接受百姓的監都,朝廷的花銷必須要做審計,並向百姓公開去向。縣官、知府、巡撫以及三法司的審判必須公開進行,邀請百姓代表旁聽。
最核心的一點,是要從限製崇禎的權利開始,逐級控製和限製皇權和官權的濫用。
這麼做的目的是,為了保障無辜的人不被非法追究。為了保障不合理的稅收,不被征收。為了保護百姓的人身安全和財產不受侵犯。
而要實現這一目標,他們建議
在各省省城,成立由各地士紳公推組成的議正會。朝廷公布的涉及當地的新稅收,必須獲得當地議正會的三分之二通過才可以執行。否則士紳們可以抵製。
地方的司法必須是受到議正會的監都,隻要符合大明律,皇帝不得乾涉。
適當的時候,成立帝都議正會,由十八省議正會,各派兩名代表組成。對朝廷的決策進行建議和建言。如果朝廷的決策損害地方利益,遭到帝都議正會的反對,而一意孤行,地方有權利抵製。
看到這裡,連楊凡都傻眼了。
東林這幫人是瘋了嗎,這是想著蘇報被查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