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電視的普及,某一天假如公益廣告也播放這類內容,沒有買賣沒有傷害,呼籲大家拒絕魚翅從我做起,那麼,對方就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徹底把我們的產業連根崛起。
這還隻是鯊魚資源之爭,如果是其他的問題,其他的行業呢?
新聞媒體是一個國家的喉舌,這喉舌不能掌握在彆人手中。
包括國家的法律,我認為國家還是太過於言論自由了。”尤金笑著提出自己的建議和想法。
“哦?太過於自由?國際上可一直抨擊我國不夠自由呢。”李次輔笑著接話道。
尤金笑著回答,“怎麼不自由?過於自由了。電視節目目前還好說,但是一些報紙雜誌為了銷量,有些內容太過於聳人聽聞甚至是不負責任了。
我認為,有些事跡不容曲解,有些思潮不能縱容。
我們當然可以讓一些去過發達國家的人分享他們的見聞,開拓他們的視野,但是,那要基於事實,在真實不誇大的基礎上才可以。
最近這些日子我也看了一些國內的報紙和雜誌,怎麼說呢,佚名這真是一個造謠無負擔的好名字。
佚名寫的一些文章,筆下描繪的美林頓,讓我覺得,我好像和他呆的不是一個國家。”
如果是彆人提出這個問題,那麼可能這個問題還不會那麼被重視起來,但是這個話由現在還是外國國籍的尤金提出來,這就讓人尷尬之餘更加重視起了這件事。
尤金笑笑,“不是我要挑剔什麼,而是因為作為一個日常混跡金融街的資本,掌控屬於我們自己的喉舌,這會帶來數不清的利益,如果能操縱得當,還會順勢坑對手一筆。
而一個國家如果由彆人掌控喉舌,那對於之後會引發的問題,我覺得你們要有心理準備。
不能讓人再佚名下去了。
還有,類似瓊省大學人文傳播學院教授公然詆毀雷鋒這樣的英雄,我覺得,大明是不是應該和歐羅巴國家學習一下,出台一部反反動、反納粹法?”
“反反動、反納粹法?”明帝很感興趣的重複了一遍,這個法律聽起來就大致明白是乾什麼的,好像很可行的樣子。
“是的,反反動、反納粹法。歐羅巴的國家為了防止民粹再起,各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反納粹法,這是非常嚴厲的法律。
雖然各個國家因為國情不同,所以出台的法律也不是完全一致。
但是我認為大明也需要這部法律,這對於造謠、侮辱英烈、歪曲曆史、汙蔑國家政策、或者是宣傳不恰當的某些罪惡的軍國主意思想等行為,將讓國家有法可依。
這樣做的話,即使當某些公知公然發出反動言論時,我們才可以對這些人起到震懾作用。不至於任人胡說,被人占據輿論高地卻無法可依。
比如說,一個大學教授竟然公然詆毀國家英雄。假如擁有反反動、反納粹法這部法律,那麼,國家完全可以對這樣在社會上擁有不小影響力的反動人士提起公訴,而不是像現在這樣,任由輿論發酵,卻無動於衷。
國家英雄不容抹黑!”想起他上輩子看的報紙內容,哪怕當時年紀還小,他仍然記得那些舉炸藥包的英雄,堵槍眼的英雄被報紙上的無良作者抹黑、汙蔑、調侃、造謠!
特彆是雜誌,細說、謠傳、或者寫的如親眼所見的胡編亂造,簡直要讓人氣炸了肺!
誰給他們的膽子!
而進入網絡時代,當腳盆雞人公然穿軍裝和服在烈士紀念館等地跳舞,當歐羅巴女網紅借著144小時免簽政策,指著大明土地嬉皮笑臉的說道,“侵略你們的人回來啦”。
又是誰給他們的膽子!
那個在視頻裡說著這種侮辱國人感情話語的網紅,麵對國內網友善意規勸,她嬉皮笑臉不以為意的說,“很高興你們的喜歡,我隻是開玩笑而已。”
她在自己國家敢開這種玩笑嗎?她在歐羅巴任意一個國家敢開這個玩笑嗎?牢底坐穿!
101novel.com17年一個內地旅行團去日耳曼尼亞旅遊,在總統府前,做舉手禮拍照,直接就被報警抓進了監獄。
如果不是政府緊急斡旋,交了罰款放出來,但凡他是歐羅巴人,坐牢是板上釘釘的事。
他能隻交罰款就被保釋,是因為大明沒有反納粹法。
但凡有,他隻有牢底坐穿一條路可走。
難道他一個大明普通百姓,在日耳曼尼亞總統府前行舉手禮是為了複辟法西斯?是為了迎接小胡子的回歸?
那顯然隻是為了拍照片,是玩笑一樣的舉動。
可是,國家尊嚴、國家情感、國家法律不容玩笑!
為什麼那些人在國內動輒穿著腳盆雞服裝挑釁?
為什麼那個日耳曼尼亞女網紅可以漫不經心開這樣的玩笑?
如果有了反納粹法,那些挑釁國人民族感情的惡心事,他們再做,就得掂量一下,他們的政府肯不肯為他們出頭交涉了。
讓他們在國內牢底坐穿,徹底震懾住社會上國際上不懷好意的宵小之輩,從立法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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