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娜是一名已婚婦女,她和丈夫劉洪洋都沒有工作;
這樣的人最好拿捏,隻要給夠了錢,他們什麼都情願做。
2015年6月,李娜受到趙誌勇的指使,到尉縣某校尋找女生;
哄騙她們上劉洪洋的車,帶她們去酒店或趙誌勇的家,供趙誌勇發泄獸欲。
這些孩子年齡還小,而趙誌勇卻是有錢有勢的成年男性;
無論是從力量上,還是從社會地位上,被害者都處於絕對弱勢的境地。
這種力量和地位的巨大懸殊,助長了犯罪者的囂張氣焰;
趙誌勇享受了一段時間後,便萌生了用她們的身體來換取利益的想法,簡而言之,就是拉皮條。
趙誌勇常年混跡於各界,自然知道有很多衣冠楚楚的“大佬”,和他有著一樣的癖好;
既然他有這種“資源”,為什麼不利用起來呢?
趙誌勇想得沒錯,像他這樣的老禽獸並不少,周合鑫便是其中之一。
周合鑫是尉縣某公司的老總,也是有錢有勢之人;
兩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不僅對初鐘生下手,還把魔爪伸向了不滿拾肆歲的幼女。
這些人聚在一起,組成了一個犯罪團夥;
李娜負責尋找“獵物”,劉洪洋是司機,趙誌勇和周合鑫則負責享樂,順便尋找更多“客戶”,強迫受害者賣淫。
為了找到更多的初女供老禽獸們玩樂,李娜甚至進展了“下線”和打手。
她拉攏了一群幫凶供她促使,其中還有未城年的學生。
這些人年紀小,無知無畏,特彆能狠下心;
隻要給點錢就能對桐學下手,比城年人還要惡毒三分!
這群劊子手以毆打、恐嚇、拍下體照片威脅等手段,強迫受害者和趙誌勇周合鑫發生性關係。
為了堵住受害人的嘴,李娜等人會用私密照片威脅她們;
稱她們如果說出去,就將這些照片發到網上。
有一名受害者的母親曾透露,2016年4月,她女兒的一名桐學邀她出去玩;
女孩細問之下,才知道是要和彆人發生性關係。
女孩拒絕了,但不久之後,她就在回家途中,被這個桐學強行拉上了一輛車;
然後被帶到了某家酒店的客房內,被一名男子強奸。
事後,李娜還給了女孩一些錢,但女孩沒有接受;
而另一名女孩子,也是以同樣的方式,被趙誌勇團夥挾持侵犯。
從這以後,兩個女孩性情大變,再也不情願和人交流,動不動就發脾氣;
家長們心急如焚,但他們連霍霍女兒的人是誰都不知道。
直到趙誌勇東窗事發後,他們才知道禍害女兒的,正是當地一家知名企業的董事長。
說起來也是諷刺,從作案到案發,趙誌勇一直都沒有停下他的“慈善”行為;
一邊給人捐贈衣物,一邊扒下受害者的衣服;
這種惡心下作的行為,簡直是禽獸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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