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縣製,是中國古代實行的中央集權體製下,郡、縣二級政權的地方行政製度的總稱。是分封製之後出現的地方管理行政製度。
郡縣製是在中央垂直管理地方,地方官員由皇帝直接任免的流官任期製,使地方處在中央的管轄之下,有利於中央集權的加強和國家統一。
標誌著官僚政治取代血緣政治,是中國由貴族封建製度走向封建專製製度的標誌。
郡縣製是古代中央集權製在地方政權上體現,起於春秋戰國時期,再經秦始皇改革,正式成為秦漢以後的地方政治體製。
縣製起源於春秋時期的楚武王,郡製起源於秦穆公,經過法家曆代的改革,最終成型於秦漢時期。
隋開皇三年(583年),改郡為州,州縣製取代了郡縣製。
唐代柳宗元寫有政論文章《封建論》,認為中國分封製度是百害而無一利,並闡發了郡縣製的優越性。
相較於分封製,為什麼郡縣製更能維護一個國家的高度統一管理?
秦滅六國之戰
秦滅六國之戰又稱秦國統一戰爭,指中國戰國末期七大諸侯國中實力最強大的諸侯國秦國消滅其它六個諸侯國、完成中國統一的戰爭。
公元前238年秦王嬴政鏟除了丞相呂不韋和長信侯嫪毐集團,開始親政。秦王政在李斯、尉繚等人的協助下製定了“滅諸侯,成帝業,為天下一統”的策略。
具體的措施是籠絡燕齊,穩住魏楚,消滅韓趙;遠交近攻,逐個擊破。
從公元前230年攻打韓國到前221年滅齊國結束,共計10年的時間,先後按順序消滅韓、趙、魏、楚、燕、齊六國,結束了中國自春秋以來長達500多年的諸侯割據紛爭的局麵,建立了中國曆史上第一個君主中央集權國家,即秦朝。
在西周時期,縣大於郡,《逸周書作雒》“千裡百縣,縣有四郡”;《左傳》哀公二年“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
春秋時代一些諸侯國為了加強管理而置縣和直接任命一些不得世襲的官員為地方官。後來晉又在國內置郡。
由國君任免地方官,這製度使分散的權力層層集歸中央,防止因分封而導致分裂。
至戰國時代這種製度逐漸為各強國采用,逐漸減少分封於貴族的地區。
縣製起源於春秋時期的楚國楚武王熊通。
熊通,先楚熊坎的次子,奪得兄長熊旬的王位自立為楚王。
在三年之後便想渡江攻打西周在漢中布置的重鎮,但是第一次失敗了,於是回國養精蓄銳,之後吞並了周圍的國力衰弱但物資豐富的權國,改權國為權縣,熊通命權王做縣尹。
權王叛亂。楚王熊通知發兵平亂,將權王帶回楚國看管,又在權縣選拔人才做縣尹。
這是中華縣製之肇始。
郡製起源於春秋時期的秦國秦穆公嬴任好。
嬴任好,秦德公少子,秦宣公、秦成公之弟,被《史記》認定其為春秋五霸之一。
秦穆公九年(前651),晉公子夷吾(即晉惠公)對秦國使者談到“君實有郡縣”,為秦國設郡的最早記載,也是中國曆史上最早關於郡製的記載。
春秋時代,隨著世卿世祿製被官僚製的取代,地方組織也逐漸由采邑製轉為縣製郡製。
縣與郡的出現,同春秋時的政治形勢的發展有密切的關係。
春秋初期,諸侯國內普遍實行采邑製度。
到了中後期,由於土地私有製的發展和按田畝征收賦稅,
原有的采邑製度已不能適應新的形勢。這時,一些國家在所占有的領地的地方推行由國君直接管理的縣郡管理體製。
最初的郡大多建於邊境地區,區域雖大,地位卻比縣低。
晉國的趙簡子曾於公元前493年宣布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
《左傳》哀公二年這是我國曆史上推行縣郡兩級製的開端。
這個時候縣的建製高於郡。開始時,縣和郡都是有國君派官駐守,後來為了擴大兼並和抵禦外敵的需要,就成了固定的地方政權組織,有權應變邊境的突發事變。
發展到了戰國時,隨著邊地日益繁榮,就在郡下分設若乾個縣,郡在建製上的地位高於縣,並逐漸形成郡縣兩級地方組織。
光有中央政府機構而無地方行政機構,仍然形不成強大的封建統治網絡。
但建立什麼樣的地方行政機構,這在秦統一六國之後是經曆了一場激烈爭論的。
以丞相王綰為首的群臣,主張沿用周代以來的封國建藩製度,分封諸皇子為王。他們的理由是有利於統治新征服的六國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