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頭一跳,下意識地摸向麵罩。
麵罩還安安穩穩戴在臉上,沒有絲毫挪動。
他,應該認不出我吧……
我低歎了口氣,垂下睫毛,腳步往後退了幾步。
牧尋會意,默契地向前走一步,擋住陶亡的視線。
他皺了皺眉,聲音帶著不悅,“帶路。不要看不該看的東西。”
陶亡緩緩地摘下口罩,咧開嘴,一排森白的牙齒反射著光,尖尖的形狀,像要嘶咬的食人魚。
一張一合,仿佛要衝上來咬斷我的脖頸。
我甚至都幻視出了噴湧的鮮血……
“哈哈哈哈哈——”
他突然笑起來,目光盯著我,一字一頓道,“大小姐,歡、迎、來到緬北!”
一瞬間,我眼前都黑了。
他,認出了我!
甚至還記得當時我們的對話!
寒意從底處漫過來,我抬眸,對上他的眼睛。
那裡,藏著明晃晃的戲謔。
他盯上我,猶如搜捕到了滿意的獵物,帶著貓抓老鼠的逗弄。
我吐了口氣,指甲掐進肉裡,儘力維持鎮定,不被他所影響。
“陶醫生,你認錯人了。”
陶亡機械地勾起嘴角,搖搖頭,“不,不可能。”
他伸出手,麵對著我,前後翻了翻,聲音逐漸癲狂,“你看我的手!”
他的手,沒有一處傷痕,不僅白皙,甚至還詭異的細膩。
細膩到不像是一個成年人的手。
人類皮膚最好的時候,是在嬰兒時期,隨著年齡增長,新陳代謝,皮膚會慢慢變差。
但陶亡雙手的皮膚,卻跟小嬰兒沒什麼兩樣!
莫名的,我想到曾經在娛樂城看到過的美容膏,渾身打了個顫,一陣惡寒。
陶亡,他用這些從女人身上硬扒下來的皮膚,厚塗在自己手上保養。
那雙過於細膩的手,卻承載著無數女人的冤屈和血肉。
陶亡沉醉地吸了一口自己的手,呐呐道。
“我在這裡,日夜都拿著刀子,白刀子進紅刀子出,拆分了數以千計的人體。最熟悉的,不是那些人的臉,而是他們的骨骼!”
他陰側側地笑了笑,“你是第一個從我的手術台上逃走的,我怎麼可能忘掉你?即使看不到你的臉,我也認得清你的身形!
“這輩子都不可能忘記你!”
物尋臉色沉下來,轉身就想要讓接待人把他換掉,不給他接近我的機會。
我擺擺手,拉住他衣角,做口型道,“牧少爺,先聽他說。”
我沒有忘記,我此行的目的是去救霍雲。
而陶亡做為一個瘋癲但又技術的醫生,非常有可能接觸過霍雲。
也許接近他,可以從他身上獲得有用的情報。
牧尋瞥了我一眼,撇撇嘴,又氣又沒辦法,隻好招招手,讓保鏢離我更近點,以防陶亡突然做出過激的舉動。
我摘下麵罩,試圖引導陶亡,“你現在,好像跟我當初見你時,不太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