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小林榮子就是喜歡這種花小錢,買了一大堆用不上的東西也不心疼的體驗感。
而且,華夏並沒有讓她失望,反而有種特殊的好感,這裡有和東京一樣高級的商場,賣的商品幾乎一樣貴,也有便宜的讓人感覺在搶劫的商品,一元一件,買回去基本都會被丟掉。
可是花一百塊錢就能讓她高興一整天的快樂,你能想象嗎?
而且,她也不缺錢,她缺少的是快樂。
“爸爸,我們先去京城嗎?”
“對,爸爸晚一點出發,到家了記得先通知一下奶奶。”
“好吧。”
也許是不常見,陳牧童對我的情感依賴一直很重,每次彆離,總是給人一種情緒上的傷感。
這也是陳家的無奈之舉,她要上學,需要有一個固定的生活環境,而且會持續很多年。
如今她生活學習的中心是魔都,那麼幾年之內,她就不太會改變自己的生活環境。
哪怕是京城老家,她回去的次數也有限。
可是我不一樣,我基本上都需要在幾個城市,甚至幾個國家之內跑。
如今我的財富已經足夠多了,要是有資產落地的踏實。
我如今做的就是這份辛苦,一旦真的財富落地,我就不會像現在這麼忙碌,而是會選擇享受接下來的人生。
之所以和陳牧童分彆,隻是因為孩子百日,需要二女兒的父母參加。
梅姐和米娜的父母,都不會出現。
梅姐是家裡隻有一個親人,就是李恩熙。
而米娜雖然有個媽,可是傷透了她的心,可以說當初一把將她和她父親推入地獄的那個人,就是她親媽。
可曾明明不一樣,她有父母在,還年紀不大,才五十多,而且家人感情都很好。
還有個一母同胞的妹妹。
她結婚不讓家裡人知道,已經夠叛逆了,生孩子沒敢告訴親媽,那是怕父母逼著她把孩子打掉。
畢竟不明不白的給人生孩子,當父母的肯定接受不了。
如今,事成定局,孩子要辦百日了,要是再不告訴家裡人,她怕父母以後不認她。
可是當曾明明抱著孩子出現在曾母麵前的那一刻,曾母黑著臉不信:“明明,媽不是非要你結婚,而是讓你去看看,你看你近一年也沒什麼作品,事業不上不下的沒啥起色,要是趁著這時候結婚,有了孩子,你這下半輩子就有了依靠。”
哪怕曾母的婚姻在曾明明很小的時候就破碎了,但是骨子裡的那點思想沒變。
婚姻無法維係,不是她的錯。
當然,也不是曾父的錯,而是兩個性格截然不同,還不願退讓的人在一起,真的非常消耗情緒。
雖然自己的婚姻不幸福,但是不妨礙她希望女兒幸福,家庭圓滿。
可是沒想到,女兒回來不願意去見相親對象,轉眼的功夫,從外麵抱了個孩子回來,告訴她是她的親外孫女,你讓曾母怎麼辦?
相信?
這不是腦子有病嗎?
“明明,借來的孩子總歸要還回去的,媽也不是逼著你一定要結婚,去看看總沒錯吧?”
曾母壓著心頭的火氣,語重心長的試圖讓大女兒迷途知返。
可曾明明心裡更委屈了,這明明是從她肚子裡生出來的孩子啊!
憑什麼,親媽說不是她生的?
一氣之下,曾明明決定用事實說話,決定當著親媽的麵喂奶……尷尬的是,斷奶了一個月,她竟然沒奶了,更氣人的是,快四個月大的親閨女,竟然不配合!
豈有此理。
曾明明頭皮發麻,這一刻,她有種長滿了嘴也說不清楚的憋屈:“媽,孩子真不是偷來的,是您親外孫女。”
曾母耷拉著眼皮,沒正眼看自家閨女,心裡的怒火已經快壓不住了,卻還是壓抑著即將爆發的情緒:“明明,媽也沒說你偷孩子,你抱著人家的孩子,我也不能當外孫女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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