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天,楊慶回來。
陳紅就拉著他到了書房。
“老頭子,你快來看看這個。”
楊老頭,累了一天,回來就想休息休息。
他一點都不想動,卻半死不活的被陳紅拖進了書房。
陳紅將楊慶丟進電腦椅裡,指著電腦上的新聞道。
“老頭子,你看,這孩子明明做了好事兒,將跌倒的老人扶了起來,卻被汙蔑是他碰的。”
“法官判他賠償。”
“你看看這法官說的啥話,不是你碰的,你為什麼要扶?”
“這樣搞,以後誰還敢幫助人。”
楊慶一點興趣都沒有。
不知道多少人說他是聖母,大聖人了。
(本人的書,大都是這路子,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現實裡自己就是一個小趴菜,所以書裡裝裝逼,也算虛假的完善一下自己的人生。)
(作為一個網絡作家,說實話有點傲嬌任性了,以後會嘗試寫一些奶頭樂產品,娛樂一下,不過說實話,我不擅長,水平有限,全看各位捧場。)
他一個老漢,管的了這麼多事情嗎?
他反問道。
“如果是他碰的,他不承認那?”
陳紅一怔。
“這怎麼可能?”
楊慶又加了一句。
“你怎麼證明,不是你碰的?”
陳紅再次被他問的啞口無言。
陳雪茹看不下去了。
過來後,直接給了楊慶一巴掌。
“按照你的思路,你怎麼證明不是他碰的?”
楊慶很光棍。
“我無法證明。”
“既然無法證明,疑罪從無,自然不能這樣判。”
楊慶嗬嗬一笑。
“那如果是他碰的,現在就因為沒有證據,所以就讓他逍遙法外?”
“然後讓一個老人承擔損失?”
“這………”
陳雪茹一時間,也不知道怎麼回答他的問題了。
詭辯之道,也就那點事兒,研究研究三十六計就懂了。
講道理的人,根本就說不贏,詭辯的人。
就像男人和女人一樣。
你和她說錢,她和你說感情,你和她說感情,她和你說錢。
反正咋說咋有理。
人但凡實在一點,就會被這種人拿捏的死死的。
陳紅和陳雪茹還是講道理的人。
秦淮茹聽了他們的話,沒有被帶入節奏了。
“老頭,按照你的邏輯,如果小夥是見義勇為,看到老人跌倒了,去扶,就活該被訛詐唄?”
“就因為他年輕,他善良,所以他就應該倒黴唄。”
楊慶知道這是婆說婆有理,公說公有理的事情。
在這裡辯論毫無意義。
“這不是扶不扶的問題,碰瓷訛人是一個很普遍的社會問題。”
(那時候真的很多,出門轉轉都可能碰到,尤其是火車站附近,市場附近……人多雜亂的地方。)
“很多時候碰瓷,訛人,他們可以做到要物證有物證,要人證有人證,壞人一心想訛你,很多人都跑不掉,因為他們看人很準。”
“你們這是沒有受過現實的鞭撻。”
“社會上這種事情多不勝數。”
“靠警察,靠法院,是解決不了這個問題的。”
“唯一可以解決這個問題的,就是提高自身警惕性。”
“尤其是普通人,有時候遇到一次,很可能改變你的人生。”
“先不說,對不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