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曆史上的劉邦和其部下紀信的相貌就高度相似,遠望如同一人。
滎陽之戰,漢軍被圍,內無糧草、外無救兵,眼看就要徹底完蛋了。
關鍵時刻,紀信自高奮勇,穿上漢王服飾到楚營中詐降,吸引項羽和一眾楚將們的注意力,後被識破、活活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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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邦則利用這個機會,帶領人馬突圍而出,而後積聚力量、卷土重來,最終打敗項羽,創立了大漢帝國!
這件事情,被稱為滎陽誤楚、身殉漢皇,後來還被改編成各種戲曲,傳唱千年,經久不衰!
……
第二件事犯人—王梁的確是冤枉的,和竇娥一樣冤!
王梁出身寒門,其父早喪,是由寡母辛苦拉扯長大的,家中共有兄弟姐妹五人,王梁排行第二,下麵有一弟兩妹,上麵有一個姐姐,叫王菱兒,生的頗有幾分姿色,是頗有名氣的小美人。
三年之前,受天災人禍的影響,王家的日子實在過不下去了,連口米糠都吃不上,為了讓家人們活命,王菱兒以十五兩銀子的價格簽了一份賣身契,到本地第一富戶—高家的大院中做了侍女。
不想半個月前,王菱兒突然在高家大院的一間柴房中上吊自殺了。
高家人給出的說法是王菱兒手腳不乾淨,私下偷盜府中財物,被人當場抓獲之後,羞愧難當,於是上吊自殺了。
可從高家下人們口中流出的小道消息是高易龍、高易虎、高易豹三兄弟,酒後無德、色心大起,輪流糟蹋了王菱兒,後者羞憤難當,於是上吊自殺了。
事情發生之後,高家人為了遮掩真像,謊稱其是偷盜被抓之後羞愧自殺的,並在大院內下了封口令,不準下人們說出去,否則打死勿論!
可是紙裡包不住火,事情真像還是傳出去了。
王梁得知真像之後,自然要為姐姐報仇了,於是到到本地縣衙狀告了高家三兄弟。
可到了開堂審案的時候,王梁手中並無真憑實據,高家兄弟這邊卻是人證、物證俱全,結果自然是高家兄弟勝訴了。
《大明律》規定淩辱婦女者,絞刑……誣告他人者,同罪!
高家兄弟勝訴之後,立刻反告王梁誣告好人,想要將其置於死地!
好在本地縣令還算有點良心,百般周旋之下,以年少無知為由,免了王梁的死罪,改為仗責五十、戴枷示眾一個月,於是就有了城門口的那一幕!
另外嗎,熊大幾人還打探到,高家父子四人皆是殘暴之徒,經常打罵、虐待家中的仆人和侍女。
僅最近三年時間,高家就有十幾個仆人、侍女死於非命,死者家屬中告狀者,無一勝訴!
……
聽完熊大幾人的講述,秦鋒臉上不見任何喜怒之色,心中卻是頗為感慨!
從理論上說,早在秦朝時期奴隸製度就消亡了,之後實行的是封建製度,人權有了一定的保障。
事實上,秦、漢、三國、兩晉……直到現在的大明朝,奴隸製度始終存在著,隻不過稍微改換了一下頭麵而已。
曆朝曆代,都有大量的窮苦百姓迫於生計,不得不賣身到達官顯貴、地主富商的家中做仆人、做侍女!
這些仆人、侍女雖無奴隸之名,卻有奴隸之實,經常受到主家的打罵和虐待,至死者不計其數,而且死了也是白死。
因為黑心的主家會往被打死的仆人、侍女身上栽贓罪名意圖非禮主母、意圖偷竊財物、意圖放火焚屋……這樣就不用付任何責任了。
就算死者的親屬們不服氣,到衙門中敲鼓告狀,也是很難告贏的,就算僥幸告贏了,亦是無甚大用,因為律法是不會嚴懲主家的。
比如《大明律》中就明文規定若是仆人殺死主人,當判淩遲處死。
若主人殺死仆人,隻需坐一年牢,再賠付一些喪葬銀子既可,而且那一年牢房可以交銀替代!
不公嗎、黑暗嗎、沒有天理嗎?
的確!
可事實就是如此,幾千年來從未改變!
………
情況已經弄清楚了,接下來要如何應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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