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沒有避孕,母親懷了很多次,肚子鼓起來又扁下去,不像是人,像是圈養的畜生。
生下來是兒子會考慮考慮,生下來是女兒會放在火上烤。
那是村裡的習俗。
“置女嬰其上,舉火而焚之,始則呱呱啼,繼則動,久之皮骨俱焦,不複成人形矣。”1
也會剁成肉泥,扔在河裡喂魚。
民間一直有個說法,屍體不具人形,則無法追魂索命,也是為了讓未睜眼的女嬰感受刀劍、火焰、流水的可怕,不敢再來。
花娘那年不過七八歲,她借著上山砍柴的由頭,想要摸清能帶著母親逃離的路。
但翻過一重山還有一重山,重重山脈阻礙著她們的離開。
她沒有鞋履的腳翻過了四季,踩過落葉與積雪,仍舊找不出能帶母親離開的方向。
…
直到她第一次反抗,躍入那幫惡人的視線,他們沒有因為她幼小的身軀而停止撕扯衣衫的雙手。
她被侵犯的那年,還未知事。
第二日身子還痛,便起身去尋找新的方向。
十四那年,她懷孕了,生了個不知生父的孩子,母親望著孩子倚靠著牆,渾濁的雙眼流不儘淚水。
她的腳上依舊沒有鐐銬,但她的雙腿已經不會行走了。
母親覺得她的雙腳也生長出了新的鐐銬,剛出生的孩子會將她永遠禁錮在山間,直至死亡。
…
但她找到了一條生路。
或者說,她用十年為自己和母親,踏出了一條生路。
母親曾問過花娘,“你的孩子已經會走路了,你舍得嗎。”
花娘點頭。
她不像母親,她的孩子永遠是她的軟肋,是阻礙她離開的鐐銬。
但花娘沒有母性,她不愛自己千辛萬苦生下的孩子,她不給自己戴上鐐銬。
…
她們跑了很久,久到母親倒下了,她為她無私奉獻了一輩子,一個身份困住了她一生。
臨死也為她創造了一條真正的生路。
花娘不敢停下,她不停地跑,隻為了那稀薄的自由2。
…
莫知雨上前一步。
花娘緊握著淌血的手,後退一步,她發絲淩亂,眼中滿是驚懼。
但直到莫知雨走到她麵前,伸手握住她的手,她也沒有再有其他的動作。
“還不夠。”
花娘不可置信地看著她,眼中含著淚,順著她血跡斑斑的臉龐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